宜賓女子腫瘤手術後發現「白挨一刀」?家屬要求賠8萬,醫院這樣說…
宜賓新聞網
宜賓人關注宜賓新聞網
手術進行到一半,發現實際情況與診斷不符,只好放棄手術,不僅「白挨了一刀」,還耽誤兩個月工作。
4月18日,患者家屬范女士向宜賓新聞網記者反映了其母親謝女士的遭遇。對此,宜賓市第三人民醫院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院方是否存在誤診或是否存在責任需要通過醫療鑒定決定,建議患者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B超記錄。受訪者供圖
/ 手術發現無腫瘤,患者「白挨一刀」?/
據范女士講述,2月23日,其母謝女士來到宜賓市第三人民醫院體檢,通過B超診斷以「畸胎瘤」收入婦科治療,由於其母在廣州工作,諮詢醫生是否可以過兩個月再手術,「當時醫生告訴我們,瘤子很大且會長大、病變,很危險,建議馬上手術。」
患者病歷顯示:「鑒別診斷為卵巢腫瘤,良性可能較大,不排除惡性腫瘤,需進一步手術,術後病檢鑒別。」
然而,2月26日手術當晚,范女士在手術室外等待兩個小時後卻被告知,「並未找到腫瘤,但子宮有些偏大,是否切除子宮?」范女士回憶稱,在等待的時間內,醫生曾以「子宮可能存在其它病變」為由,4次詢問家屬是否切除子宮,均被家屬拒絕。
據《手術知情同意書》內容,謝女士的手術中「未見明顯分界清晰瘤體」,在文書下方「暫不處理」與「行子宮切除術送病檢進一步明確」兩個選擇中,患者家屬選擇了「暫不處理」。
病歷顯示,醫院鑒別診斷為卵巢惡性腫瘤。受訪者供圖
/ 轉診結果大不一樣,家屬質疑醫院誤診 /
讓范女士心生疑惑的是,事後,她將母親送到宜賓市第一人民醫院就診,得出結論是「無須治療,定期複查即可。」又通過網路問診,將三醫院B超檢查情況、一醫院彩超檢查情況發給宜賓市第二人民醫院醫生進行診斷,被判定為「腫塊不大影響不大,無須手術、無須吃藥,定期檢查即可。」
范女士表示,醫院與醫院檢查結果差異巨大,讓他們一家人質疑宜賓市第三人民醫院故意引導患者手術、術中故意引導患者家屬同意切除子宮,質疑其可能存在誤診、違規操作、過度醫療。
「我們理解中,合理的誤診是可能的,但我認為母親的情況並不在『合理失誤』範圍內,較為離譜。」范女士說。
「他們怎麼能這樣對待病人!」採訪中,范女士顯得特別激動,稱一家人因「腫瘤」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發現診斷有誤後又遭醫院百般推脫,從2月份至今,兩個多月未能有一個明確說法。
《手術知情同意書》中顯示,發現無異常,詢問是暫不處理還是切除子宮,家屬簽字暫不處理。受訪者供圖
/ 醫調委建議醫院全責,院方擬賠償5830元 /
自母親手術之後,范女士一家與醫院就賠償問題一直未能談妥。4月17日,雙方在宜賓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記錄顯示,醫調委組織醫學專家對醫院是否存在過錯責任問題進行了合議評估,建議醫院承擔全責。
院方表示接受,並研究後決定賠償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費、精神撫慰費等共計5830元,另退還交納的醫療費3182元。
患者一方則稱,該賠償不能接受,目前術後是否有後遺症不能確定,手術後兩個多月患者不能上班(此前謝女士月薪4000餘元),這次手術給患者造成較大心理陰影,為處理此事患者一家付出大量精力和時間造成的損失,要求賠償8萬元,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4月20日,范女士告訴記者,由於「走流程」太花費精力,他們目前只希望獲得「合理的賠償」。
根據調解記錄,醫調委建議醫院全責。受訪者供圖
/ 院方:建議患者通過司法途徑明確責任 /
4月18日,宜賓新聞網記者來到宜賓市第三人民醫院辦公室,其負責人吳女士表示,針對患者謝女士一家與醫院的糾紛,院方建議患者走司法途徑,並通過醫療事故鑒定確定醫院是否有責任。
記者問:醫調委建議承擔全責,是否能說明院方有責任或過錯?
院方認為,此類事件中,只有司法鑒定、醫療事故鑒定得出的結果才是公正且具備強制性效果的。
記者問:院方是否認為自身在該事件中不存在責任或過錯?
院方表示,該事件屬於醫療專業領域事務,非專業人士無法予以判斷。
/ 專業人士:誤診可能存在 /
記者將患者病歷交給成都市某三甲醫院相關專業人士查看,對方表示,據病歷,該事件中超聲科檢查可能存在誤診,將患者子宮腺肌症考慮為卵巢畸胎瘤。
但由於患者為絕經婦女,進行這樣的手術並不存在問題;從病歷上看,手術的流程也並沒有違規操作的痕迹。如果要從醫療事故的角度來說,則要看患者是否致殘、是否致傷、有沒有影響到今後的生活來考慮賠償與否。
/ 律師:協調不下 必須通過鑒定明確責任大小 /
四川明炬(宜賓)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顏福聖認為,患者若要明確責任,爭取合理賠償,必須先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明確是否醫療事故,是何種級別的醫療事故,再進入司法流程,根據醫療事故造成的損害確定賠償。但由於醫療事故鑒定要求高,過程緩慢,通過司法途徑大約需要半年以上才有結果。就賠償方面,患者損失可能不大,醫院提出賠償5830元偏低,但患者提出賠償8萬元偏高。
律師稱,應該注意的是,什麼樣的誤診應當歸於過失,醫院方要承擔責任;什麼樣的誤診是難以避免的,可以加以寬宥。關鍵在於,院方是否「未盡義務並對患者造成了人身損害」。因此,鑒定是關鍵,要通過鑒定來定性,確定有無過失、有無責任及責任大小。
對於此事,你怎麼看?
歡迎留言,評論區見!
領導說了,您點一個
小編工資漲五毛
來源:宜賓新聞網 記者 程文帝 實習生 張競文
編輯:方河玉 責任編輯:楊江
剛剛!宜賓下冰雹了,白茫茫的一片!
互相轉告!宜賓二醫院兒科、產科將整體搬遷
緊急通知!從明天開始,宜賓這些地方要停電
※中醫藥治療腫瘤的康復治療法
※中年人,要特別注意篩查這些腫瘤
TAG:腫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