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暫未出台「銀行業不得為P2P提供貸款」類似規定
近日,上海金融監管部門下發了《關於規範在滬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貸款業務的通知》(簡稱《通知》)。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明確指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為P2P網路借貸機構以及撮合業務提供放貸資金,P2P網貸的資金壓力將進一步放大。
上海的P2P網貸嚴規會不會影響到江蘇的P2P網貸行業資金鏈條?江蘇金融監管機構會不會做出類似的規定?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採訪。
根據上海出台的《通知》,對於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機構的合作領域、嚴禁開展業務以及客戶風險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中,重點強調了商業銀行不得參與P2P平台借貸業務的禁止性規定,即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放貸資金,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放貸。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借款人的貸後管理,禁止信貸資金被借款人關聯企業挪用於放貸。相關人士解讀上海P2P網貸的規定時表示,P2P網貸在資金端方面,不能從線下募集資金,也不能從銀行業金融機構引入資金,只能依照法定途徑募資。
記者就此問題聯繫了江蘇銀監局,相關人士並未做出直接回應,只是表示有些監管規定只是針對行業內部,並不適宜對外公開。在江蘇銀監局官網上,記者注意到近期並未發布類似上海P2P網貸嚴規的政策文件,但在銀行資金監管方面今年以來已經處罰了多起。原因主要集中在貸款資金被挪作他用、未能有效監控貸款資金使用等方面。
記者從省內一些P2P網貸平台了解到,資金壓力一直是眾多小貸公司的頭等大事。實際上通過金融機構項目授信只是資金來源的一個方面,很多網貸平台有了好的投資項目,往往通過企業法人進行募資,或是通過理財產品進行個人投資。還有的網貸公司通過出售公司股權,吸引有實力的大客戶入股投資。相關業界人士稱,江蘇目前沒有實施像上海類似的嚴規,即使實施了也只是會影響一些資金渠道單一的弱小平台,真正的大網貸平台應該影響不大。
來源:新華報業
TAG: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