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樁在加油加氣站安全距離分析
近年來,在國家大力倡導節能減排、綠色低碳的發展理念和戰略引導下,新能源汽車得到了高速發展。截止2017年9月,我國電動汽車保有量近130萬輛,公共充電樁數量超過19萬個,私人充電樁數量超過16萬個。但是配套充電基礎設施已經成為限制新能源汽車大規模普及的瓶頸。
通過在加油加氣站布置充電樁,使傳統的加油加氣站既能讓燃油、燃氣車加油加氣又能同時給新能源車充電,給傳統的加油加氣站賦予了新的生命力,為適應新的能源結構變化提供了最理想的解決方案。
在加油加氣站建設充電站最大的問題即是安全問題,但目前所有的規程規範均未明確充電樁與加油加氣站具體安全間距,小智綜合《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範》(GB50156-2012)、《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範》(GB50966-2014)、《爆炸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範》(GB 50058-2014)、《加油(加氣)站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技術規範》(DB31/T917-2015)等相關設計規範,分析了充電樁在加油加氣站建設中的安全距離。
方式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應布置在輔助服務區
根據GB50156中5.0.7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應布置在輔助服務區內,但未明確具體安全距離。輔助服務區指加油加氣站用地的紅線範圍內除加油加氣作業區以外的區域,加油加氣作業區是指加油加氣站內布置有油、氣卸車設施,通氣管、可燃液體罐車卸車停車位、車載儲氣瓶拖車停車位等設備區域,通常加油加氣作業區的範圍按這些設備爆炸危險區域邊界線加3m。
以LPG加氣機為例,如下圖所示,加氣機內部空間劃分為1區,以加氣機中心線為中心線,以半徑為5m的地面區域為底面和以加氣機頂部以上0.15m的平面為頂面圓台形空間,劃分為2區。在爆炸危險區域邊界線加3m,故充電樁設備應布置在8米以外輔助服務區。
方式二:充電樁作為配電設備
若將充電樁作為配電設備,可參考GB50156中4.0.4條:加油站、加油加氣合建站的汽油設備與站外建(構)築物的安全距離各表備註1「室外變、配電站指電力系統電壓為35kV~500kV,且每台變壓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變、配電站,以及工業企業的變壓器總油量大雨5t的室外降壓變電站。其他規格的室外變、配電站或變壓器應按丙類物品生產廠房確定」。根據此條,可把充電樁作為其他規格的室外變、配電站或變壓器按丙類物品生產廠房確定。
如某LPG加氣站儲罐為三級地埋LPG儲罐,根據備註1,充電設施可按丙類物品生產廠房確定安全距離,由下表可知三級地埋LPG儲罐與丙類物品生產廠房安全距離為15米。
LPG儲罐與站外建(構)築物的安全間距(m)
以上兩種安全距離分析方式均來自GB50156相關論述,規範中無明確充電樁與加油加氣站具體安全距離。在加油加氣站建設充電樁過程中,為了安全起見,可同時綜合考慮以上兩種分析方式:
第一,充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布置在輔助服務區;
第二,具體安全距離可將充電樁設備按照配電設備考慮獲得最大安全距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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