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財產都給兒子,卻要求女兒贍養,老人這樣做不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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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一退休老人非常疼愛自己的兒子,把退休金都給了兒子。但其年老了,卻要女兒贍養。女兒為了孝敬父母,也不說什麼,可心裡感覺到著實憋屈。老人這種做法對嗎?
當然是不對的了,老人的這種做法簡直就是自找難堪。
作為老人,對自己的子女應當公平,雖然對子女的疼愛程度可以不一樣。可能對兒子好一點,對女兒差一點,但是也不能太過分,至少差不多公平就行了。
老人把退休金都給兒子,這一做法是非常危險的。萬一兒子不養活老人了,那麼老人豈不是自討苦吃?老人在活著的時候,應當留一部分的退休金作為自己的花費,不能全給兒子,這樣做就是沒有一點退路了。
老人把退休金給了兒子,但是卻要求兒女輪流照顧。這對於兒女是權利和義務不對等,明顯不公。
老人的這一做法雖然是不對的,但是作為女兒在關鍵的時候,也不應當與父母賭氣。就是老人不給女兒一分錢,女兒也有照顧老人的義務。老人偏向兒子,做法不對,但是作為女兒也不能以不對對待不對。
老人不給女兒退休金,那是老人的心情,也是老人的權利。但是女兒不照顧老人,這就是不盡義務了,所以說雖然委屈、雖然未得到好處,但是不照顧老人顯然是不對的。
希望女兒不要跟父母斤斤計較,該孝敬老人還是要孝敬老人的。想開一點,老欲養而親不待。
※女兒不分娘家的家產,就可以不贍養老人,親情和法律真的一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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