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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茅藥酒」事件,或許是一次本可避免的輿情危機

「假如,你是個記者,寫了些批評某公司的報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

請你不要激動。

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關你幾天、幾十天,查查總可以吧?」

如果把5年前公開發表在報紙上的這段話放到今天輿情沸騰的「鴻茅藥酒」事件上,放到一不小心出了一把名的譚秦東醫生身上,想必還是有幾分貼切的。唯一牽強的是譚醫生只能算是個自媒體人,在人人皆是傳播者的自媒體時代,譚醫生還不夠標準的「記者」身份。但是,結果卻跟這段話相關的主人公——《新快報》前記者陳永洲事件有很大的相似性,兩人都是在發表事關企業信譽的文章之後,都是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警方「跨省抓捕」。

陳永洲的故事發生在2013年。作為《新快報》的記者,他接連在自家媒體發表十來篇針對上市企業中聯重科的負面性質的文章,引起被曝光企業的不滿,最終湖南警方跨省抓捕。跟鴻茅藥酒事件巧合的是,抓捕地點也在距離當事企業所在地千里之外的廣州。

事件發生後,陳永洲所在的報社對此事件高度關注,並在頭版以醒目的標題發表評論性文章《請放人: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兩根的》,一時間網路輿論嘩然。跟「鴻茅藥酒」事件如出一撤的輿情反映是,人們開始紛紛質疑湖南警方跨省抓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但是,陳永洲在警方的審訊下,很快承認了自己收受中聯重科的競爭對手三一重工支付其幾十萬元進行虛假報道的犯罪事實,讓這次「跨省事件」出現了一次重大的輿情反轉,矛頭自然由企業和警方轉向了記者和媒體的自律上。

我經常在課堂上把陳永洲事件作為一個「新聞倫理」的案例講給我的學生。我告誡未來要進行「傳播」的學子們,在任何的批評性或曝光性事件報道中,唯有保持自身的清白,才是一個記者應有的素質,更是在諸如因為此類報道而被「跨省抓捕」等極端情況下進行的最有效的「自保」。事實也證明,在兩個牛逼企業的鬥爭中,收錢的記者終究淪落為被各方唾棄的「槍手」,並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5年過去了,兩個牛逼的企業依然牛逼,而倒霉的記者和這一「跨省抓捕」事件,卻漸漸被人們遺忘。 5年前的這起事件,由於輿論的反轉,善良的人們最後完全放棄了對當時警方跨省抓捕是否存在程序合法性問題的追問。根據現在依然可以在網上查詢到的新聞,當時還有人質疑湖南警方是否乘坐當事企業提供的賓士商務車跨省抓捕,最後也不了了之。

但是,五年後,相似的故事又重演了。說實在的,我還真有點為鴻茅藥酒和千里迢迢不辭辛苦的涼城警方惋惜。如果五年前的輿情,人們能在浩如煙海的信息中,在痛斥「記者不自律」的同時,並未放棄對「跨省抓捕」程序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追問和拷問;如果財大氣粗、資本雄厚的明星企業,能從5年前的「陳永洲事件」看到問題的另一面並吸取足夠多的教訓,能在尊重法律的基礎之上,審慎而又理性地處理各類輿情,那麼今天發生在納稅大戶「鴻茅藥酒」身上的這一事件是否可以避免?

5年前的那次抓捕,也許會讓某些企業產生迷幻,更加篤信公權力為納稅大戶保駕護航的能力而忽視了法律,那麼鴻茅藥酒今天付出的代價實在是太大了。

我不知道,「中華老字號」和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內蒙古鴻茅國葯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會因為此次「跨省抓捕」事件而倒掉,還是會實現重生;但我希望的是,企業和「有關部門」在處理輿情危機時,切忌攜權力之重,背後的理性和程序更值得深刻的反思和自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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