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了讓打人者坐牢 將自己傷口切長被刑拘 網友:偷雞不成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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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1
48歲的林某最近和人發生了衝突,被鄰居和房東打了,臉部右側的眉角邊上部位被打破流血,警方當場對男子的傷口部位拍了照取證。
可是林某去醫院後,從醫院帶回來的材料上顯示的傷口與拍照時有所不同。經過警察仔細盤問才知道,林某被打傷後,為了打擊報復毆打者,在其妹妹的幫助下,去醫院找醫生,將他的傷口擴大1.5厘米。
最後三人都被刑拘,網友對林某這種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做法提出了批評。
@調皮小菜包:哈哈哈,真的蠢。
@海里的天天:不是都拍過照了嗎,還往槍口上撞。
@Victorialj:這叫栽贓陷害,等著坐牢吧。
@下午的陳獃獃:法盲嗎?這個醫生也是沒有職業道德。
@虎牙少年頭條:對自己真狠,不疼嗎?
當與人發生糾紛時,要用正確的途徑解決問題,不要因為一時之氣做傻事。打人的二人將會受到應有的處罰,而林某的這一做法把自己都栽進去了,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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