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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東花園小區,每次下雨6個下沉廣場5個被淹

「每次下雨,6個下沉廣場5個被淹。」「小區沒有門禁,機動車可隨意進入。」「一個小區居然有2個物業公司在管理。」城東花園小區的業主向本報反映,業主們對小區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表示了極大的不滿。


問卷調查

大部分業主不滿物業收費方式及停車管理

城東花園是南昌市一處經濟適用房小區。近日,記者在小區內通過問卷調查及走訪的方式,對小區業主進行抽樣調查。調查樣本結果顯示:90%以上的業主對小區下沉式車庫常年被水淹表示不滿;80%以上的業主對小區無門禁管理表示不滿;70%以上的業主對綠化不滿意。

地下車庫下雨就被淹

「每次下大雨,小區裡面都會淹水。不是大門被淹,就是下沉車庫被淹。而且總也弄不好,你看這都多少天了,排都排不出去。我們反映了很多次,根本就沒人管,物業只知道排水……」走進城東花園小區,一名業主徑直將記者帶到了下沉式車庫邊。

城東花園有6處下沉式車庫,其中有5處被積水淹沒,水平面只比地面低一下。幾台抽水機正在對外排水。「這還是上次下雨時候的積水,這抽了這麼久,水也沒見少。我們都好擔心,天天這樣被水泡,地基都要被泡壞了。」一名余姓業主告訴記者,他們向多個部門反映過許多次,但每次都不了了之。現在每到下雨,這些車庫就要被淹沒一次,根本無法使用。

記者在周邊看到,連接地下車庫的下水道內並沒有水流湧出,但堵塞位置不詳。而除了地下車庫之外,部門單元內的負一樓儲藏間也被水淹沒。「排水設施就沒起到作用,感覺都堵了。不然水不會排不出去。」

記者注意到,除了小區內部,小區的正門也被積水淹沒,一輛倒下的共享單車被浸泡在水中,深度至少達到30厘米。

門禁幾近癱瘓

在城東花園內部,除了積水之外,記者還注意到,這裡的門禁處於癱瘓狀態。

因為小區大門被積水淹沒,記者驅車從側門進入。但令人意外的是,側門大門敞開無人看管,所有車輛和行人都可以直接通過側門進入小區。「平時大門有人看守,但也從來不管車和人。」一名業主說,不僅如此,其它小區都有的道閘這裡也根本沒有。

「我覺得最大的問題還不是小區積水的問題,是門禁的問題。你看我們小區,根本就沒有門禁這個東西。」城東花園某業主向記者表示,小區的正門雖然有人看守,但任何人和車都能直接通過正門進入小區,其他小區都有的汽車槓桿,他們根本沒有。

從記者進入小區到離開小區,正如小區居民所說,根本沒有人對記者的身份進行查問,也沒有人對記者隨意進入小區表示詢問。而且,由於城東花園大門被積水淹沒,記者驅車從側門直入小區,也沒有工作人員值守。

而在小區內部,大部分的單元的門都向外打開,記者可隨意進入樓道。「你看這些門,都沒有壞,但就是這樣被打開來。誰都能進來,咱們這又是郊區,人和車又能隨意進來,一點都不安全。」

此外,城東花園分有樓梯房和電梯房兩種,記者在部分樓棟的電梯內看到,有些電梯在運行時會有搖晃感。甚至有的尚未年檢,記者在幾部電梯的安全使用標識上看到,下次年檢時間為2017年12月。「電梯也老壞,壞的次數多了,他們自己在上面貼了維修人的電話。」

除了積水、門禁等問題之外,有業主表示,物業公司對汽車的停放根本無能為力。

記者在小區內部走訪時發現,儘管小區內部有一些停車位,但大量的汽車依然停靠在內部道路兩旁,只能留下中間一輛車的距離可通過。許多業主表示,由於小區沒有地下停車場,加上買車的人越來越多,導致沒法停車。「車子進出都沒人管,不就怎麼方便怎麼停。所以我很擔心萬一有一天發火,消防車都進不來。」

記者在採訪中注意到,城東花園小區有2家物業公司同時管理。「2家物業肯定是你管你的,我管我的。我不越你的界,你也不要踩我的線。這樣整個小區哪裡管得好?」

記者了解到,城東花園小區由兩個不同的開發商建造,因此長久以來由兩家物業劃片共同管理。青城物業負責小區前半部分25棟樓房的維護,而隆昌物業則負責小區後半部分房屋的維護。


各方說法:

在青城物業,見到記者來訪,一名楊姓主任表示一點也不驚訝,「積水的問題很多人都反映了。但我們物業沒辦法。現在只能靠抽水機排水。」這名主任向記者表示,由於城東花園地處低洼地帶,加上位於門口天香路的主下水管道被貨車壓壞了,因此造成了一下雨就會讓小區車庫積水的問題。「雖然沒有證據說一定是主下水管道出了問題,但自從門口的道路被後八輪什麼的開始壓了以後,小區車庫就開始有積水了,因此才懷疑是門口主幹道出了問題。目前已經和相關部門協調好了,今年內就會啟動主幹道的維修工作。」

針對居民所說的門崗和停車的問題,工作人員則表示,小區只有4個門可以進出,每天有工作人員拿著喇叭去提醒居民鎖好門。但停車問題比較複雜,「因為一直都沒有對車輛收費,因此大家都亂停,我們也在協調這個事,今年內可能會將停車的問題解決。」

此外,針對小區內2家物業公司同時管理的事情,該工作人員也表示,他們沒有辦法解決,但會和對方協商如何管理小區。「這就和惡性循環一樣,你管你的,我管我的,但居民不這樣看,於是就不交物業費,我們沒有費用,也就沒辦法去對小區進行維護。」


針對業主所反映的問題,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師事務所股權高級合伙人高少華律師認為,依據《物業管理條例》之規定,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物業管理。「按照我們的理解,如果小區分為幾個片區,互相不聯繫,那麼一個區域一個物業管理是可以的。但很明顯,城東花園小區是2家物業同時管理一片區域,而這片區域是相連在一起的,那麼就會造成大家都管不好的情形。」高少華律師說,除此之外,業主對於物業公司的服務如果有不滿意的,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在一定期限內進行改善,如果物業公司承諾的服務質量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那麼物業的這種行為就屬於法律上的違約,業主可成立業主委員會要求更換物業公司。

記者 高學斌 王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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