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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太平天國遺留下來的成文律法,《太平刑律》包含了哪些內容?

原標題:作為太平天國遺留下來的成文律法,《太平刑律》包含了哪些內容?


作者:施祺,南京師範大學歷史系碩士研究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1853年,太平天國定都天京,正式建立了與清政府對立的農民政權。為了加強統治,在之前制定的《十款天條》、《太平條規》的基礎上,制定了更加系統的《太平刑律》。《太平刑律》全文今已不存,經過多方整理匯總,留下了62條刑法條例。

羅爾綱先生在《太平天國史》中論及《太平刑律》,認為「其法意是用刑律來整肅革命的紀律,特別是為防止『變妖』(謀反)、『通妖』(通敵),更用嚴刑峻法。而在整肅革命紀律當中,並對社會進行『革除惡習,禁遏澆風』的改革,如嚴禁姦淫、吹鴉片、吸煙、飲酒、隨處便溺等等。」意即《太平刑律》採用嚴刑峻法,一是為了嚴防謀反、通敵,二是為了改革社會不良風氣。此外,羅爾綱先生還提到了《太平刑律》的兩個重要特點:一是《太平刑律》嚴守太平禮制,上下尊卑等級分明;二是《太平刑律》軍事色彩濃厚,太平天國以軍制組織人民,因而《太平刑律》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軍法。



洪秀全銅像


而從今存的62條刑法條例的具體內容來看,其內容大致可以分為四類:

一是軍事紀律類條例。比如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要積极參与軍事訓練、要注意保養兵器、不得背叛逃跑投降清軍、不得撿拾清軍所棄財物等等。


二是宗教義務類條例。比如每逢禮拜日要進行禮拜活動、戰鬥前要進行向天父祈禱的儀式、必須熟讀熟記天條等等。



《太平天國史》


三是政治義務類條例。比如看到王侯出巡必須迴避或跪在路旁、嚴禁辱罵冒犯上級、嚴禁假冒官員身份等等。

四是社會生活類條例。比如嚴禁吸煙、飲酒、賭博等行為、嚴禁脫衣裸露身體、嚴禁私自藏匿錢財、嚴禁剪髮剃鬚等等。


《太平刑律》作為太平天國遺留下的成文法典,具有一定衝擊傳統秩序的先進性,但其局限性也十分突出,表現在其中濃厚的軍事色彩、宗教色彩,毫無改觀的等級色彩以及許多殘留的落後因素。從這些方面來看,《太平刑律》是很難發揮好社會治理的作用的。



太平天國運動


參考文獻:

1.羅爾綱:《太平天國史》,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


2.周新國、吳善中:《太平天國刑法曆法研究》,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


3.李曉安、孫棟漢:《<太平刑律>:一次刑法樣式的政治參與》,《遼寧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4期。


編輯: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趙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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