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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絆倒男童雙方和解,孕期情緒波動、小孩不懂事,誰該被諒解

近日,網上的一段監控視頻引發關注。

視頻顯示,在陝西寶雞的一家餐廳內,一名4歲的小男孩跑進門時軟門帘碰到了坐在門邊的一位孕婦,跑出門時,該孕婦伸腳將其絆倒。經男孩家屬報警後,警方已鎖定該孕婦。隨後,孕婦也投案自首。

經調查了解:王某某兒子在進店門時,掀起的軟門帘碰到了該孕婦,小孩出門時,該孕婦故意伸腿將其絆倒。事發後,該孕婦和其丈夫乘坐計程車離開。當事雙方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公安機關依法進行了處理,雙方當場達成諒解。男童的母親表示:「對方是孕婦,不要對當事人造成過多刺激」。對於此事,你覺得應該如何評價?來企鵝問答分享你的觀點吧。

企鵝答主好好生活大人怎麼樣都要讓著孩子

首先,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孩子都是純真善良的,大人都應該有義務保護好孩子,誰的孩子都是寶貝,孕婦懷著孩子也很辛苦,懷孕的母親應該有一顆慈母的心,目前我還完全弄清楚事情真相,但是不能把腿伸出去絆倒孩子,這種做法是很危險的,絆倒人撞到桌子是會要人命的,一般人都不會這樣做,孩子在怎麼調皮都盡量讓孩子,大人怎麼樣都要讓著孩子。

但也有答主認為孕婦和孩子都有錯,「千萬不要說孩子年紀還小,還不懂事」。

企鵝答主常識百曉通難道小孩就不應該為他做的事情負責嗎

實際上,對於這件事的看法,我覺得孕婦和孩子都有錯。原因也很簡單,首先是孩子進店的時候,軟門帘打擾到這位女士了,所以這位女士才會絆倒小孩。千萬不要說孩子年紀還小,還不懂事,難道小孩就不應該為他做的事情而負責嗎?還有他的父母為什麼沒有教育好孩子這些事?

也千萬不要說人家孩子只是用軟門帘打你一下,用不著把別人絆倒吧。那是你有所不知,很多女性在懷孕之後情緒都變得比較古怪,如果當時這位女性心情本來就不好的話,再被這個孩子打擾一下,做出這樣的事情實際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不得不說的是,這位女士絆倒孩子的行為,確實非常不合理。

有答主給出了自己的解決方法。

企鵝答主紅太郎我會叫住他,說讓他慢點跑,剛才都打到我了噢

如果我是那個孕婦,被門帘碰了後,視情節輕重。如果很輕,我就當沒發生,如果門帘打得重了的話,我就在孩子去碗筷回來後,我會叫住他,說讓他慢點跑,剛才都打到我了噢如果小孩不聽,那我會跟他家人說下,如果家人不聽的話,我就算了,不說了,反正不管對錯就護子,小不教,大了更教不好。但是絕對不會做傷害他人的事。

企鵝答主繁畫:希望被絆倒的小孩能早點恢復健康快樂也祝孕婦可以順利生下寶寶

首先我想說,如果我是小孩的媽媽,我不會讓小孩自己出來,家長明明知道小孩有心臟病,更不應該讓他亂跑,教育小孩是家長的責任。再說孕婦,視頻里看到她是吃的正香的時候,突然被嚇了一跳,再加是孕期情緒波動可以理解,她完全可以叫住小孩或者跟他找家長相信那樣沒有人會怪你,但是採取絆倒辦法來報復一個四歲的小孩真的讓人氣憤。最後希望被絆倒的小孩能早點恢復健康快樂,更希望小孩的家長加強看管教育,也祝孕婦可以順利生下寶寶,以後遇到事情能夠冷靜理智解決。

據了解,小男孩出門時,孕婦伸腳將男孩絆倒,小男孩被初步診斷為顱腦損傷。那麼,該孕婦應該承擔哪些法律責任呢?

於伏海律師大家還是原諒她吧,相信她已經後悔了,也受到了教育但是該有的處罰還是不能少的

首先認為這種行為是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至於是否構成犯罪,需要看受害人有沒有達到刑法意義上的輕傷害,如果達到了,那行為人就得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如果未達到,那就承擔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政責任。小孩顱腦損傷,構成不構成輕傷害,需要進行司法鑒定。

不管構成不構成犯罪,她都得承擔侵權責任,需要賠償受害人醫療費、護理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各種損失。這名孕婦馬上也要做母親了,心中應當充滿愛,不只是對自己孩子的愛,也得愛護其他孩子。如果自己沒那個愛心,也請不要傷害他人,這樣真的不好。大家還是原諒她吧,相信她已經後悔了,也受到了教育但是該有的處罰還是不能少的,不然法律就沒用了。

律師韓驍律師無論該男童是否達到輕傷標準,該孕婦都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該孕婦需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需要根據男童的具體傷情而定。

一、若該男童的顱腦損傷達到輕傷標準,該孕婦的法律責任

本案中,如果受傷男童的顱腦損傷經鑒定達到輕傷標準,則該孕婦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需要承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由於行為人為孕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取保候審。根據以上規定,若該孕婦涉嫌故意傷害罪,也可以對其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二、若該男童的顱腦損傷未達到輕傷標準,該孕婦的法律責任

如果該男童的顱腦損傷尚未達到輕傷標準,則該孕婦的行為屬於一般違法行為,尚未構成犯罪,則該孕婦可能被處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該孕婦還需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無論該男童是否達到輕傷標準,該孕婦造成男童身體損害,都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住院費等各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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