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沖為什麼突然變得殘忍絕情?其實背後隱情有兩方面
為了謀害林沖,高俅派遣的陸虞侯和富安與滄州牢城營的管營和差撥謀划出了「火燒草料場 」這樣一個具有雙重保險的計策,企圖燒死林沖(即使沒燒死,丟了大軍草料場也是死罪)。可是令他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的計策只實現了一半,就是成功的讓林沖犯下了死罪,而另一半不僅沒能實現,還搭上了陸虞侯、富安和差撥三人的自家性命。真是多行不義必自斃呀!
林衝殺了三人之後,在柴進的推薦之下,投奔梁山而去。他到了梁山之後,接受的第一個任務是「把個投名狀來」,亦即是在山下殺個人作為「新進之禮」。
面對這樣一個任務,電視劇當中都把林沖表現的極為不忍,猶豫不決,然而在原著當中林沖的表現卻並非如此。下面我們來看一看原文:
朱貴笑道:教頭你錯了,但凡好漢們入伙,須要納投名狀,是教你下山去殺得一個人,將頭納獻,他便無疑心,這個便謂之投名狀。
林沖道:這事也不難,林沖便下山去等,只怕沒人過。
王倫給林沖三天時間。
第一天,沒有等到,林沖對王倫道:今日並無一個過往,以此不曾取得。
第二天,等到了一夥三百多人的商人隊伍,林沖不敢下手,無奈道:我恁地晦氣!等了兩日不見一個孤單客人過往,如何是好?
第三天,終於等到了一個,豈料那人跑的快,林沖又沒能拿著,他失望地道:你看,我命苦么!來了三日,不能等得一個人來,又吃他走了。
看看以上林衝殺人的情節,我們能從中看出他的不忍和猶豫嗎?不能。不僅不能看出他的不忍和猶豫,反而看到了他因沒人經過來讓他殺的失望和無奈!
那麼林沖為何這麼想殺個人呢?因為他要上梁山入伙。他又為什麼想上梁山呢?因為他殺了人,犯下了彌天大罪,上梁山能保命!於是我們會說,林沖為了自家性命不惜剝奪殺害他人性命,真是自私啊!不錯,林沖在這裡表現的很是自私。
然而,熟悉前面故事的人都知道,林沖原來不是這樣的。比如:
在大鬧野豬林那一節當中,魯智深要殺董超、薛霸,林沖阻止道:非干他兩個事,儘是高太尉使陸虞侯吩咐他兩個公人,要害我性命,他兩個怎不依他?你若打殺他兩個,也是冤屈。
如果說董超、薛霸二人冤屈,那些無辜的路人豈不是更冤屈?因此我們不禁要問:林衝到底怎麼了?他對待殺人為何會發生那麼大的變化?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還得結合林沖的經歷和這些經歷給他的境況和心理造成的變化說起。
首先我們先明確「林沖怒殺陸虞侯等人」是他境況和心理產生變化的轉折點。在此之前,林沖雖然被高俅陷害發配滄州牢城,但那是正常的服刑,不用躲躲藏藏。而殺了陸虞侯等人之後,他成了被政府通緝的重大犯人,一旦被抓住,是要被判死刑的。因此林沖必須找一個政府管不到或是不敢管的地方以藏身,而梁山就是這麼一個能容他藏身的地方。
上面屬於林沖境況的變化,正是這一境況的變化影響到了他的心理和行為。
除了上面境況的變化之外,他心理和思想上的變化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
林沖曾寫過一首詩,在詩中有這樣幾句:身世悲浮梗,功名類轉蓬,他年若得志,威鎮泰山東。由此可見,林沖是一個十分渴望功名的人。他在殺陸虞侯等人以前,雖遭刺配,但罪不致死,仍有刑滿釋放或是遇赦還鄉並進而追求功名,實現報復的機會,因此他不願意斷了自己的後路!而在殺了陸虞侯之後,他犯下了彌天大罪,已經沒有退路,同時未來的希望也已化為泡影,再加上孤身一人,舉目無親和王倫的步步緊逼,他難免會陷入絕望的邊緣。對一個幾近絕望的人來說,他哪還有心思替別人考慮!
從某種意義上說,絕望近乎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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