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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人要認識神的審判?

為何人要認識神的審判?

《羅1:28-2:1-11》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羅1:16》

序言

上個禮拜,我們講到神的忿怒,今天我們講到神的審判。神的忿怒必定帶來神的審判,聽起來這(似乎)是一樣的。當你知道神的忿怒、神的審判之後,這會對你的生命帶來(造成)怎樣的影響(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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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知道,神的忿怒和審判是怎樣的

1)人墮落之後,對真理沒有知覺;

對神的忿怒和審判,人都憑著自己的意識所認識。通常,人對神的忿怒、神的審判的認識,就如同火焰、地震、爭戰、環境的災秧、饑荒等等,或者某些觸動你的事情而曉得。不然,就是你自己裡面有一種恐慌、懼怕的感覺。所以,一般的人不是從裡面,就是從外面來認識神的忿怒和審判。

①神的真理啟示人,神的忿怒和審判是從天上來的;

無聲無形的,人不能直接聽到、看到、感覺到的,卻顯明在人漸進的敗壞(腐敗、罪惡)中。當你聽到神的啟示之後,看到人有漸進的敗壞(腐敗),也毫無知覺時。你當知道,原來神的忿怒就在祂對人的任憑里

②原來神是一直存在的!

但人卻把神公義、慈愛、榮耀的形象,當作飛禽、走獸、人的樣子(偶像)來崇拜。這是從人的自我崇高之心來的,『我看得見就有,看不見效就沒有。』人自己造出自己的神,想拜什麼就拜什麼。

2)人把自己虛妄的替代神真實的;

①人所感受的,不是真實的;乃是神所定的,才是真實的;

而那真實的,乃是上帝創造萬有,上帝與人同在,上帝創造宇宙的無限,人生命的無限...。人所感受的,不是真實的;乃是神所定的,才是真實的。然而,人卻將自己心中虛妄(虛謊)的,『我感受的,我想要的,我需要的...』當作真實的。

②人將自己順性的用處成了逆性的;

甚至到了一個地步,人覺得是很自然的,這是神許可的。當人繼續如此任性(敗壞)時,神的審判就臨到了!神的忿怒就在人敗壞罪惡的樣子時,神還是任憑他們!

③你所焦急(迫切禱告的)是為這個時代(家人、旁邊人)禱告!

但倘若你聽到這個真理之後,你馬上焦急的,不是現在這世界怎樣的敗壞,有怎樣的問題。你應該焦急的是,當神的忿怒(審判)臨到人,人還是聽不到神的聲音,你為這個時代、為你的家人、為你旁邊的人(禱告),這是你所應當焦急(迫切)的。

3)因為人總是在自我崇高之心裏面,不認定有神!

只有自己感覺和意識到才相信。所以,這個世界沒有辦法認識(解釋)某些事情。他們的良知故意遮敝自己。他們覺得世界很和平。以前有世界第一、第二大戰,現在沒有世界大戰了。為什麼沒有大戰,他們卻沒有思想。並不是人很善良,都彼此相愛;乃是每一個國家他們都有先進的武器。中國、美國、俄國、法國……都有核彈,誰要(敢)打仗呢?所以並不是人很善良,沒有戰爭。

4)人極其懼怕,人裡面是討厭、比較、痛恨、誤解、妒忌;

當我們看這世界時,比如,我們新加坡犯罪率越來越少。為什麼犯罪率越來越少呢?其實不是人越來越好,而是我們的防案系統越來越高科技,到處都有最高端的監控器監視人。人一想到,會被發現。那天,我讀到(新聞),新加坡每500萬人中有7萬個清潔工人。每70人中,有1個清潔工人。所以,新加坡那麼乾淨。並不是人的心裡都很愛國,很愛乾淨。

2∥

為什麼宗教會多起來,人都認為宗教都是好的,都是叫人合一(行善)的

人都不要否定宗教,這是人的問題。為什麼人一直要提倡宗教,認為宗教好(要合一)呢?因為這是本質有問題!人卻不能承認!

1)外面是合的,但裡面是分的;

他們一直講外面的,要合一。外面講善行,但裡面卻是惡的。人為什麼一直強調宗教的善、人的善?為什麼人不接受人性本惡的事實,人裡面就是惡的。人墮落離開神之後,就『自我崇高』起來。人從這『自我崇高』之心,否認創造宇宙萬有的主,否認那位聖潔公義慈愛的源頭。慢慢地,人會變質的。人是性本惡的

2)人為什麼承認自己是惡的卻認為自己是善的呢?

因為當人一直講自己是善的時候,人是無意識當中,對自己的良心說『我們不需要救主!』我們不需要與主同死、埋葬、復活;我們不需要降服於主,將生命的主權交出來。人卻對自己說『我們需要的是宗教,我們需要神,神是(能)幫助我們修養。它能將我們裡面的『善』帶出來。各位好好思想很多人覺得覺得宗教都一樣。但從外面看來,佛教、道教、甚至基督教都是一樣的,但確實上,它們的本質絕非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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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信仰)的開始:人是『性本惡的』

1)人裡面沒有任何的『善』;

人離開神本來創造他的位置(人離開神的榮耀)之後,在那個地方,人一切所做的,愛人、幫助人、行善積德,都是離開神的水準,人的『自我』想出來的。人『自我』想出來的水準,而定出來的『善』。而這個『善』是你自己所定的,是在你墮落的良知(良心)裡面,你自己(能)做到的。但這並不是那位創造宇宙萬有的者的『善』。這極其重要的原是就在於此了。我們基督信仰的(開始)總原理也就在於此了。

2)神的真理告訴人一個事實,『你是惡的!』

當人要聽到這個神的事實(啟示、真理),要怎樣回應呢?上帝為什麼一直對人講(顯明)『我要怎樣地忿怒怎樣的審判!你們的罪惡是怎樣的,你們以為你們是善的嗎?』『我告訴你們,你們是用虛妄、偶像來換取我的榮耀!』

3)上帝講這些話是為了讓那些很無知、自滿、覺得很自義的人,忽然間意識到神忿怒了!

他們知道自己的惡是來自哪裡?不是他們單單所行的『惡』就是惡,乃是他們離開那『善』的源頭-上帝。當人離開那位創造主、公義的主宰,當人離開上帝時,人一切所行的盡都是惡。讓(人)他可以意識、察覺到,讓他能夠認定事實。之後,他的心才能謙卑下來,能夠被帶到恩典,來到神的面前。這就是我們的基督信仰了!

結論

確實,人的自我崇高之心無法接受「人性本惡」的事實。基於這點,神必需將祂的忿怒與審判啟示。理由一,就是讓又墮落又自滿的人類能夠在他的無知當中意識到神的忿怒;理由二,就是因自己拒絕神而懊悔,認識自己的邪惡本是因離開了善的源頭。倘若人不明白自己的墮落,還是自我為善,他將會漸漸淪落到兩種光景:高舉自我;在道德已經墮落的光景中極其的敗壞,放縱私慾,貪行種種的污穢。這兩者都是神所厭惡的。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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