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當初為什麼會選擇渥太華作為首都?
1800年,渥太華只是一個伐木小村鎮,圖片來自網路
1756年,英、法在北美聖勞倫河地區爆發了爭奪殖民地的戰爭,法國最後戰敗,於1763年在《巴黎和約》上簽字將加拿大出讓給英國,加拿大正式成為了英屬殖民地。
1791年,加拿大一分為二,被分為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上加拿大是英語區,主要在安大略地區;下加拿大是法語區,主要在現在的魁北克地區。
1837年,由於對英裔統治者的不滿,在下加拿大蒙特利爾北部郊區發生了一起法裔民眾暴動起義事件。事件之後,英國皇室專門派遣了一位伯爵,相當於欽差大臣,來加拿大做調查工作。1839年,這位大臣回到英國,向議會呈交了一份調查報告,這就是加拿大歷史上有名的《杜翰伯爵之調查報告》(Lord Durham"s Report)。杜翰伯爵認為,英法之間的矛盾衝突主要源於文化差異。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他建議將上下加拿大合二為一,這樣比較有利於同化魁北克的法裔人。於是,根據杜翰伯爵的建議,上下加拿大於1841年再次合併,成為了加拿大省(Province of Canada)。
在1841年到1857年之間,加拿大省的首府沒有固定在一個地方,而是每4年在魁北克、蒙特利爾、金斯頓和多倫多這四個城市之間輪流更換一次。毫無疑問,這樣的做法產生了由搬遷帶來的諸多不便以及更多的財政費用支出。1857年,加拿大把這種情況上報給英國維多利亞女王,讓她在上面4個城市當中選擇一個作為固定的首府,沒有想到女王在跟身邊的顧問討論之後,卻選定了當時名不見經傳,位於加拿大省東西部邊界地(現安大略與魁北克邊界)的一個名叫渥太華的村鎮,從而平息了英裔和法裔兩地區之間的首府選地之爭。另外,從安全方面考慮,渥太華位於腹地,在安大略和魁北克的中心地帶,距美加邊境比較遠,有別於上述的4個主要城市,避免由於過於靠近美國,容易受到美國人的攻擊。所以,選擇渥太華作為首府是當時的一個戰略決策。
國會山莊鳥瞰,一橋之隔的河對岸是魁北克加蒂諾城,圖片來自網路
1867年,英國將加拿大省、新不倫瑞克省和諾瓦斯科舍省合併為一個聯邦,從此渥太華成為加拿大聯邦的首都。
一百多年之後的今天,渥太華仍然利用自己有利的地理位置,繼續發揮著平衡和防止法裔人分離的堡壘作用。在經濟層面,從上個世紀60年代末開始,渥太華聯邦政府就對魁北克的蒙特利爾的外貌發展做了一個巨大的外科整型手術,它破解和終止了蒙特利爾朝魁北克中心腹部地區發展的態勢。一直以來,聯邦政府的投資和發展都是儘力地引向蒙特利爾西北部地區,朝加國聯邦首都渥太華-加蒂諾區域方向的走廊地帶。在政治、文化和社會方面渥太華對法裔人予以了極大傾斜和扶持,長期以來,聯邦政府讓居住在渥太華及周邊地區的魁北克法裔人感覺到了留在加拿大聯邦大家庭里的各種實惠和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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