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說明書,這幾點一定不能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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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說明書
是指導怎樣用藥的根據之一
具有法律效力
使用藥品前
要養成仔細閱讀
和正確理解說明書的習慣
可是
藥品說明書那麼長
重點在哪?
今天就來聊一聊
一定不能放過的幾個點
1
應了解藥品的名稱
簡單的說,就是不要吃錯藥了。正規的藥品說明書都有藥品的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化學名(其中非處方葯無化學名)。使用者要了解藥品通用名,避免重複用藥。因為一種葯只有一個通用名,而商品名則可能有若干個。
科普
藥品的通用名由藥典委員會按照《藥品通用名稱命名原則》組織制定並報國家衛計委(原衛生部)備案的藥品的法定名稱,是同一種成分或相同配方組成的藥品在中國境內的通用名稱,具有強制性和約束性。
商品名是藥品生產廠商自己確定,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產品名稱,具有專有性質,不得仿用。
2
要搞清楚藥品的適應證
藥品的適應證,指的是該藥品可用於哪些疾病的治療或癥狀的改善,每種藥物都有各自的治療範圍,因此必須選擇能治療自身疾病的藥物品種。對於使用非處方葯的患者,可在藥師的幫助下判斷自己的疾病是否與適應證相符、對症下藥,選擇購買。
科普
處方葯是必須憑醫生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的藥品。
處方葯是經過長期應用、確認有療效、質量穩定、非醫療專業人員也能安全使用的藥物,不需要憑醫生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及使用。非處方葯在美國被稱為「可在櫃檯上買到的藥品(Over The Counter)」簡稱OTC。
3
了解不良反應
不良反應(Adverse event)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應用質量合格藥物預防、診斷或治療疾病過程中,發生與治療目的無關的有害反應。
藥物的不良反應一般是可預知的,而且藥品不良反應因人而異,不是所有服用的患者都會發生。儘管一些藥品說明書不良反應信息中羅列了許多不良反應,但是這些不良反應的發生率都比較低(約1%-10%),而且大多數藥品不良反應都是一過性的,可逆性的,在停葯後即可恢復。但有的是不可避免的,有的則是難以恢復的。
4
了解注意事項
藥物的注意事項里有以下信息要引起重視:
藥物慎用:指應用藥品時要謹慎,但不是絕對不能應用,小兒、老人、孕婦、哺乳期女及心、肝、腎功能不全者,往往被列入「慎用」範圍,所以在用藥時要注意觀察有無不良反應,一旦發現問題,必須立即停葯。「慎用」是可以用,但必須慎重考慮,權衡其利弊,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方可使用,並須密切觀察是否有不良反應,以便及時採取措施,最好是在醫師指導下用藥。
藥物禁用:即禁止使用。凡屬禁用的藥品,一定要嚴格執行藥品說明的規定。如嗎啡能抑制呼吸中樞,支氣管哮喘和肺心病人應禁用,否則會對人體構成嚴重危害,甚至危及生命。
藥物忌用:即避免使用。有些藥物會給病人帶來不良後果,如氨基糖甙類對神經系統和腎臟有一定毒性作用,故患耳鳴疾病及腎功能障礙者應忌用。屬於忌用範圍的,一般應盡量避免使用。「禁忌」是絕對不能用的,如對青黴素過敏的病人,是絕對不能用青黴素的,否則會危及生命。
5
要了解藥品的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一般有如飯前、飯後、睡前服用,一天一次或三次,是口服、外用還是注射都必須仔細看清楚。藥品說明書在「用法與用量」後,常用「或遵醫囑」字樣。一是因為說明書上的劑量是常用劑量,但由於患者病情、體質及對藥物的敏感程度不同,用量也就不同,醫生可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二是因為藥物作用的性質與劑量有關,劑量不同,作用也就不同,如阿司匹林是常用的退熱葯,退熱劑量一般為0.3~0.6克,一日三次;但用於預防缺血性中風(抑制血小板聚集)時,就須減少用量,一般50-150毫克,臨睡前服一次即可發揮作用。因此必須按說明書的規定使用或者遵醫囑使用。
注意
在閱讀說明書時,對禁忌證、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項等要重視。如有不明之處,應向藥師或醫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