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權—以小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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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期權的買方,舉個以小搏大的例子。
我們回顧今年6月份的行情,市場處於上升的趨勢中,6月15日,買了一張7月份到期,行權價為2.5的認購期權,花費292元的權利金。到了7月13日,由於大盤上漲,這張期權已漲到4985元,價格漲幅為1600%多倍,遠遠超過上證50指數在同期漲幅滬深300在同期的漲幅。
是不是,很多人有這樣的疑問,買入一張期權可以賺這麼多,那會不會也虧1600%這麼多呢?如果這樣理解,凱瑞就跟大家說,大家誤解期權了。
作為期權的買方,就是保險里的投保人,整個投資最多虧完全部權利金。不會再面臨其它額外的虧損,所以買入期權最多虧1倍,但是潛在的收益有可能是100%,也有可能是1600%,甚至更高,所以期權買方的收益跟風險是不對稱的,損失有限,獲利無限。傳統中有權利跟義務是對等的,但是期權不是,有權利,沒義務。這一點大家一定要記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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