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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這三件事,不幫這三種忙

1.不想三事

不想力所不能及的事

做不到的,達不到的,就不必去想;自己能力範圍之外的,就不要去糾結。這世間,總有些事情,不是人能夠掌控得了的。對生命中發生的一切,不妨先接受,能解決的就解決,解決不了的就認命。

面對未知的人生,做自己應該做的,相信越努力越幸運,而不要杞人憂天。

不想早已經過去的事

別沉迷於過去的陰影中,否則你永遠看不清前面的路。有些事情,擺擺手,過去的就過去了,走出來便是春天。

活了98歲的英國哲學家羅素說:「人不能生活在回憶當中,不能生活在對美好往昔的懷念或對去世的友人的哀念之中。一個人應當把心思放在未來,放到需要自己去做點什麼的事情上。」

不去考慮太遙遠的事

車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別去想遙遠的未來,因為有太多的變數,想也沒用,徒增煩惱。活在當下,腳踏實地過好每一天每一分每一秒,今天才是可以把握的。

2.不幫三忙

逞強的忙不能幫

逞強幫忙,事情辦不成,或者辦砸了,肯定會被對方埋怨,這就不是幫人的初衷了。就算花了很大力氣後終於把事情辦成了,在對方看來,你不過是舉手之勞,並不會因此而感激。

所以,逞強幫忙,不管幫沒幫上,都是出力不討好。打腫臉充胖子,愉悅的是別人,難受的是自己。

涉情的忙不能幫

所謂涉情的忙,就是涉及到別人感情、婚姻的事情。感情的事,婚姻的事,不是理性能解決的事,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外人不宜深度參與其中,否則會幫倒忙。

救窮的忙不能幫

俗話說:救急不救窮。親友在難處,幫一把是理所當然。但是,任何人都不是救世主,只可以救人急難,而不能改變別人的命運。對於不肯上進的人,無止境的幫忙反倒會加強他的依賴,「斗米恩,升米仇」的教訓是深刻的。

不知感恩的人,把別人對他的幫助視為天經地義,甚至得寸進尺,貪得無厭。還有一種人,求別人幫忙,不是直接說出來,而是給你「下套」,誘騙你給他做事,說白了是利用別人。對這些人品有問題的人,不幫,就是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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