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情願帶著孩子被掃地出門 只因丈夫有這個毛病
《列女傳》記載:春秋時期,有個叫荅[dá]子的人,在陶地(今屬山東定陶,一說為山西平遙)做大夫之官。
此人為官三年,名聲很不好,沒有造福百姓,倒是自己摟得溝滿壕平,他家比三年前富了三倍。
陶大夫荅子「貪婪妄取」不義之財,他的妻子對其所作所為十分不滿,多次勸說他,荅子依舊我行我素,到了第五年辭官的時候,隨行的車輛已經達到上百乘。
荅子很風光地回到家鄉,宗族人殺牛為他慶賀。大家都很高興地迎接荅子衣錦還鄉,唯獨他的老婆躲在一個角落,抱著兒子哭泣不止,惹怒了婆婆。
老婆婆責罵兒媳:「何其不祥也!」——你個掃把星,哭什麼哭?太喪氣了!
兒媳對婆婆說:「我聽說人能力不足而官職太大,這叫『嬰害』,對朝廷沒有功勞而家運昌盛這叫『積殃』,家貧而國富,君王敬重而百姓愛戴,這才是為官之道,能為子孫積福積德,留下萬古芳名……」
老婆婆不是好眼神看兒媳,兒媳視若不見,繼續說:「我的丈夫,您的兒子卻不這樣做,他貪戀富貴,不顧及身後的禍患。
我聽說南山有一種黑色的豹子,雨霧天可以七天不下山捕食,為啥呢?它怕雨水弄髒自己美麗的皮毛,所以躲藏起來……」
婆婆越聽越生氣,兒媳依然振振有詞:「豬狗這樣的動物倒是不挑食,遇到啥吃啥,吃得肥頭大耳,結果難逃被人屠宰的命運。
我的丈夫治理陶地,家富而國貧,老百姓怨聲載道,這是敗亡的徵兆啊,我請願抱著小兒子離開他。」
婆婆就等著兒媳說出這話,當即就把兒媳趕出家門。數年以後,荅子以侵吞國有財產的罪名被誅殺,全家人只有他的母親因為年老而被免除死罪。
荅子之妻得知婆婆孤苦伶仃,就回到了婆家,挑起了養家糊口的重擔,侍奉年邁的婆婆,為她養老送終,撫養小兒子長大成人。
在兩千多年前的奴隸社會,一個女子如此深明大義,具有遠見卓識,實在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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