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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84萬拍政府小樓難到手 原主人:拍賣是走形式

(原標題:3年前184萬拍得房產 至今未能入住)

2015年,李先生通過藍田縣財政局的拍賣取得了一棟四層樓的房產,隨後又經過了縣、市、省三級法院判決明確了產權,但至今他仍未能入住。

據了解,該房產原主人是藍田縣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華商報曾於2015年報道過此次拍賣,拍賣11棟違規小樓,7棟被原主人以起拍價80餘萬取得。李先生所拍的房產是和原房主競標到184萬元後取得的。

184萬競拍來的房子至今沒「進去」過

2007年華商報報道了藍田縣國土資源局在建職工住宅樓時,另建了11棟「獨體」住宅樓,每棟面積達300-400平方米,這11棟樓的房主為藍田縣個別縣級領導和部分部門領導。此事被西安市紀委查處,多名當事人被調查。

2015年,華商報再次報道藍田縣財政局通過西安市產權交易中心公開拍賣這11棟獨體住宅樓,其中7棟被原房主以起拍價80餘萬元的價格取得。

李先生當年得知拍賣信息後參加了拍賣。「當時我看上了拍賣的一棟四層樓含門面房的房產。這棟房產原主系國土局副局長,他的妻子通過其他渠道參加了競標。」李先生說,「拍賣時,不少人勸我棄標。但我參加的是政府合法拍賣,最終和對方爭到184萬,由我取得了該房產產權。」

可當李先生拿著由西安產權交易中心出具的產權交易確認書和藍田縣財政局交給他的房屋鑰匙去這棟樓時,卻打不開門。「原房主病逝後,房子被他妻子住著,我收不了房。」李先生說,「從2015年3月通過政府拍賣取得了房產至今已經過去3年,房子一直未能入住,連裡面是啥結構都不知道。」

昨日華商報記者在藍田縣國土資源局家屬院見到了這棟四層住宅樓,其中一樓的門面房已經對外出租。門面老闆說租金交給了房東,是一名中年女性。隨後記者敲住戶門10分鐘未有人應答。

三級法院已確權房產歸買受人

李先生曾將原房主的妻子和藍田縣財政局告上法庭,藍田縣法院一審判決房產歸李先生所有。原房主妻子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16年,原房主的妻子向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同年10月20日省高院裁定駁回再審申請。

記者查看的這些法律文書均表明,李先生通過政府拍賣的方式取得的房產是合法的,李先生具有該房屋產權。此外據記者了解,李先生以184萬元取得房產後已向產權交易中心付款,錢早已納入藍田縣財政局。「如今房子住不進去,錢也不給我退。」

原房主妻子:當時說拍賣就是走形式

昨日華商報記者電話聯繫上了目前仍住在該房屋的原房主妻子紀女士。「其實這11棟住宅並非被紀委沒收,而是因不合規定,被政府以回購的方式收回。」紀女士講,她家的四層住宅,政府在2008年回購估價49萬餘元,並在2015年拍賣前期把錢也支付給了她。

這在三級法院的判決書中也有記載。省高院裁定書中就有藍田縣財政局答辯記錄,該房產系政府查封回購,李先生通過合法拍賣取得。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中記載,一審法院查明2014年12月藍田縣國土資源局支付原房主49萬回購(不含裝修部分價值)。此外在2015年2月《藍田縣人民政府專項問題會議紀要》中記載,這11棟獨體小樓已完成作價歸公程序。此外,在藍田縣政府的多次會議紀要中,對這11棟住宅的處理意見均為政府回購後再拍賣。

「當初國土局回購房子時答應我們說,就是走個拍賣的形式,誰的房子還是誰的,讓我們拿著回購款再加點錢參加拍賣就行,這事也就算過去了。」紀女士說,「可誰知道,有人把房子加價到了184萬。政府沒解決好我們的問題,我肯定不搬走。而且房子裝修還花了不少錢,政府也沒給我賠償。」

縣法院稱事情複雜難以執行

據悉,李先生多次找藍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溝通此事,法院僅對紀某進行了15日司法拘留,可她出來以後又回到了那棟房子里。

昨日藍田縣人民法院主管執行的王副院長向華商報記者解釋說,房子確實歸李先生所有,但這件事比較複雜,難以執行下去,「主要因為紀女士還索要裝修款,已經起訴到了法庭,就剩宣判了。」王副院長說,這件事縣裡的領導也很重視,一直在協調解決。「剛給縣裡的領導彙報了,說會儘快協調,一周內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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