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離婚子女爭奪戰打響後,如何佔得先機?

離婚子女爭奪戰打響後,如何佔得先機?

離婚訴訟案件中,在雙方對是否離婚無爭議的情況下,實際上就只剩下兩個方面的爭議問題:一是共同財產的分割,二是子女撫養權的爭奪。欲成功爭得子女的撫養權,必須知道法院對撫養權裁判的規則。接下來小二哥講解一下關於撫養權裁判的一般原則及法院裁判時考量的主要因素。掌握了這些,對如何爭取子女撫養權也就瞭然於心了。

核心原則:

處理子女撫養問題應從更有利於子女成長的角度出發。

這是法院處理一切子女撫養問題的核心原則,法院應當將子女判給更有利於子女成長的一方撫養。

一般規則:

法院在確定撫養權歸屬時一般會遵循以下規則:

(一)從子女年齡考慮。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母親生活為原則,隨父親生活為例外。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親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B、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親生活的。

2、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處於此年齡階段的孩子已經具備一定的判斷、認知、選擇能力,可以正確表達自己的意見,子女的意見是法院重點考慮的因素。

(二)從父母雙方身體健康條件考慮

1、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可優先考慮;

2、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法院一般不會判決子女由其撫養;

(三) 子女以往的生活狀態

1、子女隨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法院一般維持現狀。例如男方經常出差,女方長期照顧子女較多,法院可以判決子女由女方撫養。

2、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3、子女現在的學習狀況、學校位置、生活便利性等也是法院考慮的因素,法院通常會維持現狀。

了解上述法院對撫養權的裁判規則後,

還得準備證據應對訴訟啊,

那麼,

應該從哪方面進行證據的準備呢?

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

1、從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提供有利於自己的證據,如:

(1)、收入、住房等經濟條件;

(2)、受教育程度、性格修養等軟實力方面;

(3)、一方是否具有賭博、吸毒等惡習,是否在道德方面不適宜撫養子女;

(4)、一方的身體條件是否能夠勝任子女撫養;

(5)、一方的工作性質、工作時間等是否具備照顧、撫養子女的時間等;

(6)、一方的父母是否可以幫助照顧子女,父母的資助是否更有利於子女成長。

2、從給孩子提供的生活環境方面,以及孩子的現狀方面考慮

(1)、自己的住房距離學校較近,學區較好;

(2)、如果孩子判給己方,孩子目前的生活、上學等現狀不會改變;

(3)、十周歲(接近十周歲也可以考慮)子女的意見;

(4)、自己可以給孩子的健康成長提供其他有利條件。

GIF

當然,小二哥還是希望各位夫妻能夠和睦共處,家庭幸福,為子女營造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家和萬事興,且行且珍惜啊!

聲明:本公眾號所載、分享的文/圖等稿件均出於為公眾傳播有益資訊信息之目的,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僅供參考,並不意味本公眾號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其他媒體、網路或個人從本公眾號下載使用須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本文部分內容來源於互聯網,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僅供學習參考使用,禁止用於商業用途,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本公眾號擁有對此聲明的最終解釋權。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全球大搜羅 的精彩文章:

道法自然——《道德經》珍藏版
還會有比現在更糟的時候嗎

TAG:全球大搜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