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訂上訴複核委員會工作細則
最新
04-25
深交所23日發布通知,為提升深交所一線監管程序正當性和完備性,提高監管工作透明度,為市場主體提供充分的救濟渠道,完善上訴複核委員會的工作程序,更好發揮上訴複核委員會保護證券發行人、上市公司、會員及投資者等相關主體合法權益的作用,深交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上訴複核委員會工作細則》進行了修訂,現予以發布,請遵照執行。深交所於2017年6月15日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上訴複核委員會工作細則(2017年修訂)》(深證上〔2017〕378號)同時廢止。
(證券時報APP)
※王毅會見日本經濟界人士:共同促進全球自由貿易
※外匯局:2月國際貨物和服務貿易順差70億美元
TAG:證券時報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