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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穿著越搶人眼球,時尚度就越高?

今天,軒軒聊一件事情:是不是穿著奇裝異服,就是所謂時尚達人和搭配?

起因是因為去年的鳳凰時尚之選紅毯,軒軒看到了幾位明星的穿著:

白客印花西裝+印花襯衫夠亂的了,桃粉色高領毛衣做內搭......去年最紅火的毛衣內搭法,也不是這麼用的

尚雯婕印花珠光長款衛衣......搭配怪異妝容也是嚇人

曾舜晞紅格紋中國刺繡雙排扣西裝......多好看的設計,可惜被曾舜晞演繹的傻到家了!

以上幾件都是當季設計風格很重的時裝,本身是非常好看的衣服,但如果穿它的人演繹的不好,就會顯得很怪異。

軒軒相信,同場一本正經的董力、孔垂楠很帥,李艾很美。

如果,我們穿著嚇人、不符合常規然後說自己是時尚,這能接受嗎?比如上海時裝周上「街拍達人們」

作為一個有審美的外行人,軒軒恐怕是不能承認的。

時尚,到底是什麼?這恐怕是這近200年來整個行業都想解決的東西。在軒軒看來,時尚的基礎應該是——好看。讓人因為它變得更好看。

所以,華倫天奴老先生把紅色禮服玩到巔峰;

Elle Saab的中東奢華幾乎無人能及;

亞歷山大·麥昆的把黑暗哥特風變成主流審美之一.......

這些大牌的禮服,都是穿上就會變成更美的自己。

同時,隨著審美的發展,會有很多天才把服裝從實用變成藝術,比如日本殿堂級服裝設計川久保玲和三宅一生所主張的解構主義,基本上都是移動的藝術品。

最近這幾年,四大時裝周也有很多設計師嘗試一些全新的風格,儘管有些前衛但依然很好看。

不過,這些服裝真的不太適合走下T台。

當然,一些完全喪失穿著功能的服裝設計.......它們算是嘩眾取丑,不予置評。

就像是軒軒之前提到的,服裝本質應該讓人可以變得好看自信。所以,范冰冰的龍袍、仙鶴裝、花仙子和紫禁城,,,,,,,都很好看。

它們的設計師卜柯文才能創立自己的品牌,並且從國內到國外很多明星會穿,就因為穿上好看。

為什麼Angelababy的星空裙可以刷滿存在感?我們腦子裡只會記住美好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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