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14歲女兒隨母與繼父同住一室 生父一怒要回……

14歲女兒隨母與繼父同住一室 生父一怒要回……

每日甘肅網訊十四歲的女孩應該有了自己獨立的空間,但前妻再婚後竟然還帶女兒與她和繼父同住一室,為了女兒的健康成長,生父遂訴至景泰法院請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並由前妻每月支付600元撫養費。近日,景泰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變更撫養關係糾紛案,判決支持了生父的訴訟請求。

原告訴稱,其與前妻2014年經法院調解達成離婚協議,兩個女兒均由前妻撫養,一個兒子跟父親生活。由於前妻已再婚且平時無暇照顧孩子的生活、學習,更為不能容忍的是前妻讓已十四歲的長女晚上她和繼父同處一室,對女兒的健康成長非常不利。故請求法院變更撫養關係,由其撫養兩個女兒,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對此,被告承認原告陳述事實,但辯稱其再婚後與現任丈夫共同撫養兩個女兒,現任丈夫對兩個女兒也很好,不同意變更女兒的撫養關係。

一審法院認為:依照法律規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應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情況妥善解決。原告未再婚且為了照顧三個孩子在縣城租了房子,並由其父母專門負責照料,自己也在縣城務工掙錢。現在兩個未成年女兒均已十周歲以上,經法官詢問,兩個孩子均表示願意與父親一起生活。而被告吳某因為做生意失敗現負債10餘萬。對於原告訴稱的讓長女與繼父同睡一床的事實,被告承認屬實,但認為只是睡覺沒有發生任何事情。

該案主審法官綜合考慮原、被告的實際情況及兩個孩子對父母的評價、願意與誰一起生活的意見,根據景泰地區的實際生活水平、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依法判決兩個女兒由生父撫養,被告前妻每月支付撫養費600元。(祁常鑫)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每日甘肅網 的精彩文章:

醫師建議:咳嗽咳痰兩周以上最好做個肺部檢查
媳婦變成網購狂,不堪重負的我心似著了火

TAG:每日甘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