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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協會開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線接入申請

4月24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官網發布了一則通告:《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開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線接入申請》。

通告稱,截至4月20日,互金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簡稱共享平台)正式介入100餘家從業機構,收錄自然人借款客戶4200多萬個。通告並稱,申請機構不限於互金協會會員。

值得注意的是,對非會員而言,要接入共享平台必須是「經主管部門批准設立或在主管部門備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網路小貸、消費金融、小額貸款等個人負債業務的從業機構,以及與上述機構業務存在關聯的機構。」或者該機構是符合互金協會要求的其他機構。

目前未有網路借貸信息中介完成備案,此類機構需與互金協會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稱,共享平台有權書面通知並停止接入方接入,另外,接入方需誠實對外披露接入共享平台的事實及影響,沒查詢共享平台數據的,不得捏造事實,明示或暗示已利用共享平台增強了風控和合規能力。

該公告內附鏈接內容為共享平台簡介和接入流程。

根據共享平台簡介,它所指的「信用信息」是接入方或通過接入方平台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的個人身份信息、借款信息、還款信息、逾期信息,以及以虛假身份申請借款、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等欺詐信息。

可見,共享平台要做的不止是《徵信業管理條例》中所指的需要個人徵信牌照的「徵信」,還提供市場上非持牌大數據風控機構提供的反欺詐服務。

在徵信方面,互金協會持股36%的百行徵信已獲得個人徵信牌照。據零壹財經了解,4月25日(周三),該公告發布的第二天,百行徵信將正式掛牌並召開第二次股東大會(該消息有待查證)。

不過,互金協會的通告隻字未提百行。

互金協會通告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推進行業信用信息共享,協會開通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線接入申請。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簡稱共享平台)是在中國人民銀行和各金融監管部門的指導下,由協會牽頭搭建,旨在為從業機構提供信用信息的報送及查詢服務,提升風險防控能力。共享平台於2016年9月9日開通。截止2018年4月20日,正式接入螞蟻金服、京東金融、國美、蘇寧、唯品會、百度金融、宜人貸、陸金所、網信、拍拍貸等100餘家從業機構。收錄自然人借款客戶4,200多萬個,借款賬戶累計1億多個,入庫記錄4.2億多條。

共享平台簡介

一、建設背景

根據人民銀行等十部委發布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髮〔2015〕221號),以及《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章程》、《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自律公約》中關於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推動行業信用建設的有關規定,為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信用信息共享,防範和降低信用風險,在充分調研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組織建設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簡稱平台),該平台旨在為從業機構提供信用信息的報送及查詢服務,為監管部門提供行業統計監測信息以及其他有利於規範和優化行業環境的相關信息服務。

二、平台基本情況

(一)接入範圍

從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網路小貸、消費金融、小額貸款、賒銷等個人負債業務的從業機構,以及與上述機構業務存在關聯的機構。

(二)接入形式

平台提供「網頁」和「介面」兩種互聯網接入方式。目前,所有接入機構必須首先使用「網頁」方式進行信用信息的報送和查詢,之後方可開通「介面」方式。是否採用「介面」方式,由接入機構自行選擇。

接入機構申請以「介面」方式接入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一是需申請至少1條連接至協會數據中心的點對點專線或採用VPN設備建立與協會數據中心的點對點虛擬專用網;二是接入機構的系統及運行環境須滿足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三級要求或通過協會指定測評機構的信息安全測評。

(三)平台現狀

協會結合互聯網金融業務特點和風險控制要求,按照「簡單、透明、最小夠用」原則,制定了《互聯網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數據採集標準》(以下簡稱《採集標準》)。接入機構需要與協會簽署《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作協議》,明確雙方權責後,根據《採集標準》進行信用信息的報送及查詢。

平台於2016年9月9日開通。截止2018年3月,正式接入螞蟻金服、京東金融、國美、蘇寧、唯品會、百度金融、宜人貸、陸金所、網信、拍拍貸等100餘家從業機構。收錄自然人借款客戶4,000多萬個,借款賬戶累計9,000多萬個,入庫記錄3.6億多條。

三、信息共享說明

(一)信用信息報送

1.報送要求:經客戶本人同意,接入機構按照《採集標準》等有關要求,準確、完整、及時地向平台報送信用信息。

2.報送內容:接入機構按照《採集標準》,報送個人負債業務(網路借貸、網路小貸、消費金融、賒銷等)相關信用信息,包括人員標識信息、業務標誌信息和個人負債業務信息三部分,各部分信息數據項如下:

人員標識信息: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

業務標誌信息:業務發生機構、業務號。

個人負債業務信息:業務類型、業務種類、開戶日期、到賬日期、授信額度、業務發生日期、餘額、當前逾期總額、本月還款狀態。

(二)信用信息查詢

經客戶本人同意,接入機構在辦理以下業務時,可以通過被查詢客戶的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向平台查詢客戶信用信息:

1.審核本機構客戶借款申請的;

2.審核本機構客戶作為擔保人的;

3.對已通過本機構獲得借款的客戶進行貸後風險管理的;

4.經本機構客戶及協會同意的其他情況。

(三)平台管理

1.協會和接入機構要遵守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不得危害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2.協會負責平台的日常運行和管理,並有權對接入機構的客戶授權、信用信息報送、信用信息查詢、保密等情況進行檢查。

接入流程

為方便從業機構接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簡稱平台),根據《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章程》、《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自律公約》及相關規定製定本流程。

一、接入條件

(一)會員單位接入條件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會員單位申請接入平台,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以及業務經營過程中需要查詢客戶信用信息情況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和其他機構;

2.有健全的組織結構、完善的內部控制措施;

3.有符合要求的技術設施,有能力聘請公司或自主開發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數據報送、查詢通道介面,能夠支持接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保證信息安全。

(二)非會員單位接入條件

協會非會員單位申請接入平台,除了具備以上會員單位接入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相關監管部門的監管要求;

2.遵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章程》、《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員自律公約》中關於信息共享的有關規定;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經主管部門批准設立或在主管部門備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從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網路小貸、消費金融、小額貸款等個人負債業務的從業機構,以及與上述機構業務存在關聯的機構。

(2)符合協會要求的其他單位。

二、接入流程

(一)申請

機構接入平台,需向協會提出正式申請,簽署《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作意向書》(見附件1)。

(二)審核

協會收到申請後,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將進行實地查驗。

(三)簽署合作協議

通過審核的接入機構,與協會簽署《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作協議》(見附件2)。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未完成備案登記的,還需簽署《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作補充協議》(見附件3)。

(四)接入培訓

雙方簽署合作協議後,協會組織接入機構相關業務人員和技術人員,開展平台接入培訓。

(五)聯調測試

協會組織接入機構在測試環境下進行聯調測試。

(六)合規性檢查

接入機構提交客戶授權書或包含授權條款的合同範本,由協會法律部進行審核。

(七)生產接入準備

申請機構在通過聯調測試和授權條款審核的情況下,方可正式接入平台。協會為接入機構創建生產環境用戶。接入機構收到用戶名和初始密碼後,向生產環境正式報數。

三、聯繫方式

附件1《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作意向書》

附件2《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作協議》

附件3《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合作補充協議》

來源:FINTECH前線

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構成投資意見,並不代表本平台立場。文中的論述和觀點,敬請讀者注意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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