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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馬丁·菲爾丁的《湯姆·瓊斯》

《毛姆讀書隨筆》,1999

上海三聯書店

讀《湯姆·瓊斯》

對打算讀菲爾丁這部名作的人,我想提出這樣的忠告:如果你是個喜歡吹毛求疵的人,那還是別讀為好,因為就如奧斯丁·道布遜所說:

「菲爾丁絲毫也沒有想創作一部盡善盡美的作品,他只是想描繪一幅普通的生活圖畫——可能還是一幅粗略的而非細膩的、本色的而非人為的圖畫。他的願望就是要寫得極其真實,對生活的缺陷和錯誤既不誇張也不掩飾。確實,是他最初在英國小說中塑造了一個真實的人。

罕娜·摩爾曾在她的回憶錄中寫道,她一生中僅有一次惹得約翰遜博士發火,原因就是她在他面前提到了《湯姆·瓊斯》中的某些詼諧滑稽的章節。『聽你從一本這樣邪惡的書里引文摘句,真叫我吃驚,』他說,『聽說你已經讀過這本書,真讓人遺憾。一個行為端莊的夫人是不該讀這種書的。我不知道世上還有什麼書比這本書更下流了。』不過,我倒想說,一個行為端莊的夫人婚前讀讀這本書是很有好處的。這本書會清楚地告訴她生活中一切必需的知識,還有許多關於男人的事,這對她不無益處,可以幫助她避免婚後的尷尬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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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doodle 上的約翰遜博士

人人都知道,約翰遜博士從來就是心懷偏見的。他不承認菲爾丁有任何文學上的造詣,有一次還說他是個大笨蛋。包斯威爾不同意他的說法,他還解釋說:『我說他是大笨蛋,意思是說,他是個思想貧乏的傢伙。』『但是,先生,他真實地描寫了人們的生活,難道你對此也不承認?』包斯威爾反駁說。『是啊,』約翰遜博士回答,『不過他描寫的只是下賤的生活。理查生曾多次說,要不是別人告訴他菲爾丁是誰,他一定會以為他是個喂馬的僕人。」

現在我們對小說里描寫的下賤生活已習以為常了。《湯姆·瓊斯》中所寫到的那些東西,在今天的小說家那裡是屢見不鮮的。態度比較穩重的批評家曾為湯姆·瓊斯辯護,把他生活中的一件經常受到譴責的事情歸咎於當時普遍的道德敗壞。這件事就是:貝拉斯頓夫人愛上了他,而且發現他並非不願意滿足她的慾望。當時他幾乎分文全無,而她卻腰纏萬貫。為解決他的生活需要,她慷慨解囊。一個堂堂男子漢接受一個女人的錢,這已經夠丟人了,更何況這還不僅僅是錢的問題,因為這個有錢的女人是要求他用別的東西來回報她的。不過,從道德上說,這也不見得就比女人收男人的錢更值得大驚小怪。現在人們之所以這樣,那隻能說明社會輿論的愚昧。請不要忘記,就是在今天,我們仍認為有必要創造出「男妓」一詞來專門指那些以出賣肉體作為謀生手段的男人。因此,不管你怎樣譴責湯姆·瓊斯的下流無恥,反正你不能說,那是他一人獨有的。

《湯姆·瓊斯》,1963電影海報

第36屆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影片、最佳導演獎

在湯姆·瓊斯多情的一生中,還有一件趣事大概也值得一提。他真心誠意地、不可自拔地愛上了美麗動人的索菲婭,但同時他也在任何容易搞到手的漂亮女人身上放縱自己的情慾,而且絲毫也不感到羞愧,因為這樣的插曲並不減弱他對索菲婭的愛戀之情。菲爾丁是很講究實際的,他沒有把他的主人公描寫得比有七情六慾的普通男人更有節制。他知道,如果要我們更有德性,那就像要我們在夜裡和在清晨一樣清醒,是不可能的。

《湯姆·瓊斯》結構嚴謹,情節環環相扣,構思巧妙,但菲爾丁就像他的前輩——「流浪漢小說」作家一樣,很少考慮情節的可能性;他用最不可能發生的事情、最令人難以置信的巧合把人物聚合到一起;然後,他以極大的熱情把你帶情節之中,使你無暇顧及情節的可能性,也不願意對此表示異議。人物都是大刀闊斧地以原色調勾勒出來的,如果說有什麼缺陷的話,那就是線條太粗。不過,這一缺陷卻由人物的真實性和生動性予以彌補了。我覺得,小說中的那位「萬全」先生也許寫得太善良了,善良得幾近不真實,但這並不是菲爾丁一個人的失敗,凡是想要塑造完美人物的小說家都是以失敗而告終的。經驗表明,要寫這樣的人物而又不使他顯得傻乎乎,那簡直是不可能的。

在寫作手法上,《湯姆·瓊斯》很取悅於人。菲爾丁的風格比簡·奧斯汀(她的《傲慢與偏見》寫於50年之後)更加輕鬆自然。我認為,這是因為菲爾丁有意仿效艾迪生和斯蒂爾,而簡·奧斯汀則可能不自覺地受了約翰遜博士的影響,或者受到她同時代作家的影響,而這些作家是以約翰遜博士為典範的。我們知道,簡·奧斯汀曾不無崇敬地拜讀過約翰遜博士的所有著作。我不記得了,好像有誰說過,好的風格應該是和有修養的人的談話很相似的。這正是菲爾丁的風格。他娓娓動聽地為讀者講述湯姆·瓊斯的故事,就像在餐桌上一邊喝酒一邊給幾個朋友講這故事似的。他的語言很率直,但也不見得比現代作家更粗俗。顯然,美貌賢惠的索菲婭對「野雞」、「雜種」、「婊子」這類詞是早已聽慣了的(至於「b—ch一詞,我不知道菲爾丁為什麼要寫成這樣),實際上,她父親惠斯特老爺也時常隨隨便便地用這些詞來叫她。

《湯姆·瓊斯》六卷版

A. Millar, London, 1749

用談話方式寫小說,小說家會把你當知己,向你訴說他對人物的感情,以及對人物所處環境的看法。但這種寫法也有缺點,小說家本人總是站在你身旁指指點點,無形中就影響了你和小說人物的直接交流。有時他還會大談哲理,使你覺得討厭,而他一旦扯離主題,往往是沒完沒了地越扯越遠。你不想聽他東拉西扯;你要他繼續講故事,但他就是不往下講。好在菲爾丁的這類題外議論一般都比較合理或者比較有趣,當然,沒有這些議論也許更好。他的題外議論也比較簡短,而且他還常常很有禮貌地表示歉意。

儘管如此,他的議論還是太多。《湯姆·瓊斯》分為好幾冊,每冊之前有一篇議論文作為序言。有些評論家對此大為讚賞,認為這些議論有錦上添花的作用。對此我只好說,他們根本就沒有把這本書當作小說來讀。議論文作家選中某個題目加以討論,要是他的題目新穎有趣,那他或許會告訴你一些你原先不知道的事情。但是新穎的題目並不容易找到,於是他就希望用自己對某事的觀點和態度來吸引你。這就是說,他希望你對他本人感興趣,而這恰恰是你在讀小說時最不願意做的事。你對小說家本人毫不在乎,你只要他在那裡為你介紹人物和講故事就行了。由於要寫此文,我把《湯姆·瓊斯》里的每篇議論文都讀了一遍。我不否認這些文章的長處,但我還是讀得很不耐煩。小說家使讀者對人物產生了興趣,讀者接下來想知道的就是這些人物的所作所為。如果不讓讀者知道,那他就沒必要讀小說了。我再說一遍——其實再說幾遍也不過分——小說不應該被當作教訓人的手段,而應該給讀者以種種有益的啟發。

The History of Tom Jones 牛皮裝幀版本

重讀上面所說的話,我擔心自己會給讀者留下這樣的印象:《湯姆·瓊斯》似乎是本粗製濫造的書,寫的儘是些趣味低下的莽漢和蕩婦的事。這是大錯特錯的。菲爾丁非常熟悉生活,他並沒有隻從表面上看待人,他的經驗使他得知,人性中從來就沒有徹底的公正無私。徹底無私固然很好,但在這個世界上不曾有過,想要找到它也是幼稚的。不過,菲爾丁還是在小說中塑造了索菲婭·惠斯特這樣一個優美動人的形象,一個人見人愛的少女形象,一個能使讀者為之陶醉的形象。她質樸,但不愚蠢;她循規蹈矩,但不裝腔作勢;她有性格,有毅力,也有勇氣;她美貌出眾,又心地純正。菲爾丁在塑造這一形象時,內心深處想到的就是他自己可愛的(我想,也是備受折磨的)妻子。這真使人感動,真是催人淚下。

最後,我想還是讓我引用批評家喬治·森茨伯利的話來結束本文。他的話很有見地。他說:

《湯姆·瓊斯》是一部生活的史詩——當然,不是一部無比崇高、無比珍稀、無比激昂的史詩,而是一部普通人的、健康的普通生活的史詩;它不是完美無瑕的,但它充滿了人情味和真實感。也許,除了莎士比亞,再沒有人能像菲爾丁這樣,在一個虛擬的世界中真實地表現出普通人的喜怒哀樂。

上海三聯書店

題圖:《湯姆·瓊斯》初版的內頁

Via bl.uk大英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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