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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全宇宙都愛炸薯條




本文轉自公眾號:壹路吃

ID:Yi-foodie





最近看了一本書《漢堡:吃的全球史》,從漢堡的發家史講到了麥當勞全球化的問題,然而其中最吸引我的並非漢堡,而是作為其「配菜」的

薯條

。在我們的觀念里,薯條是乏善可陳的快餐,好吃,但似乎並沒有什麼花樣可言,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就連麥當勞都曾聲稱其最

核心

的產品是薯條而非漢堡。在一些歐洲國家,薯條甚至成為了「

國菜

」的一部分。






 薯條的起源,不是麥當勞!



中國人認識薯條,十有八九是從美式快餐開始的。上世紀90年代,麥當勞進軍大陸,人們才見到這個炸的焦黃的長條形食物。現在回想起來,我第一次吃到薯條蘸番茄醬時的心情,大概跟我的英國室友吃到醋溜土豆絲時的心情是一樣的——土豆,原來還可以這麼吃!






雖然在美式快餐里被發揚光大,但薯條實際上跟披薩一樣,都是美帝的舶來品。從最早的「French fried potatoes」到簡化版的「French fries」,都少不了開頭的「French」(法式),很多人也就理所應當的認為薯條來自法國。




 比利時薯條配蛋黃醬




比利時人可不這麼認為,他們曾在2013年要求比利時文化部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申請,將薯條列為本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根據民間的說法,薯條最早出現在1680年的比利時南部,當地居民一直有吃炸小魚的飲食習慣,當冬天河水結冰無法捕魚時,人們就想到將土豆切成條代替炸魚;另一邊,法國人則拿出了確鑿的證據,聲稱關於炸薯條的文字記載出現在1789年的巴黎新橋區。



▲ 

坐落在布魯日的薯條博物館




在比利時的布魯日甚至坐落著一家薯條博物館(

想起了柏林的咖喱香腸博物館和巴塞羅那的火腿博物館,歐洲人愛一種食物就要為它們開設一座博物館嘛

),博物館的策展人提出

西班牙有一道「炸薯角tapas」才是「炸薯條」的雛形。




▲ 

西班牙的炸薯角tapas,通常會撒些辣椒粉




16世紀到18世紀,強盛的西班牙帝國霸佔了當時的尼德蘭地區,其位置就大致相當於今天的比利時和盧森堡,形狀不規則的「炸薯

」慢慢演化成了今天手指形狀的「炸薯

」。




然而,西班牙並沒有趟這淌「發源地之爭」的「渾水」,也真的是犯不上,南歐的物產那麼豐富,自有本土的一套飲食體系,不像

作為「歐洲十字路口」的比利時,以匯聚不同的文化著稱,薯條這玩意對他們來說還真象徵著某種榮耀。




 不一定來自法國,炸薯條(French fries)為何被冠以「French」?




跟披薩從義大利被帶到美國有些相似,一戰時,美國大兵在比利時吃到薯條,立刻被它的簡單和美味征服了。比利時的官方語言混雜了荷蘭語、德語和法語,當時在軍隊中的主流語言是法語,所以美國大兵想當然的認為這是法國人的食物。






而這一「錯」也被人們叫成了習慣。

從炸薯條開始,「French fried」便被引申為「深度油炸」(deep-fried)的含義

,比如同樣常見的炸洋蔥圈(French fried onion rings)和炸雞(French fried Chickens),也被冠以「French」的名號,但其實它們跟「法式」沒有什麼關係,只是一種油炸食品而已。




 看一隻薯條如何在餐桌上反客為主 




法國和比利時就薯條的起源各執一詞,但不可否認的是,

比利時人民是將薯條發揚光大的功臣




 「短粗」的薯條才是比利時人民的愛,裝到三角捲筒裡邊走邊吃




在這裡,它從快餐店的小配角反客為主,出現在薯條專門店裡。蘸醬也不僅僅局限於番茄醬,

蛋黃醬才是薯條的「原配」。

如果看到有人蘸著番茄醬吃薯條,比利時人多半會感嘆一句:糟蹋了這麼好的薯條!在一家薯條店見到20多種蘸醬也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




▲ 

薯條博物館的工作人員演示如何給薯條撒鹽,拋到高空中才能使鹽粒均勻分布




比利時的薯條多半比麥當勞那種美式的寬,這種「短粗」的身材才是他們心目中最標誌的薯條。除了對土豆的品種和質量有嚴格要求,想要炸的香酥,比利時人會告訴你有兩點關鍵:用牛油;炸兩遍(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復炸」

)。在「

美拉德反應

」的作用下,食材表面的水分蒸發,肉類的油脂氧化,澱粉類(如土豆)會產生焦香的香味,食物表面經過「褐變」,顏色也更加誘人。


 




所以

,人類豈止熱愛薯條,人類熱愛的是全宇宙的油炸食品啊!


 


比利時人甚至把薯條放進了自家的國菜里——是的,薯條在「國菜」里出現不是英國人的專利,比利時的「貽貝配薯條」聽起來似乎,Emmmmm,比炸魚薯條好一點。


 




(一個更加純粹的畫風

 ↓↓↓




 貽貝配薯條,堪稱比利時的國菜




在薯條的「第二故鄉」美國,其受歡迎程度也不輸給任何一種美食。

別的國家如果喜歡一種食物,就會想辦法精進,而美國人表達喜愛的方式則是把它「快餐化和連鎖化」

——披薩=必勝客;咖啡=星巴克;薯條出現在了麥當勞里。




▲ 

麥當勞的薯條真的不賴(認真臉)




在很多人的觀念里,薯條是標準的「黃金配角」。漢堡+薯條+可樂是麥當勞最常見的套餐組合。然而,這一

套餐最核心的部分,不是很多人以為的漢堡,而是薯條。因為主食往往因地制宜

,比如根據素食主義者的需求,阿姆斯特丹有蔬菜漢堡;印度人因為宗教原因不吃牛肉;伊斯蘭國家不吃豬肉,

而用土豆做成的炸薯條卻可以被各類人群接受並喜愛。




麥當勞的薯條在同行眼中稱得上是「政治正確」了,市面上的快餐店幾乎沒有一家能超越麥當勞「酥、香、直」的薯條,

漢堡王的總裁就曾非常沮喪的承認,「我們的薯條無法直立」

,還特別成立了一個稱為「絕密薯條」的研究計劃。(

不知道漢堡王的薯條現在怎麼樣了……






薯條在美國的流行更多的還要歸於歷史原因。自打18世紀以來,美國人的飲食核心一直是「肉配土豆」的模式。(

這個組合放到中歐和西歐很多國家也同樣適用

)二戰期間,肉類的配給受到限制,薯條這種澱粉類食物成為餐桌上的主打。戰爭結束以後,人們對薯條的熱愛有增無減,加上漢堡的流行,漢堡+薯條的搭配就成為新一代「肉配土豆」模式最好的詮釋和延續。




 薯條的freestyle 




要我說,何必要像漢堡王那樣在意薯條的形狀呢,比利時人不也以自己短粗形的薯條為傲嘛。更何況,有些人還特別在薯條的形狀上做文章,衍生出了各種各樣的薯條。




比如早期在中國風靡一時的艾德熊,就以其捲曲薯條為特色;






麥當勞曾推出過的一種「扭扭薯條」也屬於捲曲薯條的一種;






還有波浪形的薯條也比較常見,不知道這麼做的初衷是否像不同形狀的意麵一樣,更突出口感,也能鎖住更多的醬汁?






波浪薯條還發展出一種「華夫薯條」,有一種「薯條排」的感覺;






有「短粗」就有「細長」,這種「鞋帶薯條」基本上已經沒有什麼吃薯條的快感了吧……









今天的「在哪吃」終於不用經歷大型靈魂拷問了,出門左轉金拱門,來一份政治正確的薯條不是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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