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的關鍵
推動中國綠色金融發展是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這離不開監管部門、金融機構、企業的三方面努力。綠色金融也是推動企業綠色發展的重要保障,可以提高企業對於環境保護的規範與認識。利用綠色金融手段也是降低企業成本,開拓融資渠道的有效工具。在綠色金融工作的推進中,無論是企業還是金融機構都要做好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它可帶來綠色金融的市場規範與健康快速發展。而綠色項目的開展可以與城市建設等其他相關領域進行結合,帶動整體城市發展的同時也為項目贏得利潤與發展空間。監管部門也應給予發行綠色產品的企業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當前中國綠色金融事業的發展應做好試點工作,形成可複製的成功模式,再向全國範圍內進行推廣。在第二屆中國節能環保產業與綠色金融高峰論壇上,來自綠色金融領域各方面的機構、領導、專家,圍繞綠色金融在中國的實踐和可持續發展的話題表達了各自的觀點
綠色金融發展要做好信息披露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王遙指出,綠色金融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服務於實體經濟是它的使命,踐行社會責任是它的情懷。中國在發展綠色金融的過程中,不管是國有銀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都發揮了作用,也取得了很多成績。但也看到還有很多問題沒有解決,比如政策激勵問題、數據問題、專業人才問題等都需要各個利益相關方,包括政府監管部門、金融機構、研究機構、媒體等做出相關努力,圍繞所面臨的挑戰進行進一步的改善和推進。
其中,銀行作為推動綠色金融發展的中堅機構,當前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的難度很大,不但銀行本身有困難,而且要求客戶披露環境信息也存在難度和障礙。之所以要推動信息披露,是因為目前的環境風險沒被內生化,做綠色金融的一個根本目的就是把環境成本內生化。金融機構做投資時,如果沒有把風險考慮進去,很有可能會產生錯誤定價,但怎樣才能夠量化風險呢?首先需要有信心,沒有信心就不能做正確決策。政策方面的約束會越來越強,企業面臨的切實問題會影響到機構的投資。國際上的資產擁有者在把資產委託給資產管理公司時,如果資管公司沒有考慮ESG(投資決策中考量標的的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表現)的因素,客戶就不會把資產託管交給你,這已經是一個非常強烈的信號,環境信息披露勢必會成為推動綠色金融的重要因素。中國目前在信息披露方面正在下大功夫,且強制信息披露政策也要出台了。
單一的環保項目可以與社會發展相關方面結合建設
國家開發銀行貸委會正局級專職委員盧漢文表示,2017年,綠色信貸規模約接近八萬億人民幣,綠色債券也在高速度增長,中國標準也得到了歐洲同行和其他國家同行的認可。首先,綠色金融對中國經濟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環保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支撐作用,環保已經成為整個社會的共同意願。因此,金融機構有責任、有義務發展綠色信貸。況且,綠色金融也是金融機構自己發展的必然選擇,因為節能減排環保產業發展速度遠遠領先於其他行業,每年增長幅度超過15%,給銀行帶來了發展機遇的空間和藍海。同時,銀行大力發展綠色金融、綠色信貸,也等於給了監管部門一些新要求。綠色發展當中還存在很多問題,市場培育需要過程,政策落地也需要過程,因為市場機制還不完善、不成熟,特別是綠色金融的能力建設還欠缺。比方說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在綠色金融領域都推出了一些綠色項目的目錄和標準,但綠色項目實際上會存在交叉和不同,界定和定義也不完全一致,對節能減排也缺少科學、統一、權威的方法體系。可見開展綠色金融工作還缺乏標尺方面的能力建設。現在國家的指導文件已經發布,接下來就是在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當中如何把它落到實處,特別是對金融機構既要起到鞭策作用,又要有政策引導作用。包括對銀行的考核、激勵機制方面作出完善。
第二,中國在1994年成立了政策性的國家開發銀行,與商業銀行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同,國家開發銀行是服務國家戰略、生態文明建設的機構,是利用國家信用來提供大額中長期貸款支持產業發展的。原來主要是基礎設施產業,現在還包括民生,而節能減排方面就屬於最大的民生領域,要重點支持。如何體現出國家開發銀行有別於商業銀行的作用呢?中國改革開放是有為的政府和有效的市場兩者結合才能取得快速的經濟發展,但在某些政府失靈時段,就需要開發性金融架起一個橋樑和紐帶,培育建立完善的市場機制,逐步使行業成熟。在節能減排領域,中國政府有過一段力不從心的「失靈」時期,彼時就需要政策性銀行去做項目,把所有資源進行整合,使產業逐漸生成自我造血的機制和能力。因此,在當前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過程當中離不開政策性銀行的參與。
第三,中國在五個省市構建了金融體系試驗區,構建金融體系不是目的,是手段,重點是為了實現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落地。這些試驗區應該怎麼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特別是如何集中有限的財力發揮槓桿作用,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的進入,這一定要有機制,要通過機制的能力建設把綠色金融體系串聯,使得一些機制能夠完善實現。
舉個例子,國家開發銀行曾經做過合肥巢湖治理的項目,該項目表面看起來沒有直接收益點,該怎麼做下去呢?為了讓巢湖的水質得到治理和改善,國開行想出了一個「六結合」的方案:一是把巢湖大大小小40多條需要整治的河道與居民搬遷、棚戶區改造結合起來,還能連帶解決棚戶區改造問題。二是水運、碼頭建設與周邊的物流業發展結合。三是環巢湖進行生態改善治理,建立濕地公園、森林公園,開展旅遊業,連帶解決了當地搬遷居民的就業問題。四是把藍藻收集起來做有機肥。五是同時治理了巢湖西北面的濱湖新區。原來一到秋天刮西南風時,濱湖新區的污染就刮過來了,環境很不好,治理的結果是把濱湖新區的污染問題解決了,直接帶動了濱湖新區的新城鎮化建設,使濱湖新區的房價大幅度上漲。六是治污後把生態農業搞上去了。巢湖的案例屬於把單一的環保項目與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都結合起來了,最後算一下總賬,新城鎮化建設當中的土地增值出讓帶來的巨大利潤為項目收支平衡起到了作用,長遠的收益也足以覆蓋銀行貸款。很多人會覺得在環保項目上,有時會出現遠水解不了近渴的情況,其實可以把一些環保基金、水利建設基金、城市建設基金統籌起來做一個環保項目的初始建設,政府方面再給予一些支持,使項目有序開展。
保險業為推動綠色發展,在產品與機制上不斷創新
中國保險學會副秘書長蔡宇稱,綠色保險就是從保險負債端來提供各種綠色保險服務,保險資產端就是保險公司的保險資金,可以進行綠色投資。近年來,在相關政策支持下,綠色保險服務領域在不斷擴展,專門支持節能環保發展的創新產品不斷出現,可以歸為四大類:
一是保險產品參與環境風險管理,幫助投保企業加強日常生產經營中的污染防治管理。比如在農業保險發展過程中,將農業病死牲畜的理賠和病死牲畜進行集中無害化處理,如果想得到農業保險病死牲畜的理賠,就要農戶把病死牲畜交出來,統一進行風險防治管理。此外還有船舶的污染責任保養,對航運中出現的船舶意外碰撞、漏油事件造成的環境污染進行管理。二是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包括三民保險。三是助力綠色產業、環保產業發展的產品。比如25年期的光伏組件產品的質量保險、綠色企業信貸保證保險,再比如對於汽車零部件再製造、循環經濟,以及促進節能發展的碳保險。四是幫助企業或者農戶應對由於天氣原因給生產經營帶來的影響創新的保險產品。比如支持風電企業發展的風力發電保險、各種農作物的農業天氣指數保險。
同時,保險機制也在不斷創新。比如2015年多部委聯合發布了首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2017年8月,國家多部委聯合發文開展了新材料首批次硬體保險補償機制。對於符合指導目錄中的重大技術裝備和新材料的首批次應用,包括生產型材料、企業購買的生產設備都可以得到中央財政補貼。目錄所列的裝備符合重點支持的裝備新材料,包括節能環保效果突出的裝備、清潔能源和環保材料。兩項機制的創新作用在於幫助生產企業把技術過硬但市場並不了解的新材料以及重大技術裝備賣出去。
近年來,保險資金用於綠色投資範圍的項目不斷擴展,比如參與了京滬鋼鐵的建設、城市軌道交通建設,以及為很多新能源、新型綠色產業提供資金支持,包括環境修復、生態農業方面的投資。根據國家保監會發布數據,截至2017年前三季度,保險資金實體項目投資中涉及清潔能源、資源節約與環境防治和污染防治等綠色產業的債券投資計劃規模達到了6166.75億元。
應給予發行綠色產品的企業更多優惠政策與條件
天風證券綠色金融事業部總經理胡曉斌表示,中國的綠色債券主要以綠色金融債為主,但綠色金融債規模偏小,同時也存在很多問題。不管是發債券還是其他類產品,畢竟它們只是工具,核心在於企業有沒有慾望去發行?企業在發行綠色產品的過程中每每都會問能為他們帶來什麼實際好處,是能降低企業成本?還是能有較寬鬆的發行條件?有沒有特殊的優惠政策?現在的綠色債券發行已經有了相應的綠色通道,在發行標準、要求、負債率的核算、同類型債券發行的佔比上都有相應的政策,但成本問題是客觀存在的問題,行業監管部門應該再給出一些政策,可以通過提高相關流動性,讓市場自然而然地提供綠色產品的成本。同時,地方政府也都出台了很多發展規劃和相應政策,但並沒有能夠實現對於發行綠色產品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和補貼,哪怕只給予二三十家也是好的。對企業來說,更重要的是得到實惠,而券商只能在銷售過程中與各類投資者進行充分溝通,讓投資者給出較合適的成本。畢竟綠色交易是公開市場,隨市場行情定價。如果市場能在情懷價格的基礎上附加一些好政策,企業發行綠色產品的內生慾望和主動性就會更大。同時,希望可以給予企業一些寬鬆的條件,讓企業更願意利用綠色金融工具進行企業發展。
企業發行綠色產品還需要鼓勵和扶持,從股權投資者角度來講,投資一個企業更多會關注企業的收入、成本、利潤。但很多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會儘可能地接近政府能容忍的極限地步,對於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如果投資者不關注企業的合法信息披露,一旦國家的監管層面發生變化,企業不能作出平衡,最終的利潤會大幅度下降。如果投資者不關注這個問題,貿然投資觸碰環境保護底線的企業,對其各方面不做考量,結果就很可能造成投資失敗。因此,不管是投資者也好,企業也好,未來應該更加關注對信息披露,特別是應該要求有些公司強制性披露。香港的一些機構已經要求每家公司都披露ESG(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表現)了,未來對A股上市的公司也一定會有這樣的要求。已上市的公司應該對此做好準備,防患於未然,不做好準備就會輸在最後的臨門一腳上。
金融機構也要做好環境信息披露
興業銀行總行綠色金融部專業支持處處長陳亞芹指出,銀行作為金融機構的主要環節,希望銀行的一些金融服務、經營的策略、資源方面的安排,能夠實現商業利益和社會環境利益綜合平衡的最大化。綠色金融板塊的布局是銀行推動綠色建設的重要力量,而重中之重就是環境信息披露問題,布局綠色金融板塊的前期可以關注業務發展、體系建設、架構建立,但最後一定要做好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就像做環境風險管理一樣,屬於銀行內部整個經營管理的事情。國際上在企業的環境披露方面已有先例,但並沒有針對金融機構落地的要求。尤其是擁有幾萬億資產體量的大型銀行在環境信息披露方面有著巨大的挑戰性。
綠色金融已經有了相對完善且較有前瞻性的標準化體系以及IT系統支撐,環境效益上已經有工具可以作為抓手,所產生的效果也可以測算。但無論是正面還是負面的環境信息都涉及到公司方方面面的指標,包括公司經營產生的環境影響、服務的客戶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現有資產組合與環境資源政策之間的匹配性,以及對環境政策的執行程度等等。國家層面對於企業的信息披露早已按部就班進行推動,但因金融機構的服務鏈條比較長,涉及到各個行業、產業的上下游,方方面面影響因素比較多,此前就沒有披露的機制要求。好在目前已明確了中國六家金融機構作為首批試點來參與環境信息披露工作,包括工商銀行、興業銀行、湖州銀行、江蘇銀行和兩家基金資產管理公司。但接下來要怎麼做呢?
環境信息披露的工作雖然很複雜、龐大,對金融機構未來的業務策略方向會造成一定的倒逼影響,但是從建立一個健全、公開、透明、完善的可持續性的市場角度來看,它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通過環境信息披露機制,至少可以引導市場的各個參與方對企業以及金融機構在經營管理過程當中的環境、風險、管理更加以重視,包括建立相關配套的管理機制,政策效果監測等等。
況且,銀行的存量資產業務,以及未來產品開發的方向在環境信息披露之後,市場投資人可能會更好地看到銀行,或者金融機構背後的隱形資產。通過市場化的機制來影響銀行未來業務的發展方向,從而影響到銀行所服務企業的融資渠道和來源。但做好這個事情挺讓人頭疼,先要做一些資管行業的壓力測試,研究在不同因素的影響下,大概會對資產未來的風險產生多大影響?進而是披露的範圍怎麼界定,要披露哪些指標?銀行服務的對象來自各行各業,涉及的環境相關影響因子也非常多,包括碳排放、污染源影響、不同的污染指標和不同的資源消耗,可以先對存量部分做分析,抓一下主要的影響因子是什麼?最後要通過什麼樣的形式來披露,怎麼界定才能讓投資人理解,怎樣讓披露內容對他們有借鑒意義,這些才是銀行做信息披露的初衷,這裡面存在很大的技術性問題。
回到底層資產的角度,不僅是投資人,整個市場都會靜下心來思考怎麼樣篩選真正有投資價值的底層資產,拋開資產定價的問題,現在各種黑天鵝、灰犀牛事件層出不窮,單個投資人關注的重點已不僅僅是追求短平快的高回報,而是會更多考慮資產投向的組合問題,大策略上會更側重了解投資背後的環境風險,以及資產的安全性,基於此原則再考慮哪個收益率會更高。因此,企業和金融機構的環境信息披露觀念的提升會越來越影響到各行各業的發展,且影響的權重與因素也會越來越高。如果現在還不對這個問題重視起來,未來所受到的懲罰會超乎想像。
解決四方面問題,做好綠色金融試點工作
中國銀監會湖州監管分局副局長藍春鋒表示,湖州作為全國生態文明綠色金融的先行示範區,在前期試點推進的過程中有很多經驗可供其他地區借鑒,其中發現的四個比較突出的問題需要引起各方面尤其是基層工作的重視。
第一,理念認識度不夠。各金融機構對於綠色金融的認識程度存在偏差,準確度也有待提升,應真正把思想統一到綠色發展上。監管部門應通過約談的方式解決銀行以往對於綠色金融的一些擔憂和顧慮,同時通過評級結果的應用、線上檢查、綜合手段的運用促使金融機構加深對綠色金融的理念認識。
第二,標準不明確。現在各部門都出台了一些關於各自領域的綠色指導意見或下發通知,但這些意見或通知大多是綜合性、原則性的,各家銀行在制定自己行里政策的時候都是按照各自的理解,各家雖然都在做綠色金融,但力度不一樣,影響了綠色金融達到最終實現的初衷。監管部門應配合相關部門,包括各地方金融辦、質檢部門應做好綠色金融的標準化建設工作,對綠色金融的統計數據、綠色項目、綠色企業等方面先進行標準化建設,把試點標準確定下來,在運作成功的基礎上升為省級標準,進而再升為國家標準,形成一個可複製推廣的模式。
第三,數據信息共享不充分。儘管現在中央層面及各省、市、縣都在推環保信息的共享工作,但目前來看還存在及時性、全面性、有效性都不足的情況。共享的信息並沒有為各行發揮實際作用。監管層要解決好信息共享不充分的問題,就要打破信息孤島,讓數據少跑路、讓銀行和客戶少跑腿,讓數據進資料庫,讓銀行更加放心大膽地對綠色項目、綠色智能製造、綠色消費等各個領域進行精準投放。
第四,專業人才的支撐不夠。儘管行業協會、各主管部門、各銀行對綠色金融相關方面的知識進行了一些培訓,但從各家銀行所反映的情況來看都不太理想。很多事情都要靠人去做,沒有人才什麼事也做不成,特別是涉及到經營環保、綠色智能製造領域的專業度要求較高。要解決人才問題,以人為本,對銀行從業人員的綠色金融能力和水平進行全面培訓,且各家銀行也有這方面的訴求。
2018年(第八屆)「十大綠色創新企業」評選推薦正在進行時
評選目的:
推出為數字中國、智慧社會提供有力支撐的綠色創新企業的典範,彰顯AI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的氣候智能有效實踐,為綠色金融提供引領性新動能項目。
評選範圍與標準:
企業性質:在資本市場上市或非上市的股份、國有、民營、獨資、合資企業;
行業:與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發展綠色金融、創新氣候智能,以及高端智能再製造、高效節能、清潔能源產業相關的領域;
綠色創新技術:國際國內領先的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等企業自主創新知識產權;
能夠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為實現綠色發展做出了創新、引領性貢獻;
其創新技術已在市場上示範應用,並能夠對國家、對本行業產生積極影響力;
能引起市場和政府的較大關注度,或引發某些政策與行業規定的出台;
企業的商業模式具有可持續發展的盈利空間。
評選流程:
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31日期間,國際融資評選項目工作組接受來自企業的自薦和機構的推薦;
2018年4月1日至5月15日,國際融資評選項目工作組完成對入圍初選企業的推薦報告,並提交由業內資深專家與投資人組成的50評委專家團,由50評委專家團對20家入圍初選企業進行初評;
2018年6月,經德高望重的業內權威專家組成的獨立評選團對50評委專家團評選結果進行複議,最終勝出2018「十大綠色創新企業」;
2018年7月初,在《國際融資》第7期上發布2018「十大綠色創新企業」評選結果並於2018(第九屆)清潔發展國際融資論壇上舉行2018(第八屆)「十大綠色創新企業」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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