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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同性「戀人」鬧分手,對方竟然澆汽油點火要同歸於盡!

柳報傳媒微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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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南寧出現驚險一幕:

一名男子往另一名男子身上潑汽油,

並用打火機點燃他的上衣……

據悉,這兩名男子是同性戀人關係。

4月4日下午4時許,南寧市公安局西鄉塘分局接到報警稱,在南寧火車站附近一小區某單元5樓一出租房外,兩名男子在走廊上扭打在一起。

一名年紀較大的男子甘某往一名年輕男子萬某身上點火,幸好萬某及時脫掉衣服並跑下樓,未受到嚴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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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趕到現場,將甘某帶回派出所。

經詢問,甘某近60歲,以在火車站附近三輪車載客為生。萬某是甘某的同性戀人,今年30多歲,在事發小區租房住。

2015年,在朝陽花園附近,甘某與萬某結識,之後發展成「戀人」關係。去年4月起,萬某與另一男子走得比較近,甘某很嫉妒,兩人為此經常吵架。

(網路配圖)

案發前五六天,甘某想與萬某同歸於盡,所以他提前備好汽油。

當天中午,萬某突然向甘某提出,他要把以前欠甘某的錢全部還清,並讓甘某將欠條和租房鑰匙等還給他。

甘某明白,萬某是在提分手,於是先往自己身上潑汽油,之後趁萬某不注意,往他身上澆汽油,並且掏出打火機去點他的衣袖。萬某掙脫後,脫掉衣服將火踩滅。

(網路配圖)

同一層樓的住戶被吵鬧聲驚擾,出門查看,隨後報警。

4月5日,警方依法對甘某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並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南寧市西鄉塘區檢察院提請批捕。

檢方審查後認為:

現有證據可證明犯罪嫌疑人存在故意殺人的主觀動機,且著手實施殺人行為,後因被害人萬某掙脫逃跑而未遂,其行為觸犯《刑法》相關規定,涉嫌故意殺人罪,屬於殺人未遂。

4月17日,南寧市西鄉塘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未遂)將作案男子批捕。

真的是太可怕,

男人何苦為難男人......

領導發話了,

每多一個,主播工資就+2毛

來源:南國早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欄目策劃:柳報傳媒·微報(lzweibao)

整理:益達

值班:益達

校對:文傑

責任審核: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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