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羅倫薩警察撞車逃逸,恐面臨三年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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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新歐洲僑報編譯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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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犯法,天理何在?警察自己的私家車撞了人後卻逃逸現場,事後還找到受害者的家人希望簽字私了,這種的差勁警察正是佛羅倫薩的一名警員。
4月21日上午9點左右,佛羅倫薩郊區Perfetti Ricasoli路段發生一起嚴重交通事故,一輛Clio型號的雷諾車撞上一輛菲亞特500,造成菲亞特500上的50歲女子嚴重受傷。由於衝力巨大,兩輛車均損傷嚴重,四個安全氣囊全部彈出。事故發生後,雷諾車車主卻立即駕車逃離現場,路人在看到傷重的女子後立即撥打118急救電話並將女子緊急送往醫院治療。據院方表示,受傷女子至少需要40天的修養才能出院。幸運的是,路人還記下了逃逸車輛的車牌號並向交警部門報案。當地警方經過調查後發現,這輛汽車的所有者竟是佛羅倫薩的一名警察!據警方表示,這輛汽車的法定車主是兩個人,一個是佛羅倫薩當地警察,另一人是警察的兒子,至於當時是誰開的車,目前仍在調查之中。受傷女子在被送往醫院後,涉事警察曾與另一名警察上門尋到受傷女子的母親,要求受傷者家屬在交通事故和解書上簽字以諒解此事,遭到女子丈夫的拒絕。目前,涉事警察因涉嫌嚴重的交通肇事罪遭到警方的逮捕,若罪名成立,將面臨3年徒刑,同時吊銷其駕照1年半至5年。
※Cremona華人兇殺案開審 夫妻矛盾導致衝動殺人
※檢查進行時:美妝品、食品、煙花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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