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有一把亡國的五爪龍劍,害了兩個皇帝,堪稱第一「凶」器!
明朝末年,崇禎皇帝有一把寶劍,名叫五爪龍劍,他非常喜愛這把寶劍,他在煤山自殺時,腰裡都挎著這個寶貝兵器,後來這把寶劍,就落在了李自成的手裡,並成為了大順皇帝的佩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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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之後,李自成在吳三桂和清軍的聯手進攻下失敗,而這把五爪龍劍,也就成了連毀兩朝的大凶之劍。
有讀者看到這裡,都會心生疑問,皇帝的佩劍,怎麼跟亡國有關係,您想要知道事情的真相,那就讓小編給您一一揭秘吧!
劍為百兵之君,君,有兩層意思,一個是劍的地位尊貴,好比君主。另外一個是從君子的角度說,劍身挺拔,劍招漂亮,堪比君子。
劍除了能防身自衛,彰顯品味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小到鎮宅,大到鎮國。
而皇帝的佩劍,就是鎮國之重器。崇禎的這把鎮國之劍,做工精細,高端漂亮,不僅青鋼劍身,吹毛利刃,而且綠鯊魚皮的劍鞘上,還銘著一條五爪的金龍。
有一句話這樣說,不管黑貓白貓,抓住老鼠就是好貓,小編套用一下這句話:不管是銅劍、鐵劍還是木頭劍,能鎮得住國的就是好傢夥;這句話如果反過來說,不管是金劍、銀劍還是五爪龍劍,鎮不住國,地位就是賤賤賤。
我們看看崇禎皇帝都用這把劍幹了啥事兒,明朝滅亡的前夜,他用這把五爪龍劍連斬王賢妃、鄭裕妃等五妃,斬殺了昭仁公主,還砍掉了長平公主一條胳膊。
崇禎皇帝窩裡橫很在行,可是辦事沒擔當,不決斷,這也是讓他亡國自殺的一個最最重要的原因。
當時明軍和清軍(當時叫後金)作戰,雙方都已經精疲力竭,崇禎秘派兵部尚書陳新甲與清朝談判議和,雙方除了簽署互不侵犯的條款之外,真正實際的條款是:明朝給清朝金子銀子,而清朝給明朝人蔘和貂皮。
可是崇禎皇帝議和的條款,卻因為陳新甲的書童不識字,而泄露了出去,陳新甲因犯「私自議和」的罪名,而被崇禎下獄砍頭。
陳新甲跟了崇禎這個沒有擔當的主子,真是倒了八輩子大霉,崇禎雖然擺脫了簽署賣國協議的罪名,可是以後,他面對李自成的進攻,他想遷都到江南的計劃,卻沒有一個大臣肯附和,因為道理很簡單:誰附和遷都,崇禎都會順坡下驢,遷完都之後,丟棄祖業、陵寢和江山的罪名,他全都會丟給附議遷都的大臣。
結果是大臣丟了腦袋,而崇禎繼續做皇帝。面對群臣的反對,崇禎選擇了妥協,這樣空有想法,沒有行動力的皇帝,就是手裡握著火箭炮,估計都打不過李自成,更別說手裡握著一把五爪龍劍了。
崇禎皇帝面對李自成瀕臨城下的困境,他為了不當俘虜,殺妻屠女後,在煤山上自縊而亡。
可是李自成奪了大明的江山後,一下子就失去了更遠的目標,打江山的目的是要坐江山,那是要付出時間,精力和心血的。可是他們錯誤地把目標定為打江山就是要弄到小錢錢。
當時,劉忠敏製作了小山一樣的幾百副夾棍,然後將朝廷大員,京城富商,全都集中到了一起,並做出了這樣一個硬性規定,那就是官員按照官職的大小,商人按照買賣的大小往外交銀子,否則——夾棍伺候。
劉忠敏逼別人交銀子也就是罷了,就連鎮守山海關的吳三桂的老爹都不放過,不放過人家老子也就罷了,吳三桂的小妾陳圓圓也被劉忠敏染指。
正所謂,遇到了這樣的皇帝,別說是用五爪龍劍來鎮國,就是用星球大戰中的「光劍」來鎮國,這個國也不穩當。
五爪龍劍被稱為最凶的亡國之劍,那絕對是有原因的,因為它鎮「翻」了兩個王朝的政權,可是它應該也是一肚子的冤屈,重要的事兒說三遍:遇人不淑,遇人不淑,遇人不淑啊!
※乾隆年間,一位風水先生另立天子想謀反,乾隆硃筆批了這四個字!
※慈禧在養心殿辦公,她為何不敢住這裡,因這裡有兩塊「可怕」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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