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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德市出台體育競賽和輸送獎勵新政:在省運會上獲得名次最高可獎2萬元

省運會獲得名次最高可獲獎金2萬元

日前,《寧德市體育競賽和輸送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台,旨在鼓勵寧德市優秀體育人才在省級以上體育比賽中創造更加優異的成績,為家鄉爭光添彩。今年,第十六屆省運會將在寧德市舉行。在寧德市註冊的運動員,在省運會上獲得名次最高可獲獎金2萬元,打破或創造省級以上紀錄的給予破紀錄獎。

根據該《辦法》,寧德市對運動員獲得奧運會(含世錦賽、世界盃)、亞運會、全運會、及省運會錄取前八名和全國、省青少年(兒童)錦標賽前三名給予獎勵。其中,獲得奧運會名次的,按省政府獎勵辦法發放獎金

1

獲得世錦賽(世界盃)前八名

依次可獲獎金15萬元、6萬元、3萬元、0.9萬元、0.8萬元、0.7萬元、0.6萬元、0.5萬元

2

亞運會前八名

依次可獲獎金6萬元、3萬元、1萬元、0.8萬元、0.7萬元、0.6萬元、0.5萬元、0.4萬元

3

全運會前八名

依次可獲獎金10萬元、5萬元、3萬元、0.9萬元、0.8萬元、0.7萬元、0.6萬元、0.5萬元

4

省運會前八名

依次可獲獎金2萬元、0.8萬元、0.5萬元、0.1萬元、0.08萬元、0.06萬元、0.04萬元、0.02萬元

5

全國青少年(兒童)錦標賽前三名

依次可獲獎金0.15萬元、0.12萬元、0.08萬元

6

全省青少年(兒童)錦標賽前三名

依次可獲獎金0.06萬元、0.04萬元、0.03萬元

運動員在競賽中打破或創造省級以上紀錄的給予破紀錄獎。

打破世界紀錄,奧運項目獎勵5萬元,非奧運項目獎勵2萬元。打破亞洲紀錄,奧運項目獎勵2萬元,非奧運項目獎勵1萬元。打破全國紀錄,奧運項目獎勵3萬元,非奧運項目獎勵0.8萬元。打破世界青年紀錄,奧運項目獎勵2萬元,非奧運項目獎勵0.8萬元。打破亞洲青年紀錄,奧運項目獎勵1萬元,非奧運項目獎勵0.8萬元。打破全國青年紀錄,奧運項目獎勵0.8萬元,非奧運項目獎勵0.5萬元。打破全省紀錄,奧運項目獎勵1萬元。

「三大球」集體項目單列獎勵

該《辦法》調整「三大球」集體項目單列獎勵。對獲得足球、籃球、排球(不含沙排)第一名至第九名的運動員,每名參賽隊員獲得:第一名2萬元;第二名1.5萬元;第三名1萬元;第四名0.8萬元;第五名0.7萬元;第六名0.6萬元;第七名0.4萬元;第八名0.3萬元;第九名0.2萬元。足球、籃球、排球項目等集體項目獲得錄取名次,其教練組的獎金,按獲獎隊員獎金標準的三倍計發獎金。

在教練員獎勵方面,教練員(組)培訓的運動員取得獲獎名次或破紀錄,教練員(組)也同時獲得培訓獎。培訓獎的獎金標準與運動員獎金標準相同。

輸送獎勵標準

該《辦法》除給運動員、教練員進行重大獎勵外,還提高了輸送獎勵標準。每輸送一名運動員到省優秀運動隊,一次性發給原帶訓教練員獎金標準為6000元,原帶訓教練員帶訓該運動員一年含一年以上發放100%,一年以下的發放50%。每輸送一名運動員到省體校,一次性獎勵給原帶訓教練員標準為4000元,原帶訓教練員帶訓該運動員一年含一年以上發放100%,一年以下的發放50%。省優秀運動隊、省體校在寧德市各縣(市、區)正式錄取一名運動員入隊(省體育局報調文件為準),分別計發該運動員所在縣(市、區)在市運會上以3枚、1枚金牌帶入。

據悉,本獎勵辦法適用於在寧德市註冊的運動員,凡代表寧德市參加福建省運動會(含每個省運周期省年度賽帶入省運會計牌、計分部分),以及由寧德市培養、輸送並代表國家或福建省參加奧運會(含世錦賽、世界盃)、亞運會、全運會(含青運會)和全國、福建省青少年錦標賽等國內外重大比賽獲得名次及創有關紀錄的運動員、主管教練及輸送教練,可依照本辦法獲得獎勵。

閩東日報記者 鄭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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