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鐫刻著的貪腐

鐫刻著的貪腐

筆者嘗閒遊浙東古運河公園,於園一隅,偶見一塊清光緒帝御賜石匾,上鐫 「樂善好施」四個丹書大字,上款:「欽差辦理商約大臣兼辦徐海賑務—外務部尚書呂海寰、工部左侍郎盛宣懷,欽差大臣兵部尚書兼督察院右御史兩江總督端方,為。」下款是:「三品銜□用道府前任安徽亳州知州宗能徵之母贈一品夫人□□建,光緒三十三年八月立石。」其中,兩江總督端方就是出現在徐錫麟暗殺名單上繼恩銘後的下一號人物,一下引起了筆者的興趣。

宗能徵何許人也?其母又因何受御賜匾額?

宗能徵,字文宿,清紹興府會稽縣人,居府城卧龍山北九曲弄(今名飛翼樓下),光緒年間曾任安徽南陵縣令,光緒十八年(1892)遷亳州知州,次年始纂修《毫州志》,二十五年修《南陵小志》,著有《勝國宰輔錄》。

筆者經眼之《亳州志》序文,其一手王羲之體行書,也著實俊秀非凡,但序文中六次提及自己的名字,不免讓人頓生沽名釣譽之感。

宗能徵為官時劣跡斑斑,是個「昏庸謬妄,昧理欺心」的貪官污吏。

據《清實錄?光緒朝實錄》卷四百四十五載:「光緒二十五年……諭軍機大臣等,有人奏:安徽太平府東山五華遮蔭等山煤井,向來封禁。上年夏閑,有南陵土豪徐乃光,賄通該縣知縣宗能徵,並串通土民徐一朋、徐有恆等,冒請開穵(挖)。該縣蒙詳給示,致徐乃光等嘯聚無賴,霸佔各山。業主控告,宗令駁斥不理,又句(勾)通革員王希仲等,藉蕪湖晉康公司之名,招集吳紹齋即吳德懋、熊召昆、徐振鐸等,強穵(挖)五華山等處煤礦。將靜隱寺僧謀斃,賄通繁昌縣知縣史悠康,含糊了事。請飭查辦等語。」

該奏章大概意思是:南陵縣令宗能徵被當地土豪賄賂,充當 「保護傘」,任其私挖煤山,不僅對業主控告駁斥不理,還夥同其他「煤老闆」開挖多處礦山,期間還謀殺一名和尚。

此案責成時任兩江總督的劉坤一「確切查明,嚴倢懲辦」。不知道如此證據確鑿的大規模盜挖案、殺人命案最後讓劉大人查得如何結果,只知道這個案子不僅沒能讓宗能徵丟烏紗帽,反讓其陞官做了亳州知州大人,從此其貪腐之心愈發明目張胆,肆無忌憚。

光緒三十一年(1905),宗能徵貪婪成性,再次東窗事發。《清實錄?光緒朝實錄》卷五百五十二載:「……亳州知州宗能徵,任聽民婦出入衙署,饋贈請託,不知遠嫌。並於盜掘墳冢重案,諱匿不報,有意開脫,實屬昏庸謬妄,昧理欺心……」這次宗能徵不僅收受賄賂,瞞報重案,可能還存在權色交易,當即被「即行革職,永不敘用」。宗能徵的仕途從此告終。

光緒三十二年(1906)三至五月,江北(徐海,今徐州、連雲港地區)水災,光緒任命外務部尚書呂海寰、工部左侍郎盛宣懷為徐海賑務,協助兩江總督端方賑災,兩人各捐銀五萬兩。三十三年(1907)八月賑災工作基本結束,端方奏請光緒:「臣與蘇撫共認捐十四萬,不敢邀獎。其司道攤捐賑款,請予獎敘。」又上《請獎辦賑義紳折》,請求為民間捐助者嘉獎。

不久,光緒以辦理江北(徐海)水災工賑得力為由,賞外務部尚書呂海寰、工部左侍郎盛宣懷匾額各一塊,曰:「澤拯江淮」、「惠流桑梓」。宗能徵之母的匾額也應在其列。

一個落馬貪官為母捐得一塊慈善匾額,即便其所捐款物不幹凈,當不應苛責,但把自己名字鐫於匾額之上,難免有洗白之嫌,其欲蓋彌彰之舉,終將為後人所恥笑。

光緒三十三年七月,紹興兩位偉大的革命先驅—徐錫麟、秋瑾起義失敗,相繼英勇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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