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總統發動戰爭不會被判戰爭罪?真實原因說出來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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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美國這七十多年來已經發動了多場戰爭了,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可以說是不顧公民和其他國家無辜人民的死活。然而在美國,只有國會才有權利發動戰爭,那為什麼美國總統發動戰爭卻沒有被判戰爭罪呢?
這麼多年來,美國打過的所有戰爭中,幾乎都是美國總統先斬後奏,等到已經出兵了,然後再給國會打報告要錢。美國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因為在越南戰爭中,就是約翰遜直接發動的戰爭,結果給國家造成了很大的 損失。
所以之後,美國就出台了法案,規定如果總統私自採取軍事行動的話,必須要在接下來的60天內得到國會的批准,如果國會駁回了,那麼60天後就要結束戰爭。
這條規定其實就有一個漏洞,意思就是在這60天內,總統是可以發動戰爭的,只要之後國會批准就可以了。如果不批准也沒關係,反正都已經打過了,對對方也已經造成了傷害。
目前基本上美國總統發動的這些戰爭國會基本上都是通過的。而且國家也不會那麼輕易給總統定罪,因為總統代表了一個國家的形象,給總統定罪自己面上也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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