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蓉已成定局,還要洗白自己,原來藏有如此有心機!
前段時間開始,王寶強跟馬蓉離婚的事件不斷發酵,先是寶強深夜的微博公告炸出了幾十萬夜貓子,後來馬蓉反咬一口說王寶強傷天害理後期將會有猛料曝出(然而之後就沒有聲音了,感覺像是做賊心虛),隨後大家發現寶強的公司在今年發生了股權變動,馬蓉的股權已經為0,於是紛紛誇寶強頭腦清晰,一定是做好了準備才離婚的。今天目前的最新進展卻是曝出了馬蓉已經將絕大多數財產轉移,寶強發表的離婚訴訟聲明裡面的「借錢提起訴訟」更是讓大家大吃一驚。這個事件某種程度上儼然已經成為全民的狂歡,段子手、雞湯文、人肉搜索紛紛出現,但是法律方面的分析卻好像不是很多,我這裡只是做一點微小的工作吧。
王寶強作為草根階級的代表,一步一個腳印走到今天大家是有目共睹的,忽然出了這麼一檔子破事,給人的感覺就好像身邊的一個老實人被綠茶婊欺負得死死的,於是大家都格外關心這件事情。但是網友們大多都還是停留在嘴炮或者網路暴力的階段,媒體也聽風就是雨,沒有一點自己的辨別能力,將來報導出了偏差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負責任。我想在這種時候我們還是需要一些理性,從法律角度分析一下這個事件,畢竟明星的離婚案件和張三李四的離婚案件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最後案件的判決不是看輿論,而是看案件本身以及相關的法律依據。
這裡我們主要涉及民法通則以及婚姻法、刑法的一些簡單知識,結合具體的法條給大家做一個普法宣傳和案件分析梳理。
我們主要分四個部分進行分析,第一個部分分析一下出軌行為對離婚判決的影響,第二個部分分析一下案件中財產分割的相關情形,第三個部分分析一下子女撫養問題,第四個部分分析一下這個事件中涉及刑法的部分。
出軌行為對離婚判決的影響
根據目前曝出來的猛料來看,馬蓉確實已經和經紀人宋喆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且兩人均已婚),另外疑似的出軌對象有王永飛及王寶強17樓的鄰居。。。。。。關於鄰居這部分,先是某號稱17樓鄰居跳出來說王寶強這個聲明發的太絕,不夠男人,說「任何一個女人出軌都是艱難的決定,你想過背後原因嗎?」,試圖給馬蓉洗白。然後不久就有網友曝出來馬蓉的一張照片裡面的ipad倒影里出現了王寶強的鄰居(感覺網友的搜索能力實在是太可怕了),於是這個所謂的鄰居就有了成為樓上的老王的重大嫌疑。
不過現在網友又出來闢謠了,ipad裡面的倒影實際上是修理店的工作人員
之前網上已經曝出來的所謂捉姦的照片這裡我就不放了。這裡討論一下馬蓉出軌對離婚案件判決的影響。個人觀點,馬蓉雖然在道德上要被群眾的唾沫淹死,但是並不會對離婚案件的判決產生根本性的影響。
也就是說,即使馬蓉已經跟經紀人私通數年,二人在寶強在外拍戲的時候啪啪啪了幾百次,但是二人也還是沒有構成同居關係或者重婚關係,馬蓉只是違反《婚姻法》中夫妻應相互忠實義務,是違法行為而不是犯罪行為,法律和司法解釋都沒有規定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只能是在離婚時請求適當少分財產,但是否少分,還是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視情況寶強還能申請精神損害賠償。
這個法條規定看起來還是挺讓人窩心的,在司法實踐中絕大多數因為出軌行為而導致婚姻破裂的案例中,當事人其實都不能構成重婚或則與他人同居,因此無過錯方可能很難以出軌為由要求賠償,這也在客觀上降低了出軌成本,縱容了婚內出軌行為,希望以後法條修改的時候能夠對這個漏洞加以填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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