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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孩子的人,在經濟學上是不是佔了生育者的便宜?






圖片:《摩登家庭》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不生育者是否佔了生育者的便宜?



知友:

司馬懿

(1000+ 贊同,愛丁堡大學商學院助理教授,經濟學、博弈論話題的優秀回答者)




無論從什麼角度,這個佔便宜的說法都是不恰當的。




從宏觀的角度,也就是從社會的角度來說,養老金的意義在於讓人們平滑消費,這個平滑的過程是通過戴蒙德的世代交疊模型來實現的。世代交疊的方式有兩種:




1. 人們在有勞動力的時候把一部分錢拿出來供養上一代的失去勞動能力的老人,而作為交換,在自己老的時候也能得到下一代年輕的供養。




2. 人們在有勞動力的時候把一部分錢或者物品存起來,然後自己老的時候消費。




如果人口增長速度較高,選擇第一種社會總福利更高,反之則第二種更好。但是無論怎麼變換,養老金只是一個自我平滑消費的手段。社會中的每一對夫婦都可以被分配一個生育的概率,並不要求每一對夫婦必須生或者必須不生。




有人可能會說,世代交疊的過程並沒有模型化養育孩子的過程,人們在養育過程中的額外開銷怎麼算?這個我們就需要從微觀的層面來看了。




首先,養育後代不是「職能」,而是一個個個體的選擇。




如果一對夫婦選擇了養孩子,那麼說明他們認為,養育孩子給他們帶來的效用——這個效用可能是孩子帶來的快樂,也可能是養兒防老的踏實感,也可能是傳宗接代的使命感——不管是什麼,總之這個效用一定要能夠戰勝養孩子所帶來的成本開銷,所以他們才會生,不然的話,世界上絕大部分國家都不是「十年生聚,十年教訓」的越國,人們不會因為不生養後代而受到懲罰,所以人們作出這個選擇是自由的。




這就是說,即便是存在「佔便宜」的現象,養孩子的家庭也完全沒有必要怨天尤人,因為人們的選擇說明了,即便是被佔了便宜,人們依然會養。就像你不會因為鄰居看了一眼你家的花,得到了愉悅,所以你就憤怒的把家裡的花全部鏟掉一樣。



那麼現在問題就是,是不是存在佔便宜的現象。這個在經濟學裡面叫做「外部性」。這一點其實依然是非常可疑的。




大部分國家和政府,即便是福利制度還不是很優厚的中國,對於下一代都是會提供很多隱性和顯性的福利的,比如公立教育,發達國家更還有各種給父母和小孩的補貼,有很多貧困家庭甚至就是靠孩子的補貼來活著。




這些錢可都是從稅收中來的,也就是說無論是丁克的,還是有子女的家庭,他們都共同參與了撫養下一代勞動力的過程。



從無後代的人的觀點來看,他們付出的稅,供養了下一代勞動力的成長,而在下一代勞動力成長之後,又從年輕人的勞動成果中取一部分自己養老;年輕人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個投資品,自己年輕的時候投資了,老了得到回報。




從有後代的人觀點來看,他們在付出的稅進行投資的同時,確實還要花很多私人成本來養育下一代,但是因為這是自由選擇,所以他們從孩子那裡得到的物質和精神的效用的總和必然是大於等於其私人成本的。




所以從這個意義講,佔便宜還可能是一部分有後代的人們,尤其是特別喜歡自己小孩的那部分家庭。因為他們利用了一部分國家的公共資源來養育了自己的後代,而他們從被養育的後代身上得到的極高的愉悅感。




只要生孩子還是自由的選擇,就不存在這種系統性的「佔便宜」的行為。人們通過衡量成本,決定「生」還是「不生」來進行投票,來決定代際之間勞動力的比率,從國家的角度來看,需要調節的是生育比例,而不是強制某個人或者某個家庭來改變生活態度和觀念。




比如如果培養小孩的私人成本特別高,那麼很多家庭會自發的選擇少生或者不生,這個時候就需要國家通過稅收或者其他的轉移支付的手段來補貼養育孩子的成本,吸引更多的家庭來選擇生育。




所以如果真的出現了下一代勞動力不足的情況,更應該討論的是政策引導上的原因,而非誰佔便宜,誰吃虧了。因為具體每一個微觀的家庭,一直是只有覺得「生孩子值得」的家庭會生育,不存在系統性的某個類型的家庭吃虧了的情形。




用一點簡單的模型化思維來解釋一下。假定現在有 10 對夫妻,第一對最討厭孩子,然後喜歡養後代的偏好依次增加,到第十對是特別喜歡養孩子的。



假如根據目前的養育孩子的成本情況,有六對夫妻生孩子,總共生了十個孩子。假定養孩子的成本是 C,而從孩子身上得到了愉悅感是 U。




那麼對於這六對夫妻而言,顯然都是 U > C 的,因為 U<C 的那四對,根本就不生了。




而這十對夫妻,不管是不是有育,都會對這六個孩子進行投資,他們交的稅支持著這些孩子的教育,並且在老了之後,其養老金的價值事實上也是由這些孩子生產的產品在支撐。



因為養老金和稅收是每個人都一樣的,所以假定稅收是 T,養老金的收入是 P。如果孩子太少,稅收投資的回報率就很低,那麼顯然 T > P;而如果孩子數量還不錯,那麼 T < P。




對於有育的六對夫妻來說,他們的總收益是和孩子互動產生的收益加上養老金收益,也就是 U + P,成本是 C+T, 對於無育人群來說,他們的收益就是單純的養老金收益 P,成本就是單純的 T。




根據國家對生育的鼓勵程度,如果生育比率很好,養老金價值得到了支撐,那麼無育者得到的是 P-T,但是有育者也得到了P-T,額外還有U-C這個養孩子的凈效用,所以有育者的最終效用比無育者高.




如果後代數量不足,那麼顯然養老金的價值得不到支撐,那麼就是 T >P, 無育者虧了;而有育者因為有U的存在,而U一定是大於C的,所以 U+P可能大於也可能小於 C+T,所以因為孩子這個效用源的存在,有育者還多了一層效用保險。




兩種情況下,都沒有看出有育者怎麼占無育者便宜,請問到底是誰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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