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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時期的小說,看得人既想哭,又憤怒!

原標題:五四時期的小說,看得人既想哭,又憤怒!


「五四」時代的小說最基本的特點是適應新文化運動,在新文化運動的大旗下批判封建主義倫理道德,提倡民主自由。批判中國傳統倫理道德、揭露男女不平等和婚姻不自由,成為「五四」新文化運動重要的組成部分。


在中國傳統婚姻制度下,絕大多數婚姻沒有愛情,一般人也不知什麼是愛情。但「五四」運動以後,大中城市的許多青年人漸漸認識到婚姻不能沒有愛情,而年長者或社會保守勢力卻要維持以前的無愛情婚姻,因此衝突在所難免。


如1919年11月,長沙青年女子趙五貞被父母強迫出嫁,反抗無效,在迎親轎中自殺身亡。


魯迅指出包辦婚姻是「無愛情結婚的惡結果」。當時的作家們在小說中從各個方面對無愛的婚姻進行了譴責,並歌頌愛情的神聖。舊婚姻體制在如此的批駁下已經變得百孔千瘡,風雨飄搖了。


這裡以棄婦為中心。

棄婦的形成是因為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中,男權文化為強勢文化,宗法禮教雖不及封建社會中、後期那麼嚴密,婦女沒有獨立的經濟地位,因而在婚後成為男子的附屬品已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



作為社會弱勢群體的婦女,婚姻是她們惟一的依靠和出路,一旦夫妻間發生感情破裂,受害最深的往往是女子,我國自古以來,棄婦多如蟒蟻,由此還形成了獨樹一幟的棄婦文化,這在浩瀚的中國古典詩詞曲賦里比比皆是,可見一斑。


很多文人墨客曾入木三分地刻畫出了棄婦的哀怨心理和悲慘處境。比如,《詩經·衛風·氓》里的「靜言思之,躬自悼矣」,《釵頭鳳·世情薄》里的「難難難人各成,今非昨,病魂常似鞦韆索」。


甚而至於,有如剛烈女子杜十娘者,竟懷抱百寶箱縱身一跳向大海……以玉石俱焚來表達對被棄的極度失望和悲憤。


傳統文化始終在告訴中國的女人們,一旦男人離你而去,那麼女人必死無疑,或心死或身死或身心俱死。即使活著,也是生不如死。


中國棄婦如此之多的根由,在於女人對男人而言只是一個生產的工具,依附於男人。所以女人被棄是正常的,因為女人沒有獨立人格,附屬於丈夫而存在。


棄婦往往無法生存而淪為娟妓。廬隱《藍田懺悔錄》中藍田是個孤女,由後母做主配給一個紈絝子弟,被遺棄後墮落為娟。


雖後來積得些錢到大學讀書,熱心於婦女運動,被狂熱的青年訣為「女界的明燈」,但實際上他們只是想向她揩油,到無油可揩時,她也就成為遭棄的「秋扇」了。


也有相當一部分的棄婦選擇自盡來解脫自己。賽先艾《鄉間的悲劇》中祁大娘的丈夫祁銀跟地主少爺上京當公館僕役,一走數年書信全無,但她仍倔強地拖著子女拚命乾田活。但當她得知祁銀重娶了少奶奶丫頭時,被遺棄的真相使她精神失常,沉井自盡了。


白采《被擯棄者》寫一天真、純潔而痴情的女子生了私生子後被情人離棄。社會的歧視使她開始詛咒一切倫理道德的舊成規,最後她不堪凌辱,把兒子沉入河中,自己也動手寫絕命詞了。


魯迅發表於1925年11月《語絲》周刊第54期的《離婚》,是封建禮教和家族制度「吃人」的典型個案。

愛姑的抗爭是對固守一個無愛婚姻的抗爭,是基於代代相因的傳統封建意識形態,她極力爭取「附屬」資格,反映了中國女性的人生目標和價值的迷失。



愛姑的丈夫妍上了小寡婦,婆家處處看她不順眼,她實際上已被施家遺棄,「棄婦」的命運在封建社會是悲慘的,雖也可再嫁,但女性會更低人一等的。


對丈夫的離棄,愛姑整整鬧了三年,最後當男方請出「和知縣大老爺換帖」的七大人來調停時,她竟被屈服於一種高深莫測的威嚴之下了,達成了「和離」協議,她終於還是成了一個「棄婦」。


面對一味維護男權的畸形的封建禮教和家族制度,她最終無法逃脫失敗的命運。愛姑由最初堅定不移地「鬧」到最後不由自主地「服」,真實地表明了婦女要達到自己低級目標的路程是多麼遙遠。


封建權力關係依然緊緊束縛著女性的思想和軀體,男權制度的神話性和霸權性時刻阻礙著婦女的自由思考,導致女性心理上的殘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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