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臨死前立下三大規定,第一自私,第二自大,第三打臉!
文史
04-27
慈禧太后,想必大家聽了不少關於這個「神奇女人」的傳言,好的壞的,真實的,胡編亂造的樣樣都有,然而,事情的真相只有一個,那就是歷史事實。本著最尊重歷史的原則,小編今天為大家講述幾件慈禧臨死前的事兒。
慈禧這個女人最大的特點就是控制,對權利的控制,對江山的控制,對兒子臣子的控制等等,臨終前,她立下三大規定,內容是這個樣子的——
第一項規定,尊三歲溥儀為新帝。
1908年,慈禧太后生了重病,一病不起,眼看著就要咽氣了,江山該怎麼辦呢?朝廷內部人員認為,天下內憂外患情況危及,急需一個成熟的人做皇帝,但是慈禧太后不這麼想啊,成熟的自己底下沒人啊,這不明擺著把江山讓位么,這可不行,於是慈禧太后撐著怒氣下了聖旨「立三歲溥儀為新帝。」比起江山的未來,葉赫那拉氏的血統最重要。
事實證明,慈禧的這個決定有多自私,大家心裡也都清楚了。
第二項規定,女人不能干涉內政。
這個規定特別自大,慈禧就是女人,為什麼還要規定「女人不能干涉內政」 呢?其實很簡單,慈禧就想成為「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唯一,除了自己,其他的女人都不能取代她的「壯舉」以及地位,唯她獨孤天下。
第三項規定,宦官不許當權。
大家都知道,慈禧一生中有兩個太監(大紅人),安德海和李蓮英,這兩個人雖然沒有掌握實權,但言行已經干涉了朝廷要事,慈禧這個規定分明是打自己臉,難道真的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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