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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3萬,最後竟變800萬!女老闆賣掉3套房都沒解脫

來源:都市快報(dskbdskb)、錢江晚報(qianjiangwanbao)

原本只是做生意上的資金周轉,借款僅僅3萬,短短一年竟變成了800萬;本來只是幫朋友借貸擔保,萬萬沒想到借款2萬,最後還款竟變成了140萬,甚至連杭州市中心的房子都賠上了……

這一個個如同噩夢般的遭遇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近期,浙江杭州警方出重拳,嚴厲打擊了以借貸為名非法牟利的違法犯罪活動(俗稱套路貸),一舉揭開了這個隱藏在借貸糾紛表象背後的犯罪團伙黑幕。

在這些警方偵破的「套路貸」系列案件中,犯罪團伙如何一步步展開套路,讓3萬變成800萬之巨?

受害人又為何會深陷「貸款門」卻一無所知?

女老闆從借3萬開始

滾成了驚人的800萬

賣掉3套房還東躲西藏

2016年8月初,在臨安做服裝生意的阿華因資金緊張急需借3萬元,經中介介紹,阿華認識了某「寄賣行」老闆朱某、吳某。朱某在了解到鄭女士名下有多套房產後,爽快答應。

急於用錢的阿華向朱某借款3萬元,算上保證金、10天的利息、中介費等,總借款金額為5萬元,但借款條上的金額為8萬元。對於阿華的疑惑,朱某表示這是行規,一番勸說,阿華簽下了借款合同,但實際到手僅3萬。

同年9月,為了償還之前的利息,阿華又先後向朱某借款,借款合同按照「行規」寫著金額25萬,可實際拿到手卻只有12.5萬元。

到了10月,阿華已向朱某借款本金25萬,簽下翻倍欠條33萬。此時,阿華因資金緊張已無力償還每期2萬元的利息以及到期需償還的本金。

朱某拿著阿華之前簽下的所有翻倍借款合同,開始不斷打電話、上門討債、言語威脅等方式逼迫其還錢。無奈之下,阿華聽取了朱某的建議,向朱某的朋友吳某借錢還債。

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期間,朱某的同夥吳某將之前的債務連本帶息「打包」,並將阿華的房子作為抵押,與阿華簽訂了新的總額112萬的借款合同,借期10天,利息10%。

經過幾次合同「打包」後,各項借款合同金額連本帶息加上違約金已經達到驚人的800萬元,利息10%。

這時,朱某繼續為阿華「出謀劃策」,建議她變賣房屋、轉賣安置房號用來還債,並積極幫她聯繫賣家。迫於壓力,阿華先後賣掉了一處房產和兩個安置房號,共得款300餘萬用於償還部分欠款,但還有近500萬的欠款無法償還。

最後,她只好離家出走,到外地去躲一躲,這一躲就7個多月,這段時間,她幾乎不出門,也不敢給家裡打電話。

一開始,她很想自己的兒子,但現在,她可以回家了,又不敢見兒子了,因為她不知道自己怎樣去面對自己的兒子,「本來我可以給他很優越的生活,現在呢,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跟他解釋,還有我的老公也是……」

報警後,警方統一行動,民警說,如查實確實為「套路貸」,經過法院審理判決,何華不用承擔本來就不合理的債務。

阿華終於可以回家了。

幫人擔保貸款2萬元

莫名背上140萬債務

唯一房產被強行抵債

今年30出頭的杭州人王先生怎麼也沒有想到,兩年前因為幫人借貸擔保2萬元,兩年後這筆債務卻如滾雪球般讓自己莫名背上了近140多萬元的巨額債務,甚至連唯一的住房都被逼抵債了。

2016年10月,家住杭州下城區的王先生接到朋友A請求,希望其幫朋友B做個2萬元的借貸擔保。

儘管有些疑惑但礙於朋友情面,王先生還是勉強答應了。

三人一起到犯罪嫌疑人施某公司辦理借款,但朋友又找借口突然改稱要讓王先生幫忙共同借貸。

王先生說自己極不情願的,但卻架不住兩人軟磨硬泡,他們還下跪,許諾給他股份回報等好處。

王先生最終還是心軟了。

簽署借貸協議時,明明2萬元的借款,但合同上卻虛高成了4萬元,施某解釋稱其中1萬元是保證金,另1萬元含上門費、平台管理費、訴訟費等預支費用,實際拿到借款是2萬元,並且說明只要按照合同約定按期還款,累計只需要還款2萬元,但若逾期未還,則約定要還4萬元。

簽完合同後,朋友B的銀行卡上立馬就收到了2萬元貸款,王先生也簽了字。

王先生沒想到,他的噩夢便從此開啟。

兩個月之後,朋友B「突然」失聯了,借貸公司便向王先生來催討之前的4萬元「欠債」。

王先生還不出,只好又借貸4萬,用來填補之前的欠款。虛增合同變為6萬。

後因為不斷 「拖延還債」,王與對方的債務約定從6萬元又變成了9萬元,再又變成了20萬元。看王實在還不出錢,犯罪嫌疑人余某清又以到法院起訴、找他家人麻煩等方式軟硬兼施,逼迫王某又去指定的第三家投資公司繼續借貸還20萬「欠款」,借貸合同這次變成了40萬……之後,對方又如法炮製,王某又被逼向第四家投資公司借貸,借貸金額不斷刷新,一年之後其「欠債」已達120萬元。

王先生位於市中心的房子被強行抵債。

期間,王先生還不斷遭受對方言語威脅、非法拘禁、毆打體罰等。

如何判斷、防範「套路貸」?

套路貸和高利貸以及一般民間借貸是有區別的。

合法的民間借貸是在法律規定的利率範疇內盈利;

高利貸是以獲取高額利息為目的;

套路貸目的不在於「吃本金」、「吃利息」,而是通過一步步設套,最終非法佔有受害人的財產,本質上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

套路貸大多為團伙化運作,有些甚至成立了公司,還設有經理、財務、業務專員、法務等多種崗位。

實施「套路貸」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借款人著急用錢而又無法從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的心理,假借所謂貸款業務,實則設置「低門檻違約條件」「高金額違約責任」的陷阱合同,再製造各種理由認定被害人違約,並以處理車輛相要挾,敲詐被害人財物。

發現這幾個特徵就要提高警惕了

一、貸款條件特別好。

如果貸款公司給出的條件特別吸引人,比如利息特別低,「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這個時候心裡就要有數了,天上不會白掉餡餅。

二、簽的是「陰陽合同」。

給你的合同金額,和實際到手金額不符。

三、單方面認定違約。

如果被對方單方面無理認定違約且不容置辯,那麼八成遇到「套路貸」了。

警方表示,如果在民間借貸過程中遇到類似情況,必須提高警惕,在保證安全前提下保留證據,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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