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歷史謎團,崇禎皇帝真的臨死也不敢查抄大臣的家產嗎?
解密歷史謎團,崇禎皇帝真的臨死也不敢查抄大臣的家產嗎?如果讀過有關的歷史文獻就會發現,崇禎皇帝當然查抄過獲罪大臣和外戚的家產,然而也沒有亂抄家的道理。明代皇帝必然和大臣、勛貴、外戚、宦官、武將等等組成的統治集團一起治國,其中享有世襲爵位的勛貴和外戚更是皇室倚重的「自己人」。除了天順和正德時期有邊將石亨、江彬等人入掌兵權外,明中後期的京營、侍衛將軍等部隊都是由勛臣和外戚擔任將領的,這恐怕也是保證皇權穩固的一大因素。
崇禎皇帝其人更是重視勛戚的作用。且看崇禎十七年的軍政布局,北京方面以襄城伯李國禎為京營總督,並命表兄弟新樂侯劉文炳、駙馬鞏永固召集勛戚家丁(《天問閣文集》、《崇禎遺錄》等);漕運重鎮淮安以撫寧侯朱國弼鎮守;南京方面以忻城伯趙之龍守備,並將慣例由文武提督分統的南京操江水師交由誠意伯劉孔昭一人統管。
這又超出了前代的先例,可見崇禎皇帝對勛戚中比較幹練的一些人是十分信任的。這樣一來,崇禎皇帝當然就不可能無緣無故去沒收勛戚的財產,只能對有罪之人下手,否則的話,豈不是要把自己的親信都逼走?派去執行命令的官員想到這種莫名其妙的命令也可能降臨到自己頭上,豈不是人心離散?與此對應的是,崇禎皇帝做過勸捐的努力。早在崇禎九年,他就要武清侯李家、神宗的三位駙馬及兩大宦官拿錢借給兵、工二部。
《國榷》卷95崇禎九年九月丁巳條:諭兵部曰:今年飽颺,計來年復逞。練兵買馬,制器修邊,刻不容緩。連年多故,帑匱民窮。令兵部司官借武清侯李誠銘四十萬金,發關寧治備;借駙馬都尉王昺、萬煒、冉興讓各十萬金,發大同、西寧;令工部借太監田詔金十萬治甲冑,借魏學顏金五萬治營鋪。俟事平帑裕償之。如尚義樂助,從優獎敘。
等到了崇禎十七年二月,由於各地解送的錢糧已經斷絕(趙士錦《甲申紀事》引倪元璐語),崇禎皇帝又要求勛戚、大宦官、官員等普遍捐餉。其成果按楊士聰的說法,籌集了二十萬兩銀子。崇禎皇帝還派原任兵部尚書張國維到江南去勸捐,並在江南各府各立在鄉官員一人為勸輸官。不過就像甲申年明廷的許多其它政策一樣,由於時間已來不及,並沒有發揮什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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