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謝謝你,一直寵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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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籌帷幄的媽媽讓我失去了判斷力,一頭撞入了婚姻的僵局。
1
是李新明先愛的我。
愛情里,誰先愛,便要辛苦一些,所以在愛情上,我知道如何故作矜持。
可是婚後不久,我發現,女人如果相信一個男人永遠捧在你手心裡,那是缺心眼。
我和李新明都是家裡的獨子。因為經濟上沒有太大負擔,所以足夠我們過上幸福的小日子。
只一樣不足,我們都不會做飯。起初,我和新明去他媽家混飯。
直到有一天,新明下班回來告訴我,說婆婆拿了500塊錢讓他買套餐具讓我們學著自己動手,豐衣足食。
我一聽就不樂意了。
瀟洒地說:「走,去我媽那吃去,讓她給咱們做糖醋排骨。」
李新明搖搖頭,不過還是拿起外套隨我去了我媽家。
好久不回家,我媽自然十分想我,馬上命令我爸去買排骨,我和新明就袖著手坐在一邊下跳棋。
飯做好了,我還有點得意地說:「怎麼,比你媽做的飯強多了吧?」
可我們接連去了我媽家一周,我媽的臉就拉下來了:「你們打算以後天天在我這兒吃?」
「啊。」我咬一口蘋果,沒聽出我媽的言外之意來。
「那你們每個月給我交500塊錢伙食費。」我媽在金錢上從不含糊。
「啊?自己閨女吃個飯你還要錢?」
我媽便語重心長地說:「我自己閨女吃飯我當然不要錢,可是,不還有新明嗎?」
「那是你女婿,也不是外人。」
「可是嫁出去的閨女哪有天天回家吃飯的,要吃也應當去你婆家吃去。」
「還說呢,您這覺悟和我婆婆比起來可差了點,人家可從沒說過吃飯收我們錢。」
我媽撇撇嘴,剛要說什麼,
我就說了:「媽,我婆婆做的飯特難吃,跟您的比起來,簡直是天上地下。您說,您閨女從小吃著什麼飯菜長大的,那哪受得了呀?」
我媽一聽我誇她,就不和我提交飯錢的事兒了
2
公公不在家,婆婆一個人去遛彎,不成想下樓時滑了一跤,腳給崴了,似乎還很嚴重。
李新明和我一起去看婆婆時,她躺在床上,傷筋動骨一百天,養著呢。
公公說:「新明,我為了照顧你媽調成了夜班,要不,你下班後來這裡看看。」
老公一口答應,我也不好說什麼。
公公給我們做了一頓飯,我們圍在一起,給婆婆端到了一邊。
婆婆便笑說:「佳一,你也應當學學做飯了,家裡要不做飯,哪像個家呀?」
我「噢」了一聲,覺得彆扭。
我媽要是批評我,我能接受,可是做婆婆的一批評,總覺得怪怪的有點不服氣。
吃過飯,公公去上班了,我們留下來照顧婆婆,看著新明端水送茶的。
我突然覺得插不上手,像個局外人。
第二天,我一個人打車去了我媽那兒。
把婆婆的情況簡單說了一下,媽媽就說:「你以後就來媽這住,什麼時候你婆婆好了,你再回去。」
第三天,老公打來電話。
我一聽語氣就覺得不對:佳一呀,我媽病了,你怎麼跟個沒事兒人似的?你是不是回娘家了?你不覺得應當和我一起照顧一下我媽嗎?
我突然覺得委屈,眼淚就要流出來了。
我媽見狀接過電話:怎麼說話呢?不就是崴了腳嗎,還用幾個人照顧呀?
李新明一聽是我媽,也不知道嘟囔了幾句什麼,沒成想,
公公卻接過了電話:有你這麼教育閨女的嗎?你那閨女嫁到我們李家,碗也不洗,地也不掃,婆婆病了也不管不顧,說得過去嗎?
我媽火更大:我閨女就是金貴。
說完「啪」地掛掉了電話。
我非常不安,試探著問我媽,「這樣合適嗎?」
「有什麼不合適的?我就沒見過這麼金貴的人,你公公一個人照顧不夠,還想把兒子兒媳全招到身邊去,
她是皇太后呀?對男人不能太百依百順,聽媽的,等著新明過來接你。」
我撇撇嘴,不知道如何是好。
新明說得似乎有點道理,我婆婆病了,我在娘家住著不好。
可是我媽說的,似乎也沒錯,我要是對新明百依百順,那以後不得被他壓在頭頂上嗎?
3
婆婆的腳還沒好利落,但已經能下地了。
新明依舊每天過去一次,基本上不用天天住在婆婆家了。
我依然住娘家,等著新明低頭來認錯。
可是一個星期過去了,十天過去了,老公一直沒有露面。
我心裡慌了。
我畢竟還是愛他的,他不會不想要我了吧?
媽媽卻直罵我沒出息:你呀,就是讓李新明給拿捏住了。男人連點讓步精神都沒有,你怎麼和他過一輩子?你看你爸,從來都是讓著我。
是呀,所以我爸看著才那麼窩囊。可這話我沒敢說出來。
過幾天是我的生日,我想;如果新明再不給我發信息,那麼我就主動發給他。
上午我一直忐忑不安,他不會忘了吧?
中午,他的簡訊才姍姍來遲:老婆大人,生日快樂 !
看到這條簡訊,我的心一酸,眼淚都掉下來了。
我馬上打了個電話過去:老公,我想你了,我想死你了。
「你呀,就是太聽你媽的話了,你怎麼就一點主見也沒有呢?」李新明嘆口氣。
「我媽的話我不聽那不是不孝嗎?」我不由自主地袒護著我媽。
「可是你不能對的錯的全聽呀!」
我心悅誠服地點頭,雖然新明並看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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