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楊玉龍:未戴安全帽受傷賠償「打七折」帶來的警示

楊玉龍:未戴安全帽受傷賠償「打七折」帶來的警示

作者:楊玉龍

近日,在施工現場受傷的農民工曹師傅將福建省連城縣某裝潢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損失共計12.5萬餘元。連城縣人民法院日前對該案作出判決,由於事發時沒有戴安全帽,曹師傅對自己受傷也要負責,法庭判決被告某裝潢公司承擔70%的賠償責任,曹師傅獲賠8.75萬元。當事人曹師傅表示對自己不戴安全帽的行為感到後悔。

曹師傅對自己不戴安全帽的行為感到後悔,一是如果按照規定戴上安全帽施工,不至於讓從腳手架上掉下來的混凝土磚塊把自己砸成重傷;二是戴上安全帽受傷後,不至於在賠償款上「打七折」。這個世界上沒有後悔葯可吃,尤其是在安全生產方面。出了事故,再多的後悔、懊惱、自責,都不抵對安全的正確認識。

安全帽有多重要?藉助相關解釋,安全帽是礦工、建築工人等工種在工作時佩戴,用來保護頭部免受墜落的物件傷害而戴的淺圓頂帽子,一般用加強型塑料製成。安全帽必不可少,是因為它一能起到緩衝減震作用;二能分散力作用,合規佩戴好安全帽,才能更好地保護高危行業的工作者。比如,工地施工現場、搶修高壓設備現場或者高空作業等環境下,都要求工作人員必須配備並戴好安全帽等防護用品。

不過,在我國的高危行業工作者中,仍有一些人對此不重視。如同新聞中的曹師傅,安全意識的缺乏讓其悔不當初。安全防護說起來「重要」,做起來「不要」,只能埋下事故隱患。

因此,對待安全,於一線工人而言,應該尊重安全規章制度,佩戴好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切忌因為麻煩、不舒服、時間緊,對安全帽等「小事兒」不當回事。切記不要點燃事故傷害的「導火索」。從另一角度說,高危行業工作者也不妨多想想身後的家人,就更沒理由不注意安全。

實際上,能否戴好安全帽,不僅反映著一個人的安全意識,更反映著用人單位的管理水平。對於施工單位而言,應加強對安全施工的監管。畢竟,出現安全事故,作為責任單位,也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若造成重大人員傷亡事故,更會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所以,施工單位唯有依法用工,按照安全規章制度管好工作人員,才能確保不出問題。

對於每個勞動者而言,若不將安全放在心間,只知重要卻不落實,終歸是自己害自己,更會傷害家庭。所以,面對這樣的教訓,人們理當警醒。(楊玉龍)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光明網 的精彩文章:

歐盟發表聯合聲明 尋求美國鋼鋁關稅「永久豁免」
冬奧「北京周期」提速前行 北京模式舉世矚目

TAG:光明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