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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監測 證券行業監測

2018.03.01-2018.03.31

債市

新發債——本期新發27隻債券,共募集資金562.10億元,債券規模環比增加101.18%,以私募發行為主,主體級別均在AA-及以上。

債市波動——債券市場波動較大的證券業債券有3隻,分別為「15湘財02」、「15財通01」和「15中信投」,債券價格跌幅均超過5.00%。

債務到期情況——3月無大公評級證券公司到期債券。

行業

行業數據——3月以來,滬深300指數有整體處於下降趨勢,股票市場有所波動;日均股票成交量環比上升;兩融餘額跌回升;股權融資規模有所下降,債券融資規模上升幅度較大。

行業政策——證監會擬允許外資控股合資券商,單個外資持有上市證券公司股份比例可達30%,我國證券行業對外開放再度邁出實質性步伐。

【點評】《辦法》徵求意見稿,是為了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大幅度放寬市場准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兌現我國關於證券業對外開放的承諾,進一步擴大證券業對外開放,促進高質量資本市場的建設,但另一方面,證券業對外的進一步放開,或許將導致我國證券行業競爭的進一步加劇。

企業

評級調整——無。

債務違約——無。

上市融資——南京證券IPO順利過會;華泰證券獲證監會批准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約10.89億股新A股股票。

一、本期行業債券市場情況

(一)新發債券統計

本期新發27隻債券,共募集資金562.10億元,以私募發行為主,主體級別均在AA-及以上;有債項評級的16隻債券中,其中,6隻債項級別為AAA,4隻債項級別為AA+,3隻短期公司債券和3隻短期融資債券債項級別均為A-1。本期新發債券規模環比增加101.18%,增幅較大。

本期新發27隻債券,共募集資金562.10億元,發行債券類別包括證券公司債券、證券公司次級債券、證券公司短期公司債和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本期發債企業主要包括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本期新發債券數量環比明顯上升,新發債規模環比增加101.18%%,增加282.70億元。

(二)債市波動

3月,債券市場波動較大的證券行業債券有3隻,分別為「15湘財02」、「15財通01」和「15中信投」,債券價格跌幅分別為6.05%、5.10%和5.06% 。分析其原因,可能一方面3月資本市場資金面整體依然緊張,市場利率水平相對較高,債券價格下降;同時,3隻債券均為證券公司次級債,且3月均為其年度付息時段,其中「15湘財02」期限為5年(3+2),附第三年末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贖回選擇權,受此影響,可能導致了該債券3月下跌幅度較大。

(三)債務到期情況

3月,無到期的大公評級證券行業債券。

二、本期行業情況

(一)行業數據

證券公司經營業績與證券市場密切相關。滬深300指數方面,3月以來,滬深300指數整體處於下降趨勢,股票市場所波動。

股票日均成交額方面,3月,滬深兩市日均股票成交為4,749.70億元,環比上升10.64%,同比下滑5.78%。

融資融券方面,兩融餘額規模回升,截至2018年3月末,兩融餘額為10,010.09億元,環比上升0.56%,同比增長8.54%。

股權與債券融資方面,3月,我國權益市場融資規模合計為921.15億元,環比下降48.91%,同比下降21.81%;權益融資規模中,其中IPO募集資金規模為117.51億,環比下降18.24%,同比下降55.16%。債券融資方面,3月債券發行規模為40,990.74億元,環比上升81.80%,同比上升5.43%。

(二)行業政策

要聞1:CDR制度待「破冰」,龍頭券商料受益

最近,以中國存托憑證(CDR)制度承接中概股回歸A股的可能性引起廣泛探討和關注。業內人士表示,CDR的引入還存在一些障礙,有待破冰。未來一旦CDR推行,將有利於跨境協調能力強、託管和清算能力強的龍頭券商。業內人士稱,CDR是指以中國境內證券市場為其發行和交易場所的一種可轉讓的存托憑證。從國際慣例推知CDR基本操作邏輯可能是:存托機構將中國境外公司的股票存管於該等境外公司註冊地的託管銀行,並在中國境內發行代表該等股票的存托憑證,從而間接實現該等境外公司股票在中國境內證券市場交易和流通之目的。

存托憑證發行主要涉及兩大中介金融機構:存券機構和託管機構。金融混業的美國市場,ADR的存券機構主要由商業銀行來承擔,紐約梅隆、花旗銀行、德意志銀行和摩根大通是全球最大的四家DR存券機構。上交所課題研究《NASDAQ中國上市公司發行CDR可行性研究》中指出,相對於商業銀行來講,我國證券公司更適合成為CDR存券機構。(資料來源:中國證券報)

【點評】一旦CDR制度推行,跨境協調能力強、託管和清算能力強的證券公司或許將受益。券商在CDR業務中將賺取掛牌費、託管費和可持續的後續服務費,將進一步拓寬券商的收入來源。

要聞2:股權質押新規於3月12日起實施,上市公司風險整體可控

股權質押新規於3月12日起實施,上市公司風險整體可控。3月12日,股票質押式回購新規將開始執行。這意味著股權質押更聚焦服務實體經濟,風險把控更完善。和此前的規定相比,新規明確融入方不得是金融機構或其發行的產品,融入資金應當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並專戶管理,融入方首筆初始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深交所的規定是融入方首筆最低交易金額不得低於500萬元),後續每筆不得低於50萬元,不再認可基金、債券作為初始質押標的。股權質押率上限不得超過60%,單一證券公司、單一資管產品作為融出方接受單只A股股票質押比例分別不得超過30%、15%,單只A股股票市場整體質押比例不超過50%。(資料來源:證券日報)

【點評】《股票質押新規》的發布及實施,主要目的是規範場內股票質押的「融資門檻、資金用途、質押集中度、質押率」等四大方面,主要是為了降低市場槓桿,有利於控制券商該類業務的風險,但一定程度可能對券商該業務收入來源帶來不利影響。

要聞3:證監會擬允許外資控股合資券商,單個外資持有上市證券公司股份比例可達30%,我國證券行業對外開放再度邁出實質性步伐

3月9日,證監會就修訂《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擬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逐步放開合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將單個境外投資者持有上市券商股份的比例限制提高到30%。《辦法》擬修訂的內容主要包括如下六個方面:

一是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合資證券公司的境內股東條件,與其他證券公司的股東條件一致;同時,為體現外資由參轉控,將規則原名稱《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改為《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

二是逐步放開合資證券公司的業務範圍。擬允許新設合資證券公司根據自身情況,依法有序申請證券業務,初始業務範圍需與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的證券業務經驗相匹配。

三是統一外資持有上市和非上市兩類證券公司股權的比例。將原規則中關於全部境外投資者持有上市內資券商股份比例的要求,調整為「不超過我國證券業對外開放所作的承諾」。

四是放寬單個境外投資者持有上市券商股份的比例限制。《辦法》擬明確,「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或者協議收購方式,單個境外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上市證券公司已發行的股份比例不得超過30%」。

五是完善境外股東條件。《辦法》要求,證券公司的境外股東須為金融機構,且具有良好的國際聲譽和經營業績。具體而言,要求境外股東近3年的業務規模、收入、利潤居於國際前列,且近3年長期信用保持在高水平。

六是明確了境內股東實際控制人身份變更導致內資券商性質變更的相關政策。(資料來源:證券日報)

【點評】《辦法》徵求意見稿,是為了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大幅度放寬市場准入,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的決策部署,兌現我國關於證券業對外開放的承諾,進一步擴大證券業對外開放,促進高質量資本市場的建設,但另一方面,證券業對外的進一步放開,或許將導致我國證券行業競爭的進一步加劇。

要聞4:首份上市券商年報出爐,浙商證券去年凈利下降15%

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商證券」)於3月12日發布2017年年報,為第一家正式公布的2017年年報的上市券商。根據年報顯示,2017年浙商證券實現營業收入46.11億元,同比增長0.34%;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0.64億元,同比減少14.29%。基本每股收益為0.34元,同比下降17.07%;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為9.22%,同比減少4.60個百分點。公司提出了每10股派現1元(含稅)的利潤分配預案。(資料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點評】證券公司經營業績與證券市場的發展密切相關,從浙商證券2017年年報來看,期貨業務在總收入中佔比達到40.12%;經紀業務收入同比下滑22.67%,在其總收入佔比只有22.90%,浙商收入結構不斷優化中。2018年證券行業逐漸迎來混業、跨界、跨境的全競爭時代,或將倒逼券商業務轉型。

三、本期發債企業動態

(一)評級調整

無。

(二)債務違約

無。

(三)企業新聞

華泰證券資管因業務多項違規,上海證監局出警示函責令整改;國元證券受廣東證監局出具行政處罰;華安證券受廣東監管局行政處罰;中信證券接到上交所監管函件;南京證券IPO順利過會;華泰證券獲證監會批准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約10.89億股新A股股票。

監管處罰

1、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資管」)因業務多項違規,上海證監局出警示函責令整改。近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證監局網站發布公告稱,經查,華泰資管業務開展中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落實不到位,存在對客店風險測評問卷填寫不完整、前後矛盾的現象。並且該公司的投資、交易制度不健全,存在交易對手管理薄弱、債券信用評級管理未全面覆蓋、詢價管理不規範、異常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違反了《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上海證監局對其予以警示。(資料來源:中國經濟網)。

2、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月20日,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元證券」)中山體育路證券營業部的證券從業人員蔣樂輝因私下接受客戶委託進行證券交易,被廣東證監局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3號)。(資料來源:網易財經)

3、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月19日,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發布〔2018〕4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稱,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證券」)廣州番禺麗江花園證券營業部的證券從業人員謝競因違法交易股票證券被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5.60億元,並罰款20.41億元。(資料來源:網易財經)

4、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6日中信證券操盤手孫煜操盤遊資因爆炒貴州燃氣等個股,名下證券賬戶自昨天起,被上交所限制交易3個月。

處分決定顯示,經查明,2018年1-2月,投資者孫煜名下的證券賬戶在交易「貴州燃氣」「天華院」股票過程中,多次以盤中大額申報封漲停等方式炒作股價,嚴重擾亂了證券市場的正常交易秩序,已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採取書面警示、盤中暫停賬戶當日交易等自律監管措施。

上交所在監管函件中已明確告知,如其繼續從事異常交易行為,將對其採取限制交易等紀律處分。今年3月8日,他在交易「貴州燃氣」股票的過程中,再次出現以盤中拉升方式炒作股價的異常交易行為。(資料來源:北青網)

股權融資

1、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3日證監會消息顯示,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證券」)首發事項獲得通過。其中,南京證券是2018年以來第二家過會的券商。

在南京證券之前,華林證券已於2月6日順利過會。目前,A股市場的上市券商已經達到30家(不含國投安信),華林證券和南京證券有望成為第31家和第32家上市券商。(資料來源:搜狐網)

2、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3月20日,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證券」),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於核准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覆》。核准公司非公開發行不超過約10.89億股新A股股票,6個月內有效。事實上,由於預計融資數額創下了近年來A股上市券商再融資數額的最高紀錄,華泰證券此次定增的每一步都受到市場的高度關注。根據華泰證券去年11月份發布的定增預案(修訂案),華泰證券此次擬非公開發行A股不超過10.89億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不超過255.1億元。定價基準日為非公開發行的發行期首日,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交易均價的90%(資料來源:網易財經)

四、報告聲明

本報告分析及建議所依據的信息均來源於公開資料,本公司對這些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證,也不保證所依據的信息和建議不會發生任何變化。我們已力求報告內容的客觀、公正,但文中的觀點、結論和建議僅供參考,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依據本報告提供的信息進行證券投資所造成的一切後果,本公司概不負責。

本報告版權僅為本公司所有,未經書面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複製和發布。如引用、刊發,需註明出處為大公資信證券行業小組,且不得對本報告進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刪節和修改。

文/牟小蘭、王龍、韓繼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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