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房產如何傳給子女,這些操作必須知道!還有一點最重要!
對大部分移民來說,最大的資產也就是房產,尤其是房價經過十幾年的迅速增長之後,原來並不起眼的房子,都成了百萬遺產。但是,如何把加拿大的房產讓子女繼承呢?
一 將自己所住房屋低價賣給子女
優點:父母通過將房屋低價出售給子女,變相將資產轉移給了子女,不用繳稅。
缺點:如果該住房是父母的主要住宅,增值部分其實無需繳稅,低價將住房賣給子女的同時,也將稅務的負擔交給了子女,就失去這個省稅掙錢機會,尤其對於房產增值很大的業主,更是如此。
二 父母將大房按加拿大房產市價賣出,自己換間小房,然後將多餘的現金作為禮物給子女作為買房資金
優點:這種給子女的現金,也是不用繳稅的。而且,比較靈活和容易量化。
缺點:必須要賣掉父母的自住房,對於希望保留自住房給子女的家庭,這個方案沒有可行性。
三 幫孩子承擔買房首付,但該首付作為給子女的無息按揭,子女賣房子時需要歸還這筆首付
優點:適用於子女家庭和婚姻尚不穩定的家庭。在這種方案下,子女如和配偶離婚,這筆錢是不能當作夫妻共同財產的。另一個好處是制約子女,不讓他們隨便處理房屋。
缺點:要由律師制定首付按揭的檔,操作手續相對繁瑣。
四 遺囑繼承:父母通過遺囑將房產的實物直接留給子女
優點:避免了在父母去世前分割財產。
五 通過遺囑將房產信託,然後轉移給子女
優點:對於較大總額的資產的繼承,可以合理避稅,是首選。最著名的案例是蘋果公司創始人喬布斯生前將全部身價信託。
缺點:適用於大宗資產的繼承,但對於普通家庭而言,手續太過繁瑣。
六 父母和子女共有房產,自然繼承
優點:許多配偶會將雙方作為房屋共同所有人,一旦一方去世,房屋就會在無需遺囑認證情況下自動轉給在世一方。而在世的一方也可能將子女加在房屋共同所有人一欄,此舉目的是讓房子在父母都去世時無需繳納任何遺囑認證費而自動轉給子女。
缺點:在房產上,父母和子女承擔聯帶責任。若父母想賣房或抵押房屋,還得經過子女同意。同時,無論父母或子女任何一方,陷入破產,離異,債務,均可能引發糾紛。
想有房養老 千萬注意這一點
不過當父母想把物業拿回來養老,或是拿回金錢頤養天年時,子女未必有這麼孝順,萬一不肯還,親人都要對簿公堂,最近便有兩父女因為一間屋而鬧上法庭。
房產律師們建議,如果不是直接將物業送給子女,想保留一點控制權的話,最簡單直接的方法是別整棟房子都在子女名下,至少保留1%業權,起碼保證「有屋住、有錢使」。
用子女名義買樓避稅行不通
另一邊廂,有些父母用子女名義買樓並不是因為想將物業給他們,而是希望以子女的加拿大身分來避過那15%的海外買家稅,律師直言,這方法根本行不通,「加拿大政府在政策推出時已經預期可能有這漏洞,有些人會借別人的加拿大身分來買樓,所以現在買屋時,有份表格會問買家是不是幫人企名買樓,如果是的話便要交稅,如果答不是便是造假。」
此外,特許會計師陳統成亦指出用子女名義去避稅相當麻煩,「首先,子女必須在這學習滿兩年或工作滿一年才可獲得退稅,而且還要確保子女有意欲留在加拿大,因為必須要自往物業才可免稅,如果子女離開加國,免稅額便會隨著離開的日數漸漸減少,到頭來都要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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