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受公正待遇的華裔警官勝訴有望
法官撤銷了警長對屬下華裔警員
病情鑒定修改後的報告。
因涉嫌遭遇同事種族歧視和欺凌而休病假的華裔警員,對其遭受的不正待遇向高等法院提出了起訴。其中對警長專員重新劃分其病因種類的決定的起訴已經得到勝訴。
大法官保羅·科菲(Paul Coffey)說,根據事實判定,他決定撤銷原警長對警官高德明(音譯)病因的種類的劃分決定:病因為普通疾病而非工傷。
華裔高警員,已經正式入籍愛爾蘭,自2008年起就在警局供職。
他被分配在都柏林市郊的Dun Laoghaire(鄧萊里)和Shankill警局工作,但自2016年11月,在受到同事警員的口頭攻擊和欺凌後告休了病假。
休假一段時間後,他又重返了工作崗位。
他公開表示,他遭受到其他警員不公正的對待已有多時,當他向上級反映彙報自己遭受的欺凌後,他更是被同事們變本加厲的孤立、排斥,甚至被同事們稱為「老鼠,姦細」。
他的出庭律師向法院陳述,繼2016年的欺凌事件發生後,高警官的私人醫生曾對其當時的精神狀況做出診斷,認為其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暫時不適合工作,同時警署的職業衛生服務部門也對其的狀態進行了評估確認,最初的診斷鑒定為「工傷」。
而2017年5月,他被警署通知他的傷病鑒定已被改為「普通疾病」,並追溯至他告休病假之日起。
他被告知最初的鑒定結果是錯誤的,而為什麼要對傷病報告進行重新鑒定,警署也沒有給予任何理由或解釋。
隨後,警署專員則要求高警官退回因工傷鑒定而發放的工資,高警官稱此舉給他和家人造成了巨大的經濟壓力。
高警官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無理的決定,決定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並尋求高等法院判決撤銷警長專員對重新鑒定他傷病原因的分類。
而辯方律師則提出了反對,理由包括無法在完成對高警官投訴其遭受欺凌的事件全面調查清楚前對其的病情進行鑒定。
警長專員則認為在」遭受欺凌「這個事件沒有完全調查清楚之前就判定華裔警員工傷的鑒定本身就是錯誤的決定。高警員的病假鑒定必須要等到調查工作結束後。
同時,辯方也認為已經對此決定向高警員本身做出了全面合理的解釋。
涉嫌對高警員進行語言攻擊的警員已經得到了紀律處分。大法官科菲做出了撤銷警長專員對高警官病因重新鑒定的決定,他指出,
「雖然警長有更正錯誤的權力,但是沒有給予高警員病情重新鑒定的合理理由和解釋。因為如果允許決策者隨意更改決定,從而可以規避司法審查,這樣的行為本身就是違背了司法的公正。」
同時,法官補充道:
「未能對高警員傷病狀態重新鑒定分類的原因給予合理的理由和解釋還進一步剝奪了他的知情權,損害了他的利益。」
他的判決理由主要是警長專員未能描述或解釋他提到的原鑒定中的所謂的「錯誤」,因此未能遵守公正的司法程序和自然正義的憲法要求。
法院將在兩周後進行最終宣判。
你的陪伴是我們進步的動力
每日為你推送愛島的非常故事
※出國旅行前5件你需要了解的事情
※你知道愛爾蘭人每周飲酒限量是多少嗎
TAG:愛爾蘭門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