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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再嫁卻遇渣男家暴,控告丈夫,但一項奇葩法律差點讓她坐牢

原標題:李清照再嫁卻遇渣男家暴,控告丈夫,但一項奇葩法律差點讓她坐牢



作者:我方專欄作家南門太守

李清照被稱為「千古第一才女」,曾「詞壓江南,文蓋塞北」。少年即負才名,在世時即名滿大江南北,近千年以來倍受推崇。


李清照自號易安居士,詞有婉約之風,但也寫出過「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的詩句,豪邁鏗鏘。


然而,一代才女卻命運多舛,所經歷的無奈和艱辛遠不是一句「紅顏命薄」就能概括得了的。


一、「南渡」改變人生

李清照出生於書香門第,她的父親李格非是宋神宗熙寧九年(1076)的進士,曾任冀州司戶參軍等職,並拜蘇軾門下學習,名列「蘇門後四學士」,著有《洛陽名園記》等。母親是狀元王拱辰的孫女,精通文學,是名門閨秀。李清照不僅在詩詞方面從小受父母的影響和熏陶,而且父母也為她提供了優越的生活環境。


李清照的第一段婚姻為人津津樂道。她18歲時嫁給了宰相趙挺之子、金石學家兼收藏家趙明誠,二人兩情相悅、心心相印。李清照這一時期的詞作多清新活潑,表現了自己幸福的生活,如有一首《減字木蘭花》寫道:「賣花擔上,買得一枝春欲放。淚染輕勻,猶帶彤霞曉露痕。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雲鬢斜簪,徒要教郎比並看。」



李清照嫁給趙明誠是在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此時宋徽宗任用奸臣蔡京為相,童貫、王黼、楊戩、朱勔、高俅等有名的貪官佞臣集於一朝,大宋朝進入到最黑暗的時期。25年後即宋欽宗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南下,於年底前將宋朝的都城汴梁攻陷,金人廢宋徽宗及宋欽宗為庶人,是為「靖康之難」。


「靖康之難」時李清照夫婦不在汴梁,靖康二年(1127)趙明誠被派為江寧知府,他先行,李清照之後收拾了15車金石文物南下與丈夫會合,但不幸的是,2年後趙明誠因病在建康(今南京市)去世。

李清照與趙明誠相守20多年,總體上是幸福的,但最後幾年風雲突變,國難與家難同時襲來,此時李清照已40多歲了,又身處異鄉,這讓她頓感措手不及。


二、遇上一個「渣男」


李清照對趙明誠感情很深,丈夫去世後李清照大病一場。


趙明誠有個妹夫叫李擢,時任兵部侍郎,駐守在洪州(今南昌市),舉目無親的李清照想去投靠他,一來有所依靠,二來保全趙明誠留下的文物,但還沒等李清照到達洪州,洪州即被金兵攻破,李清照只得繼續顛沛流離,身邊的文物書籍也損失大半。


宋高宗紹興二年(1132)李清照來到臨安(今杭州市),依附弟弟李迒,之後便在臨安定居下來。臨安是南宋的都城,此時南宋的局勢也稍稍穩定下來,李清照總算有了個落腳的地方。


這時,突然有個叫張汝舟的人主動接近李清照,並向她「求婚」。李清照是喪偶之人,又年近50,這件事顯得很蹊蹺。有人認為其並不存在,但至少有六部宋人的著述中談及這件事,說明此事不虛。


張汝舟也是進士出身,任右承務郎、監諸軍審計司,職位不算很高,他自稱與趙明誠是「同學」,千方百計討好李清照,向她發起「甜蜜攻勢」,居然讓李清照動了心,最後嫁給了他。


當時李清照已名滿天下,「文章落紙,人爭傳之」。表面來看張汝舟是欽慕李清照的才名,但其實張汝舟是在打李清照那些文物藏品的主意。還有一個說法是,張汝舟的行為與一個叫王繼先的人有關,此人「以醫得幸」,皇帝、太后均對其很寵信,就連權臣秦檜都要巴結他,史書記載「檜使其夫人詣之,敘拜兄弟,表裡引援」。

王繼先有「收藏癖」,聽說李清照手裡還有一批珍貴藏品,就想佔為已有,他先找人去談,願出價300兩黃金收購這些藏品,被李清照斷然拒絕。王繼先不死心,最後想出了一招:讓張汝舟去「求婚」,事成之後這些東西就歸張汝舟支配了,到那時再轉到自己手中。



張汝舟為什麼對王繼先言聽計從?原來他有把柄,他早年在科舉考試中曾有作弊行為,任職諸軍審計司後又利用職權,採取虛報的辦法侵吞軍糧,張汝舟怕事情敗露,就求王繼先找人「運作」,王繼先遂與張汝舟達成交易。


三、才女遭遇「家暴」


李清照視前夫趙明誠留下的那些金石文物為生命,她與丈夫合編的金石學巨著《金石錄》尚未完成,所以不可能讓張汝舟把那些文物書籍去送人。


張汝舟見目的無法達到,立即換了副嘴臉,不過數月而已張汝舟便完全成了另一個人,不僅沒有了溫情脈脈和信誓旦旦,還惡語相向、大打出手。據李清照自己描述:「遂肆侵凌,日加毆擊,可念劉伶之肋,難勝石勒之拳。」張汝舟甚至想殺了李清照以吞沒文物:「彼素抱璧之將往,決欲殺之。」


面對突然降臨的家暴和生命危險李清照束手無策,以致「身幾欲死」,按照當時的禮法,丈夫不滿意妻子可以一紙休書將其趕回家,而妻子卻只能「嫁雞隨雞,嫁狗隨狗」。


情急之下李清照想到了一個自救的辦法。她看過唐人崔令欽寫的《教坊記》,其中有一篇《踏謠娘》,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北齊時,有個蘇郎中嗜酒如命,喝醉之後就毆打妻子,他的妻子貌美善歌,就將滿懷悲怨譜成詞曲以傾訴自己不幸的遭遇,其歌稱「踏謠」。通過此歌人們了解到這個女人的不幸,每到她的丈夫出現時,眾人就開始唱,邊唱邊比劃其打人的動作,讓這位蘇郎中很羞愧。


李清照算是數千年間最會寫歌詞的女人了,但她並不打算為這個讓她感到噁心的張汝舟寫歌,哪怕是鞭撻的歌詞也不想寫,她的辦法是,把自己所了解到的張汝舟的種種違法犯罪事實寫成文字向朝廷檢舉揭發,張汝舟如果被治罪下獄,自己也就獲得了自由。



四、一項奇葩法律


李清照說做就做,但這面臨著巨大的困難。


不是張汝舟的罪狀不好寫,也不是沒有渠道將訴狀遞呈有關部門,而是做出檢舉揭發丈夫的決定後,李清照不得不面對一項現在看起來十分奇葩的制度。宋朝《刑統》規定:凡有妻子控訴丈夫罪狀的,無論最後丈夫是否被治罪,妻子都要坐2年牢。


董仲舒提出了「三綱五常」,到了宋朝其思想又有進一步發展。朱熹將「三綱五常」與「天理說」聯繫在一起,認為嚴格遵守「三綱五常」才是天理,其中的「夫為妻綱」是女人必須遵守的日常行為準則,還上升到法律層面,上面這項不可思議的法律規定就是其中之一。


李清照必須做出艱難選擇:如果不告丈夫,那就無法擺脫這個惡人,只能過著生不如死且隨時有生命危險的日子;如果告他,也許能告成也許告不成,但無論成與不成,自己都將在牢獄中度過2年時光。權衡之下,李清照決心寧可坐牢也要檢舉張汝舟,因為現在的日子實在沒法過了。


在當時妻子檢舉揭發丈夫的事十分罕見,加上李清照又是名人,所以這個案子迅速引起了轟動。宋高宗都親自過問,審理下來,張汝舟罪證確鑿,被「詔除名,柳州編管」,也就是被免職併流放到柳州。李清照終於與張汝舟解除了這段不到一年的不幸婚姻。



但李清照也被關進了監獄,趙明誠生前有位好友叫綦崇禮,時任翰林學士,有機會接觸到宋高宗,他聽說了李清照的事,就找機會向宋高宗陳述情況,替李清照求情,在他的努力下李清照坐了9天牢後被釋放。


這段痛苦經歷對李清照影響很大,身心俱受摧殘,在寫給綦崇禮的答謝信中,李清照說這件事讓自己「敗德敗名」,「已難逃萬世之譏」。這件事也影響到李清照的詞風,在她晚年所寫的詞作中,已很難再看到那種明快清麗的句子,更多的則是凄苦與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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