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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知識:白居易對江南運河的貢獻

杭州西湖自形成以後,即是杭州(錢唐縣)居民用水、農田灌溉的主要淡水水源,也是江南運河的重要水源。江南運河北起今江蘇鎮江京口,東南經今常州、無錫、蘇州、吳江、平望,然後進入浙江至嘉興,折而西南,又經崇德、長安、臨平,循上塘河直至杭州。上塘河南起杭州德勝壩,向北折東經餘杭境,至於今海寧鹽官。因為所經半山、皋亭山南麓其河床高於其它河流,需要築塘護水,船隻經此需要翻壩上塘方能入河,故曰上塘河。上塘河地勢南高北低,河水來源主要依賴於降水和上游西湖輸水接濟。

西湖也許曾經有過一個能夠滿足杭州生活、灌溉和航運所需用水的時代。但是歷史使情況發生了變化。杭州的農業生產,在隋之前已有相當規模。南朝之時就建起了號稱「大貯備之處」的「錢塘倉」。(《隋書》卷24《食貨志》。)及至唐代,僅以農田而言,西湖灌溉所及已從五百餘頃擴大到了一千餘頃。《錢唐湖石記》說「湖中有無稅田,約十數頃」,說明與湖爭田的現象也已經出現,原有的人、水、地平衡關係已被打破,矛盾也已經出現。杭州的航運,《隋書·地理志》所說的杭州「川澤沃衍,有海陸之饒,珍異所聚,故商賈並湊。」唐代李華《杭州刺史廳壁記》所說的「駢檣二十里,開肆三萬室」,都是發達的例證。杜牧《上宰相求杭州啟》說杭州每年稅錢五十萬緡(約佔全國一年財政收入的二十四分之一),其中有相當部分應取自於過往運河的舟船。其中的漕運,《新唐書·食貨志》云:「唐都長安,而關中號稱沃野。然其土地狹,所出不足以給京師,備水旱。故常轉漕東南之粟。」杭州作為唐代東南經濟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江南運河的漕運自不可小覷。

大致到了唐代後期,如果天時風調雨順,西湖水資源仍可兼顧杭州的灌溉、航運等各方面對水的需求。但江南運河自然條件再好,也不可能永遠「清流順軌,不煩人力」。(《清史稿》卷127《河渠志運河》。559頁)難免會遇到乾旱少雨的歲月;社會經濟(尤其是農業和航運)也總得向前發展,對水資源的需求還會愈來愈高。在這種情況之下,原有的西湖水資源就很難擔當。

這個時機正好讓白居易遇上了。唐穆宗長慶二年(822)白居易出任杭州刺史時,正值「仍歲逢旱」。江南運河漕運和沿岸農田灌溉,都已面臨無水為繼的局面。為此,白居易下車伊始,便虔誠地撰寫了《祭皋亭神文》、《祭龍文》,還接二連三地祈求伍相(伍子胥)、城隍、皋亭山神及黑龍「一雨滂沱」以「救物」。(《 祭龍文》。)老天倒還真的「應期」下了雨,只是「雨未沾足」,(《 祈皋亭神文》)於事無濟。白居易於是回歸現實,興工動役開發錢唐湖(即杭州西湖。以下稱西湖),「修築湖堤,高加數尺」,擴大湖水儲量,開始從源頭上解決水資源不足。經過兩個多月的施工,順利完成了加高湖堤等工程。

工程完成以後,白居易寫下了《錢唐湖石記》一文,告誡杭州刺史繼任者們需要知道的「錢唐湖事」四條:一為放湖水溉田;二為放湖水濟運(添注官河,即運河);三為疏理城中六井;四為巡守石函、南筧及湖堤。其中最能反映開發錢唐湖效果的是笫一笫二兩條。茲鈔錄如下:

「錢唐湖,一名上湖,周回三十里。北有石函,南有筧。凡放水溉田,每減一寸,可溉十五餘頃。每一復時,可溉五十餘頃。先須別選公勤軍吏二人,一人立於田次,一人立於湖次,與本所由田戶據頃畝,定日時,量尺寸,節限而放之。若歲旱,百姓請水,須令經州陳狀,刺史自便押帖,所由即日與水。若待狀入司,符下縣,縣帖鄉,鄉差所由,動經旬日,雖得水,而旱田苗無所及也。大抵此州春多雨,夏秋多旱,若堤防如法,蓄泄及時,即瀕湖千餘頃田,無凶年矣。(白居易自註:《州圖經》雲『湖水溉田五百餘頃』,謂系田也。今按水利所及,其公私田,不啻千餘頃也。)」

「自錢唐至鹽官界,應溉夾官河田,須放湖入河,從河入田,准鹽鐵使舊法,又須先量河水淺深,待溉田畢,卻還本水尺寸。往往旱甚,即湖水不充。今年修築湖堤,高加數尺,水亦隨加,即不啻足矣。脫或不足,即更決臨平湖,添注官河,又有餘矣。(白居易自註:雖非澆田時,若官河干淺,但放湖水添注,可以立通舟船。)俗云:『決放湖水,不利錢唐縣官。』縣官多假他詞,以惑刺史。或云:『魚龍無所託。』或云:『茭菱失其利。』且魚龍與生民之命孰急?茭菱與稻粱之利孰多?斷可知矣。又云:『放湖即郭內六井無水。』亦妄也。且湖底高,井管低,湖中又有泉數十眼,湖耗則泉涌,雖盡竭湖水,而泉用有餘,況前後放湖,終不至竭。而雲『井無水』,謬矣。」(《白居易全集》卷68。)

因為笫二條中提到當時當地官吏所謂「決放湖水,不利錢唐縣官」,「魚龍無所託」,「茭菱失其利」,「放湖即郭內六井無水」等四「雲」。有學者認為這是當年錢唐縣官吏阻撓白居易治理西湖的種種託詞(或者說落後觀念),以及白居易對此等言論的批駁和治理西湖的決心。學者們的本意大概是想以此表示對白居易毅然決然治理西湖的褒揚。但縱觀笫二條全文,可知四「雲」並不是錢唐縣官吏阻撓白居易治理西湖,而是反對泄放西湖之水接濟運河。這也是長期以來濟運、灌溉互爭水源的矛盾的反映,並非僅對白居易。

實際上,航運與灌溉都是社會經濟的重要部門。當年開鑿運河的目的,主要就是為了航運(尤其是漕運)。杭州城南的龍山河(江南運河杭州城南段,今杭州中河南段),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筆者前往考察時,當地居民仍沿舊習稱其為隋煬帝運糧河。隋代如此,唐代亦如此。《錢唐湖石記》中的「鹽鐵使」,就是唐代晚期掌管東南水陸運輸的使職。鑒於東南水陸運輸在社會經濟中的重要性,常以宰相或淮南、浙西節度使兼任,位高而權重。運河中的「本水尺寸」是鹽鐵使必須堅守的底線。於是就有「准鹽鐵使舊法,又須先量河水淺深,待溉田畢,卻還本水尺寸。」而發展農業生產,增加國家賦稅收入,乃是國家的根本,地方官吏的職責。四雲中所說的「魚龍無所託」、「茭菱失其利」,則是農業生產的重要副業(漁獵、茭菱),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錢唐縣官為保障本縣農田灌溉而吝惜西湖之水,也在情理之中。

灌溉是農業生產得以進行的基本條件。航運是貨物得以流通的重要手段之一。農田灌溉以水滋潤禾苗,運河航運以水承載舟船。兩者都以水為本,賴消耗水資源運轉。航運與灌溉,沒有輕重之分,只有緩急之別。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還在於開發水源,豐富水源。白居易「今年修築湖堤,高加數尺,水亦隨加」,可謂抓住了根本。

從上引《錢唐湖石記》的笫一笫二兩條可知,經過白居易的開發,西湖的「灌溉」功效已從原本的「湖水溉田五百餘頃」增加到「不啻千餘頃」,「瀕湖千餘頃田,無凶年矣」。可見治理西湖之功效。西湖的「濟運」功效,因為「修築湖堤,高加數尺,水亦隨加」,也從原本的(濟運與灌溉)無法兼顧變為兼顧縱容。即使大旱時節,灌溉之餘運河之水「不啻足矣」,「若官河干淺,但放湖水添注,可以立通舟船。」此又可見治理西湖之功效。

「 稅重多貧戶,農飢足旱田。唯留一湖水,與汝救荒年。」(白居易《別州民》詩)對於西湖湖水終於解決了杭州的農田灌溉之困,白居易自已也感到非常欣慰。

「平河七百里,沃野二三州。坐有湖山趣,行無風浪憂。」(白居易《想東遊五十韻並序》。「州」字之下自注云:「自常及杭凡三百里。」)這應該是「放(錢唐)湖水添注」後江南運河上航行無阻的寫照。

白居易通過「修築湖堤,高加數尺」,擴大西湖蓄水量,開放臨平湖作為備用水源,從實踐上化解了灌溉與航運的矛盾;通過批駁所謂四「雲」,從思想上疏通了「放湖入河」(以湖濟運)的障礙;白居易又將西湖堤岸的維護管理、灌溉與航運的用水秩序、維護鹽鐵使通航運的「本水尺寸」及工作步驟等著之於文,布之於石(《錢唐湖石記》),使之法規化。通過上述等等一系列努力,終於使杭州的航運與灌溉走出了困境。

自此以後的歷史長河中,雖然白居易時代那種西湖之水經由下湖入注江南運河上塘河段的走勢有所變化,但西湖作為江南運河重要水源的大勢不變,以西湖濟運幾乎成了江南運河杭州河段的鐵律。

白居易無愧為運河史上一大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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