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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關於寫作的秘笈

這是讀舒筆記的第010篇文章

站著寫作是海明威最初就養成的習慣。而對於杜魯門·卡波蒂來說,他是一個「水平」的作家。「只有躺下來——不管是躺在床上還是攤在一張沙發上,香煙和咖啡觸手可及,我才能思考」。

有些作家喜歡不厭其煩地修改自己的作品,比如海明威,他對於修改的熱情簡直令人髮指:每天停筆之前修改一遍,全部完成之後自然會再改一遍。別人打字之後,有機會再更正和修改,打字稿看得清楚。最後是看校樣。「你得感謝有這麼多修改的機會」。至於《永別了,武器》的結尾,最後一頁,更是改了三十九次才滿意。

亨利·米勒則沒有那麼執著。「我在寫的過程中,從來不做修改或者校正。這麼說吧,我會先用一種方式把一個東西寫出來,然後,等它冷卻下來——我會讓它休息一會兒,一個月,也可能是兩個月,我會用一種全新的眼光來看它。這是很美妙的時刻,我拿著斧頭就開工了。不過並不是所有的都會這樣,有時候,我會覺得它差不多就是我想要的樣子。」

但我最喜歡的還是傑克?凱魯亞克的說法——嗯,你想想,你有沒有聽說過,一個人在酒吧里給一大幫人講一個又長又離奇的故事,所有人都在笑著聽著,你聽說過嗎,然後這人停下來糾正自己,回到前面一句話,把這句話改得更好,賦予它節奏性的思想影響……如果他放棄下一句話,這不就是他本來就要使用的講述方式嗎?難道他不是已經離開了這句話的思路,就像莎士比亞所說的那樣,在這個話題上「從此永遠不置一詞」,因為他已經越過了這句話,就像一條河流過一塊岩石,一去不回頭,在時間上,不可能再流過這同塊石頭?

「聽清楚了,我整個青年時代都荒廢在慢條斯理地修改、沒完沒了地重複猜測和刪除上,最後搞得我一天只能寫一句話,而這句話還沒有任何感情。他媽的,藝術中,我喜愛的是感情,不是匠氣,或者是隱藏感情。」

但說到底,這些不過是作家們各自在生活中形成的習慣,或者是個性的自然流露而已,其中的趣味性大於參考性。從他們的訪談與住所中,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蘊含了基本規律與秘密的共同特性。

比如,他們大都嗜好讀書;都將寫作視為極為重要、或是極為愉悅的使命或體驗;也保持著令人吃驚的勤奮與自律習慣。

再被問到關於讀書和寫作的問題時,杜魯門·卡波蒂的回答很有代表性。對於「是不是讀得很多」這個問題,他的回答是,太多了。而且什麼都讀,包括標籤、處方和廣告。他說自己平均每周讀書五本左右——正常長度的小說約莫兩小時讀完。對於「是否存在提高寫作技巧的利器」這個問題,他的答案是:據我所知,多寫是唯一的利器。

很多看似散漫、不羈的作家,在對待寫作這件事上,卻有著類似於禪宗高手一樣的定力與耐性:他們嚴苛地制定時間表、控制工作量,日復一日地負擔挑水,才讓自己的這口「井」始終有「好水」汩汩流出。

村上春樹在他那本談跑步的書里,已經將作家所需要的自律與意志力,闡述地無比詳盡。「從這個意義上講,寫大部頭小說就像救生訓練一樣,體力和藝術敏感性同樣重要。」

硬漢代表海明威同樣也是一個異常自律的人。他把每天的工作進程記錄在一張大表格上——「以防自欺欺人」。這張工作表用包裝盒側面的硬紙板製成,立在牆邊,上面懸掛著一個小羚羊頭標本。表格上的數字代表每天產出的文字量,從450、575、462、1250,到512。高產的日子定是海明威加班工作,免得因為第二天要去海灣小溪釣魚而內疚。

他的作息時間也很規律。「寫書或者寫故事的時候,每天早上天一亮我就動筆,沒人打攪;清涼的早上,有時會冷,寫著寫著就暖和起來。寫好的部分通讀一下,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會寫什麼就停下來。寫到自己還有元氣、知道下面該怎麼寫的時候停筆,吃飽了混天黑,第二天再去碰它。早上六點開始寫,寫到中午,或者不到中午就不寫了,停筆的時候,你好像空了,同時又覺得充盈,就好像和一個你喜歡的人做愛完畢,平安無事,萬事大吉,心裡沒事,就待第二天再干一把,難就難在你要熬到第二天。」

所以啊,說到底,就像他說的那樣,寫作還是一個「私人的、孤獨的職業」。但同時,又是一個令人熱愛的職業。

最好的東西都是這麼矛盾。最好的寫作,也註定來自你愛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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