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亦:羅爾斯與諾齊克政治哲學淺析
(一)自由主義的源頭與困境
第七周我們哲學小組的西方哲學史講解內容,是現代自由主義的兩位代表人物:羅爾斯與諾齊克。
首先要回答一個問題:何為自由主義?我對這個的定義較為謹慎,不想輕易下一個定義,所以只能簡單提供一些特點供大家參考。自由主義的思想主張,一般包括以下七點原則:個人主義、自由、理性、平等、寬容、同意、憲政。
古典自由主義有兩個思想源頭:一個是來自洛克、盧梭等人為代表的「天賦自由論」,這一派的思想觀點大家也比較熟悉,就是「天賦人權」、「生而自由」等,它回答了自由的「合法性」問題,具體書目,推薦盧梭的《論不平等》與《社會契約論》。(一不小心以前寫過這個的讀後感《花亦:淺談盧梭政治哲學思想》)另一個來源是以邊沁、密爾等人為代表的「功利主義」,它回答了自由的「有用性」問題,認為追求自由是對人類社會有益的,具體書目,推薦密爾的《論自由》。(一不小心又寫過這個的讀後感《花亦:讀《論自由》有感》)
但是到了現代,古典自由主義面臨種種挑戰:一是來自其理論內部的矛盾,自由主義追求個人自由與權利,但是另一邊又強調大眾利益與民主,兩者的邊界如何界定?第二個挑戰來自外部,就是二戰之後勞斯特萊斯、阿倫特等人的反自由主義理論,這個具體我也不太了解,有興趣的同學可以自行學習。第三個挑戰來自於政治現實,6、70年代以來的美國,黑人問題、男女平權問題、勞資問題等社會矛盾日益激化,由於對現實的失望,人們開始對古典自由主義感到不滿與悲觀。
(二)羅爾斯與他的《正義論》
在此背景之下,羅爾斯的思想橫空出世,在西方沉寂已久的政治哲學學界激起波瀾。
約翰·羅爾斯(1921年-2002年),美國政治哲學家、倫理學家、普林斯頓大學哲學博士,哈佛大學教授。
在羅爾斯之前,功利主義在現代道德哲學佔據主導地位,其他理論都不能提供與之抗衡的道德觀。但是羅爾斯不甚滿意功利主義「追求最大多數人的幸福」的倫理追求,認為這可能會導致以大多數人之名義侵犯個人權益的結果。於是他吸收盧梭、康德的哲學思想,創造了他的「正義論」與「無知之幕」。
在他的成名作《正義論》中,羅爾斯開篇就提出,正義之於社會,猶如真理至於思想體系。一個思想體系,無論基礎如何穩固、論證如何嚴密,但是如果它不是真理,那它就沒什麼價值;同樣,一個社會,雖然可以依靠威權、暴力等手段維持,但是如果缺乏正義,那麼它也不會是一個值得追求的幸福社會。正義,乃是一個社會的最高價值原則,即使以整個社會的福利為名義,也不能侵犯正義。在羅爾斯的理論中,正義的內涵,就是社會基本權益的分配公平,即「公平即正義」。而社會基本權益又具體可分三個方面:政治自由、競爭機會、以及財產。
看完羅爾斯的立論,我們可以看看他是如何論證的。首先,社會上不同身份、地位、背景的人,肯定會對「公平」有著不同的態度。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如現在有兩戶人口,一戶是富裕的大地主,一戶是貧困的農民,有的人可能會認為,地主要分一些財富給農民,實行共同富裕,這才是公平;另一些人又會反駁,地主的財富合法私有,為什麼一定要分享給別人? 在這種情況之下,怎樣的做法才是最公平的呢?羅爾斯就提出他著名的思想實驗,「無知之幕」。
首先,「無知之幕」需要設定一個「原初狀況」,這個「原初狀況」,即要求人們在進行一項公共決策之前,並不知道自己在這之後的身份、地位等相關事實情況(無知之幕)。以上面的例子來說,就是可以假設現在的你已經去世,在天堂之中準備投胎到地主或者農民其中一戶之中,但是你並不確定你將會成為哪一家的孩子,在這種情況之下,你要回答上面的「公平」問題。羅爾斯的「原初狀況」,是從啟蒙思想家的「自然狀態」修改而來的。啟蒙思想家們用「自然狀態」論證「天賦人權」,羅爾斯也將會以「原初狀態」論證「公平即正義」。大家可以看出,兩者的情況雖然相似,但是「自然狀態」畢竟是一個歷史事實(雖然是理性建構出來的),而「原初狀態」則完全是一個理想模型、一個思想實驗。
身處「無知之幕」背後進行公共決策,人們必然同意「平等原則」。道理很簡單,如果你不同意把地主的財產分一些給農民,如果你將來投胎到農民家庭之中,豈不是自食其苦?除了「平等原則」之外,羅爾斯還確立了「差別原則」,即同意應該允許人與人之間可以有一定的權利差別,以此刺激人們的積極性。但是「差別」應該合理,要符合與保障社會之中所有人,特別是最劣者的利益;其次,「差別」應該保持開放,即所有人平等擁有競爭機會,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取這一份「差別」。在羅爾斯的理論之中,「平等原則」第一,「差別原則」第二,無「平等」,不「差別」。
羅爾斯除了解決理論問題,還提出了應用措施。在他的《正義論》一書當中,分為「理論」、「制度」、「目的」三編。「制度」一編,他提出政府應該干預經濟,要設立配置、穩定、轉讓、分配四大職能部門,以達到「公平」的目的。這樣做的原因也很簡單,在現實之中,「無知之幕」的條件難以實現,不可能叫大家都是死了再去投胎,所以政府應該承擔這一責任。
在羅爾斯看來,不能把他的正義論看作是對窮人的「施捨」,而應該是「歸還」,因為他覺得,這世間的權利與資源本就應該平等共享。這就與社會主義或者馬克思主義思想很相近了。
(三)諾齊克的批判
羅伯特·諾齊克(1938年—2002年)是20世紀傑出的哲學家和思想家
諾齊克與羅爾斯同是哈佛大學的教授,同屬自由主義學派,但是兩人主張不盡相同,諾齊克也專門挑羅爾斯的正義論來下手批判。某種程度上,他的思想也算是古典自由主義。
諾齊克反對政府干預,主張最小政府原則。最小政府理論,要求政府除了維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基本社會秩序之外,別的事情盡量不去干預,即「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管得最好的政府」。這一思想起源於洛克的自然狀態的考察,他認為國家與政府也正是起源於保護個人私有財產。
我們可以先簡單比較羅爾斯與諾齊克兩人的不同。羅爾斯主張政府干預,分配主義。而諾齊克主張最小政府,不干預。這背後其實是兩種不同原則的區別。羅爾斯根據「即時原則」,即他看到此時此刻,地主比農民富有,所以地主應該接濟農民。而諾齊克的是「歷史原則」,他考慮的是,地主的財富可能是世世代代合法勞動繼承下來的,而農民家庭也許祖宗十八代都是敗家子,所以這麼窮。諾齊克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干預反而是不合法的。
諾齊克繼而提出「歷史資格原則」,即人們在「公平的狀態」下,以「公平的步驟」獲取「公平的結果」,那麼個人私有財產完全合法。詳細來講,第一,自然予人不同能力,能力大的人獲取更多財富,合法。第二,人們將合法財富,合法地轉讓或者繼承,合法。第三、政府通過干預實行再分配,不合法。
(四)兩人思想異同與問題思考
最後對比兩人思想自由異同。
首先說相同的地方:第一,兩人思想同屬自由主義,因為他們都主張保障個人權利與自由。第二,兩人同樣重視權益問題為政治哲學重要問題。第三,兩人同樣反對功利主義「追求最大多數人幸福」的倫理原則。
至於不同的地方:一、羅爾斯主張即時原則,諾齊克是歷史原則。二,羅爾斯主張政府干預,諾齊克主張最小政府。三,諾齊克思想影響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特別80年代以來撒切爾主義與里根主義;而羅爾斯思想在學界長盛不衰,特別在左派知識分子當中影響深遠。
另外,有幾個問題,可以提出大家思考一下:
一,盧梭在《社會契約論》當中提出過 「公意」的概念,即他認為一個團體、一個社會、一個國家,是有一個共同的意志存在的。大家可以思考一下,這樣一個建構的「公意」是否存在?如果是,那它與個人利益的邊界何在?何種情況下「公意「可以壓倒個人利益?
二,任何一種理論,無論多麼完善,都要隨時準備面臨挑戰。自由主義面臨的挑戰是:人類不完美性、傳統、社會主義,等等。它將如何回應?
三,過度強調自由、個人、多元的原則,難以形成共識,不利於社會團結。這個問題如何解決?
以上問題歡迎各位朋友思考、交流。有想法的話歡迎投稿,或者關注我們小組下一次的對外活動。
文:花亦
編輯:花亦
圖片: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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