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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不是所有人都能吃中藥!中藥使用禁忌!

中醫藥在我國有著悠久的使用歷史,是千百年來我們老祖宗治病防病的總結,直至現在都對我們的身體健康有著巨大的貢獻。但俗話說「是葯三分毒」,如果中藥使用不當,同樣會對身體產生有不良的反應。這裡就介紹一些常見的中藥使用禁忌,供讀者參考。

1.配伍禁忌:

就是在中藥的復方配伍時,有些藥物應避免合用。主要概括為「十九畏」和「十八反」。硫黃畏朴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鬱金,川烏、草烏畏犀,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蔘畏五靈脂。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烏頭反貝母、瓜萎、半夏、白蘞、白及;藜蘆反人蔘、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十九畏」和「十八反」諸葯,有一部分在實際應用中有些出入,歷代醫家也有所論及,證明某些藥物仍然可以合用。如甘遂半夏湯以甘草同甘遂並列;十香返魂丹是將丁香、鬱金同用;大活絡丹烏頭與犀角同用等。但是目前這方面的研究不多,有些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兩種葯合用時,毒性的大小主要取決於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劑量若相等或大於甘遂,毒性較大;又如貝母和半夏分別與烏頭配伍,未見明顯的增強毒性。而細辛配伍藜蘆,則可導致實驗動物中毒死亡。由於對「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作深入研究,因此,目前應採取慎重態度。一般說來,對於其中一些藥物,若無充分根據和應用經驗,仍須避免盲目配合應用。

2.妊娠用藥禁忌: 某些藥物具有損害胎元甚至導致流產的副作用,所以作為妊娠禁忌的藥物。根據藥物對於胎元損害程度的不同,一般可分為禁用與慎用二類。禁用的大多是毒性較強,或藥性猛烈的藥物,如巴豆、牽牛、大戟、斑蝥、商陸、麝香、三棱、莪術、水蛭、虻蟲等;慎用的包括通經去瘀、行氣破滯,以及辛熱等藥物,如桃仁、紅花、大黃、枳實、附子、乾薑、肉桂等。凡禁用的藥物,絕對不能使用;慎用的藥物,則可根據孕婦患病的情況,斟情使用。但沒有特殊必要時,應盡量避免,以防發生事故。

3.服藥時的飲食禁忌: 飲食禁忌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忌口。在古代文獻上有常山忌蔥;地黃、何首烏忌蔥、蒜、蘿蔔,薄荷忌鱉肉;茯苓忌醋;鱉甲忌莧菜:以及蜜反生蔥等記載。這說明服用某些葯時不可同吃某些食物。另外,由於疾病的關係,在服藥期間,凡屬生冷、粘膩、腥臭等不易消化及有特殊刺激性的食物,都應根據需要予以避免。高燒患者還應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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