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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題:作家告訴你寫作的密碼,教你如何寫稿、投稿

我發現一個寫作的秘密:像寫事實一樣寫小說,像寫小說一樣寫事實。我不知道是否有人承認,自由撰稿人是一些求生者。如果沒有人這樣想,那真讓人臉紅。多年來,我們不只是在求生,我們要面對的還有太多數不清、說不完的困難。

由於時間、生活方式的變化,出版業王國變幻不定的風向,一些曾為我們提供養料的編輯不見了,一些我們以為會常盛不衰的雜誌也無處可尋。更要命的是,許多雜誌改頭換面,大異其趣,以至當我們在報攤上撞見它們時,很難分辨出它們的本來面目。此外,新雜誌如雨後春筍,文章質量卻未見長進。

通俗雜誌中,當屬短篇小說傷亡最大。不論是曾經惠眼識出杜魯門·卡波特的《小姐》雜誌,還是一度以每期刊登五六篇故事引以為自豪的《紅書》。這意味著適合我們生存的日子離我們遠去了。

我有一些生存策略,也許不能持久,但至少能在短期內奏效。它們也絕不是只備小說作家使用,任何人都能試試。優秀運動員通常不止精通一種運動,就像體操運動員可以成為舞蹈演員一樣,你也可以利用嫻熟的寫作技巧在其他領域裡馳騁。

身為雜誌的編輯,我經常購買多種雜誌。在翻閱這些雜誌時,不免產生許多感慨。我多年從事小說寫作,但在過去的十幾年裡,我只出版過幾部作品。我突然想到,寫自己所了解的東西,也許會見效快些。首先是好消息,有些雜誌每期都會發表此類文章;另一些偶爾為之,放眼看看四周,總能找到可寫的東西。

我還發現了一個寫作的秘密,那就是,像寫事實一樣寫小說,像寫小說一樣寫事實。

我不想對此進行任何闡釋,你只須看幾部電視劇、電影就明白,它們不過是新聞報道搖身變來的,一派歇斯底里。

你還可研究一下《紐約時報》的暢銷書單,數一數其中正在寫作小說的人,有多少是律師,有多少是真理標準的代言人,就明白我的意思了。牢記以上建議,並請考慮以下諸點:

寫短文章,勿超過一千字。但不要過分關注文章長度,要把重點放在文字韻律的調整上,觀點新穎明確,文字不散漫雜蕪。要知道,面對寫作新手,編輯決不會願意到四千字的文章中去探寶。讓它具有完整的形式。就像短篇小說,一篇文章需要一個開頭,一個中段,一個結尾。它不是人物素描,不是簡潔優美的描繪,而要有情節、細節,事件要完整。

講真話。寫你所見到的真實,表達你的真實見解。這個見解不一定受歡迎,但一定要誠實。不要寫你認為編輯或讀者想聽到的話。例如,我就不喜歡電視中的脫口秀節目,我在文章《現代成熟》中談到過這一點。我知道有好多人喜歡這類節目,這沒有關係,我表明了自己的看法,這就夠了。

事實要準確。如果你要在文章中使用數據、統計數字。歷史或地理知識,請確保它們的準確性。如果你的作品不準確,編輯就會逐漸不信任你,更不用說,你會把自己扔到壞習慣的深海里去。

有獨到見解。說人們司空見慣,不以為意,卻又發人深省的東西。好的短篇小說能留給讀者愉快的回憶,獨到的觀點也當如此。例如,我那篇關於脫口秀的文章,就是對今天大行其道的「偷窺的湯姆」綜合症的抗議。我為《婦女日報》寫的另一篇文章《適應電子化世界的困難》,就是要人們記住,他們現在要面對的是機器。

保持你的魁力。由於你寫的是一篇有關事實的文章,就不能寫得一本正經,沉悶枯燥。如果你覺得用口語更自然,那就用口語撰寫。如果你處理對話的手法不錯,那就運用它。別擔心逗趣不好,嘲笑一些現實沒什麼不好,否則會讓我們氣餒。有時候,冒犯也意味著求生存,讀者們喜歡它。

記下你的想法。一般來說主題與時間無關,但有些卻相反。如果你打算寫暑假,寫令人難忘的情人節書信、聖誕節祝願等,那就要在這些日子到來的前6個月寫下來。當你想有了某些想法時,做一點筆記是個好主意,以後再把它們寫成文章。

考慮你的讀者。這是每一位作者都會從編輯那裡得到的建議,包括我自己。當作者就某個主題寫他們的個人見解時,似乎會突然感到,整個世界都想聽他的話。這是個誤區。如果你想跟年少的孩子談論生活,理想的市場決不是《李爾》。如果你寫的是高層市民的煩惱,忘掉《小姐》和《魅力》。《時尚》雜誌中沒多少空間處理舊車的問題,而《婦女日報》留給政府公務員的空間恐怕會更小。每個雜誌都有自己的讀者群,每個讀者都有自己的喜好,為誰寫,寫什麼,你得有心。

我的幾種方法:

1、每天必看三份左右的報紙,熟悉當今潮流、新聞事件等,如果有好的題材,我會直接跟蹤,然後採訪,形成深度報道(所謂紀實稿);

2、多看好的雜誌,雜誌都追求新鮮獵奇的東西,它們能帶給你特別多的題材,你只需要換個標題,換一種寫法,甚至做進一步的延伸,即可完成一個不錯的稿子。

3、網路資源的整理,很多想法,我都是偶爾產生的,但我當時也並不一定熟悉,必須通過搜索找到大量資料,然後經過刪改整理,成為自己的稿子。這個方式用得很多,但切忌直接將資料拿來用,否則會有抄襲剽竊的可能,破壞個人形象。

4、至於情緒干擾。這是個人問題,比如家庭、愛情、婚姻、朋友等等,總是避免不了,一個成熟的人會很好的處理這些關係,一個不成熟的人怎麼辦——那就慢慢去解決,成為一個成熟的人吧!人總是要磨練才能成功的。

基本上,我每個月分配了自己的工作任務,形成了一定的習慣,所以干擾的可能不高。碰到好題材,可有時候總抓不住重點,常常寫著寫著就有點流水帳的味道。因為寫的時候我一般不考慮給哪個雜誌的,而是憑著自己的感覺寫,所以寫出來後,感覺給哪個都可以但好像哪個都不太合適。

請問,開筆之前,是先想著給哪家雜誌再動筆,還是動筆之後再想著給哪些雜誌呢?如何能讓文章出爐之後能適應多個買家呢?

我最開始的習慣是,對應某家雜誌,按照刊物的要求來寫,命中率高些,但也有不少稿子被槍斃,結果一拖再拖,最後就夭折了,就算找到了下一個買家,也是賣不到好價錢。現在我更趨向於自己去挖掘寫法(角度),我的觀點是,編輯也希望作者有些新的東西拿給他看,而不是一味地迎合。何況,如果你真能挖掘出好料,雜誌會搶著要的。

薩拉·沃特斯的10條寫作法則

1.瘋狂般地去閱讀。

但同時嘗試去分析這本書——這是有難度的,因為一部小說越好和越有趣,你就越難意識到它的手法。無論如何,嘗試去發現這些妙筆是值得的,它們可以被運用到你自己的作品中去。我發現看電影同樣也是由啟發性的。幾乎每一部現代好萊塢大片都是無可救藥地長和鬆散。在想像中嘗試去對它們做大幅度地刪減,這是訓練說故事的技巧的一個好方法。

2.瘋狂般地去刪減文本。少即是多。

我經常閱讀手稿——包括我自己的——讀到第二章時有了這個想法:「這才是這部小說應當開始的地方。」關於角色和背景的大量信息可以通過小細節表述出來。當你去寫其它故事時,你對一個場景或一個章節的好感將會消褪。從專業的角度去喜歡它。

3.把寫作當作一份工作。要有自律。

很多作家對此表現得有些強迫症。格雷厄姆·格林每天寫500字,廣為熟知。吉恩·普萊迪午餐前完成5000字,然後下午去回復粉絲的郵件。我一天的最少量是1000字——有時很容易完成,有時坦誠地講,就像是在硬擠牙膏,但我會一直坐在我的書桌前直到完成目標,因為我知道這樣做我離寫完這本書就又近了一步。這1000字內容可能寫得非常糟糕——它們常常是這樣的。但是然後,翻開這些垃圾文字並修改它們就會變得更加容易。

4.寫小說不是「自我表達」或「治療」。

小說是寫給讀者的,寫小說意味著狡猾、耐心和無私的付出。我把我的小說想像成類似於遊樂場之行那樣的東西:我的工作就是在第一章的開頭就把讀者帶入他們的汽車中,然後讓他們在一個仔細安排好的跑道上以一個精心設計的速度駛過各種場景和驚喜。

5.尊重你的角色,即便是小角色。

在藝術中,正如在生活中,每一個人都是他們各自的故事的英雄;思考你的小角色的故事是值得的,即便他們與你的主角只有微不足道的交集。

6.敘述不要拖沓。

角色要有個性,但要有針對性——就好像各種手指頭之於繪畫的作用那樣。想一想希羅尼穆師·博斯的《受嘲弄的基督》,這幅油畫中耐心的正在受苦的耶穌被四個危險的人物貼身圍著。每一個角色都是獨一無二的,但每一個都代表了一種類型;放在一起他們述說了一個更強有力的故事,表現手法很緊湊和簡潔。

7.不要寫過頭。

避免冗餘的短語,令人分心的形容詞,和不必要的副詞。特別是寫作新手,他們似乎認為寫小說需要一種類似於華麗的散文的文體,完全不像任何你能夠在日常談話中聽到的語言。這是對小說的特色的誤解,它可以被法則一驅散。例如,閱讀科爾姆·托賓或科馬克·麥卡錫的一些作品,就可以發現故意使用如此有限的辭彙竟可以產生如此震撼的情緒衝擊。

8.節奏是至關重要的。

優秀的作品還不夠。學生也可以寫出一頁精心打磨的散文;他們有時欠缺的是一種引領讀者開始一趟旅行的能力,一次長途旅行中所包含的所有地形、速度和心情的改變都在其中。又一次,我發現看電影是有幫助的。大多數小說喜歡使用電影的表達方式,拉近、停留、後退、前進。

9.不要恐慌。

一部小說寫到一半時,我經常會經歷一些毛骨聳然的恐怖時刻,當我仔細考慮面前屏幕上的胡話時,我看到了更多東西,批評中的嘲諷,朋友的尷尬,職業生涯的失敗,收入的減少,房子被收回,離婚,它們接二連三地閃現。面對這樣的危機時刻繼續工作最終總讓我得不到結果。離開辦公桌一會兒會有幫助。和人談論這個問題可以幫助我在陷入困境前回想起我嘗試去實現的目標是什麼。幾乎每次長途漫步總可以讓我以一種略微不同的新方式去思考我的手稿。如果所有這一切都失敗了,還可以去祈禱。聖方濟沙雷士,作家的守護神,常常幫助我走出了危機。如果你想把你的網撒大一些,你也可以嘗試去向史詩女神卡拉培祈禱。

10.天賦勝過一切。

如果你是一位真正出色的作家,所有這些建議都無需你去採用。如果詹姆斯·鮑德溫認為他應當要再去潤色一下他的文本,那他永遠也無法寫出《喬萬尼的房間》(Giovanni』sRoom)的那種濃烈的抒情強度。沒有「寫過頭」的散文,我們永遠也不會有狄更斯或安吉拉·卡特那樣語言豐富的作家。如果每一個人都節約使用他們的角色,也就不會有《狼廳》(WolfHall)。不過,對於剩餘的我們來說,遵從規則依然是重要的。而且,重要的是,只有理解它們服務於什麼和它們如何產生作用,你才可以嘗試去打破它們。

薩拉·沃特斯(SarahWaters,1966年7月21日-),英國小說家,以創作維多利亞時代為背景的小說而出名,如《輕舔絲絨》(1998)、《荊棘之城》(2002)、《半身》(Affinity)(1999年)、《守夜》(TheNightWatch)(2006年)、《小小陌生人》(TheLittleStranger)(2009年)。

在英國當代作家中,您的學歷很高,是文學博士。您的博士論文就是關於維多利亞時代以來的同性戀歷史小說。您能談談您是如何從研究轉為創作的嗎?

沃特斯:對,我的博士論文是研究歷史上的同性戀文學作品,因為我對歷史小說和同性戀題材一直很感興趣。但我並不想進入學術研究領域,博士論文也一直沒有出版過。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對同性戀讀者群來說,是個很讓人興奮的年代。有許多同性戀的書籍突然出現,許多書店中也設有同性戀書籍專櫃,也出現了許多小型的男同女同出版社,書架上能見到女同偵探小說、女同浪漫小說、女同犯罪小說等等,這是以前完全沒有的。快寫完博士論文時,我就決定要試著寫一本女同歷史小說,這就是《輕舔絲絨》。當然,寫博士論文對我來說,是成為專業作家的一個很好的訓練。通過論文寫作,我變得很有紀律,習慣了一個人工作,做研究,並且把研究變成文字。

您的博士論文當然能給您的小說提供許多資料,但嚴謹學術研究的背景,是否會束縛您的想像力?

沃特斯:正相反呢。在我寫博士論文的研究過程中,我發現男女同性戀的歷史記載非常不同。關於男同性戀,歷史資料中有不少記載,例如男同性戀聚集的地下場所或是俱樂部。因為男同性戀一直是非法的,所以,有案例記載、警察記錄、口供、監獄記錄等,例如王爾德一案就曾沸沸揚揚,所以,男同性戀的歷史也就更為公開。但是,女同性戀從來沒有被非法化,沒有明文規定說女同是犯法的,歷史上的記載非常之少。關於女性裝扮成男性,有一些警察記錄或是監獄記錄,但並沒有說她們為什麼男裝打扮。可能也因為女性的家庭生活往往不在公眾的視線里,女性歷史都在家門之後,女同的關係又與女性之間的友誼相交叉,變得更不可見。女同歷史非常隱秘,要尋求其蛛絲馬跡很不容易,這反而給我的創作提供了巨大的想像空間。

《輕舔絲絨》

所以,在《輕舔絲絨》中,我們讀到許多女同俱樂部及聚會的場景,女扮男裝也很常見,這裡面的歷史真實性有多少?

沃特斯:我真希望我所描寫的都是真實的,可惜大多數都不是,是我想像出來的。書中維多利亞時代的倫敦,到處都是女同、女同俱樂部,熱熱鬧鬧的社團,互相嚼舌頭,這些都是我的幻想。我有意識地把當時的女同生活描寫得與歷史時代相背離,這也是此書的樂趣所在。當然,我知道維多利亞時代有許多男同性戀的地下活動場所,書面記載有很多,那女同活動場所肯定也應該不少吧。在《輕舔絲絨》之前,我從未寫過小說,所以我很幼稚,也很無知。但是無知者無畏,所以我也很膽大。而且一開始我根本就沒想到讀者,這書是我寫給我自己的。我當時二十九歲,我覺得我能夠給自己一些時間,嘗試寫本小說,不成功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這本書也是唯一我自己重讀過的書,我現在能看出來我寫作技巧上的問題,有一些破綻,很明顯是我的第一本書。如果現在重新修改的話,我可能會讓故事情節更緊湊一些。但記憶中,整個《輕舔絲絨》的寫作是個讓人興奮的過程,充滿著樂趣。發現我自己竟然能寫小說,這讓我無比興奮。所以,《輕舔絲絨》的整個基調是很積極向上的,它是很清純、很陽光的一本書。

這本書您寫了多長時間?很容易就找到出版社了嗎?公眾又是如何接受的?

沃特斯:這本書我寫了一年半。現在我的每本書都要寫三四年的時間,所以,當時寫了十八個月真不算長。那時候覺得找出版社花了很長時間,現在回想起來,應該還是蠻快的,只花了六個月。當時我對出版業一無所知,只知道要發給他們一個概況,三個樣章,我的信也寫得很糟糕。我把這些寄給企鵝出版社,還有其他幾家專長是女性文學的小出版社。同時,我也試圖尋找經紀人。找出版社沒啥運氣,但我很快找到了一位經紀人——朱迪思·默里(Judith Murray)。她也嘗試了不少出版社,但都被拒絕,最後Virago同意出版。我非常高興,因為Virago既是主流出版社,又擅長女性文學。一直到現在,他們還都是我的經紀人和出版社。一開始的讀者群也很小,第一版印數只有五千本。但書出得很漂亮,封面上有兩個裸體女孩,所以我很快就有了女同讀者群,不少書店有同性戀書籍專櫃,他們會推薦我的書。當時我覺得這種反響也就到頭了,我已經很滿意,因為一開始我就沒有多少野心。但是,2002年BBC改編的電視劇讓這本書一下子風行起來,讓我的書一下子進入了主流讀者市場。

《南茜的情史》(《輕舔絲絨》)

我最近看了這部電視劇,應該說還是很大膽的。扮演那位被撂在一邊的男生的,是剛出道的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您參與電視劇的改編了嗎?對它滿意嗎?

沃特斯:從創意上說,我沒有參與。但編劇Andrew Davies非常好,他與我見了幾面。我非常興奮,有機會就去片場,與導演、演員見面,他們都對我很友好。對電視劇,我還是滿意的。電視是對小說大眾化、主流化的解釋,裡面的女主角很漂亮,比我筆下的人物要漂亮很多,但基本上對原作還是忠誠的,也抓住了小說中那種朝氣蓬勃、積極向上的精神,對我來說,這種樂觀陽光的主旨是最重要的。在對性的處理上,電視劇確實比較大膽,這讓我有些驚訝,但我很高興他們保留了這些內容。電視劇中的性愛鏡頭不僅很性感,而且也很浪漫。那個年代,正是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開始改變的時候,我們取得了伴侶資格,合法年齡也變成與異性戀一樣。文化上,同性戀角色也進入主流的出版、電影、電視中,被主流媒體討論。BBC的電視劇抓住了這樣一個轉變的時刻。當然,電視劇對小說的銷售幫助太大了,電視劇播出的時候,兩個星期就賣出了六萬本。2002年,《指匠》被橘子獎提名,第二年又被布克獎提名,對我來說是個高峰了。

人們常常說,第一本書都免不了有自傳因素。當然《輕舔絲絨》裡面的人物的故事肯定不是您自己的經歷,但她們的心路歷程,那種的青春、陽光和激情,是否與您對自己的性傾向的理解、您自己的愛情經歷有關係?

沃特斯:許多人從小就知道自己的性傾向,我一直很懵懂。我一直覺得自己是異性戀,十幾歲時還有過一個男朋友。但進了大學之後,我愛上了一個女孩,我們相愛了六年。開始兩年,完全是秘密的,沒人知道。所以,可以說我是通過愛情意識到自己是同性戀,也是通過愛情讓家人朋友知道我是同性戀的,我的同性戀的經歷是很積極、樂觀、浪漫、讓人興奮的。所以,我想在書中寫的同性戀的關係,也是很陽光的。雖然我也是經過了好幾年才有勇氣告訴父母我是女同,但我的同性戀經歷沒有痛苦和被壓抑的因素,因為我意識得比較晚,我也從未覺得我的性傾向是不對的、是不健康的。所以,可以說《輕舔絲絨》有我自己的心路歷程,它寫的是一個年輕的女子,發現自己的性傾向,愛,被愛,被拒絕,再愛,這是許多年輕人都會感同身受的共同經歷。即便是在我後來比較傷感陰鬱的書——如《靈契》《守夜》中,我的人物對她們的性傾向仍然很自信,沒有人因為性傾向而內心掙扎煎熬。有時候,雖然她們生存在充滿敵意的環境中——這確實是許多同性戀的生活經歷——但我的人物對她們的性傾向總是有很積極、很自然的態度的。

《靈契》

二、

《輕舔絲絨》出版於1998年,《靈契》出版於1999年,《指匠》出版於2002年,三本書所寫的時間段都是維多利亞時代,有人喜歡稱它們為「維多利亞三部曲」,它們之間有沒有內在關係?

沃特斯:這三本書每本都是獨立的,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三部曲,它們本身沒有內在的關係。如果說聯繫,可能是第一本帶出第二本,第二本帶出第三本吧。 寫完《輕舔絲絨》後,我對維多利亞時代的興趣非但沒有減弱,反而變得更強,特別是那種哥特式的神奇靈異的東西,那些巨大的維多利亞時代的機構,如監獄、瘋人院。我就想寫一本與維多利亞時代的現實更接近的作品,裡面的人物仍然是女同,但她們是孤立的、孤獨的。她們沒有《輕舔絲絨》中我所臆造的可以互相依賴的社團,但這更可能是歷史中她們真實的生活。同時,我也對魂靈世界感興趣,下層的女性有招魂的本領。《靈契》與第一本書非常不同,它的基調是陰沉傷感的。《靈契》完成後,我覺得還沒有寫過癮。我的興趣點轉移了,我更感興趣的是維多利亞時代的言情小說(sensation novel),這些小說都有著巨大的結構,一波三折、錯綜複雜的故事。這種言情小說的樣式也很女性,裡面總有很多女性角色。而且,與主流的嚴肅小說相比,言情小說不用一本正經,裡面的女性可能充滿詭計,很會算計,我喜歡這樣的角色,於是就寫了《指匠》。這三本書的故事從年代上來說是一本比一本早,《輕舔絲絨》是十九世紀八九十年代,《靈契》是七十年代,《指匠》是五六十年代。可以說它們是屬於我的「維多利亞時代」項目,但絕對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三部曲。

《指匠》

《輕舔絲絨》中的女同俱樂部可能是您的創造,但是《靈契》中的監獄、《指匠》中的賊窩和瘋人院,這些對歷史環境的描寫真實度有多少?您又是如何做研究的?

沃特斯:我之所以對維多利亞時期感興趣,是因為許多現代概念是從那時開始的,例如性傾向、同性戀、異性戀。我在寫博士論文時做的許多研究,對我的小說寫作很有幫助。同時,我也閱讀了許多當時的新聞報道和書籍文章,例如,當時的記者和社會學家亨利·梅休(Henry Mayhew)曾去街頭採訪過許多人,記錄他們的生活,雖然他的記錄往往訴諸中產階級的視角。維多利亞時代的人對犯罪團體、貧民窟都特別感興趣,狄更斯就曾做過許多研究。在1860年前後,精神病和瘋人院也是很流行的話題,有許多私人瘋人院,生意很好。會有醫生收錢出假證明,說某某瘋了,進了瘋人院的人很難出來,需要兩個醫生的證明才能放出來。當時有不少把正常人送進了瘋人院的記載,也有不少關於瘋人院的小說,例如瑪麗·伊麗莎白·布雷登(Mary Elizabeth Braddon)的《奧德利夫人的秘密》(Lady Audley" Secret)、查爾斯·里德(Charles Reade)的《現鈔》(Hard Cash)、威爾基·柯林斯(Wilkie Collins)的《白衣女人》(The Woman in White),它們對《指匠》中關於瘋人院的描述都很有幫助。所以,小說中的街道、地址、瘋人院里的情況都是比較準確的。但《指匠》是一本很瘋狂的小說,它的情節和人物都大於生活,大於歷史真實。這些人物很誇張,五花八門,有的很歇斯底里,就像一出大戲。但在講故事的同時,我也想表達一些信息,例如女性的地位、階級和階層的關係、女性的權利及「無權利」等。

《指匠情挑》

《指匠》2005年被BBC改編成三個小時的電視劇,去年韓國導演朴贊郁將它改編成電影《小姐》,把整個故事移到二戰前的韓國,而且電影的第三部和你的小說也很不同,您能談談對此的看法嗎?

沃特斯:BBC的電視劇是對原書很忠誠的改編,是那種典型的、傳統的、高質量的BBC產品,是我最喜歡的,裡面也用了小說中的許多對話。朴贊郁的電影也非常棒,他用一種完全不同的語言,把這個故事放置到一個完全不同的環境中,效果非常好。《指匠》是關於英國的階級和階層,下層社會假裝是上層社會,或反之,是角色的互換、空間的侵佔、彼此的欺騙。《小姐》是關於韓國與日本的關係,佔領和被佔領,也有關係的互換,互相侵佔彼此的空間,以及兩者之間的模糊性。 電影的主人公是被男性結構控制著的女性,但電影的視角依然是男性的。當然,電影的視角一直是在轉換的,故事的主角自己在創造鏡頭給觀眾看,也是讓影片中的其他人物去看,造成一種曲解和誤解。整部電影視覺上相當漂亮。我想知道別人如何改編我的作品,那是他們的藝術再創造,我很願意支持他們,但我對這種再創造完全沒有責任。特別電影的最後三分之一,完全脫離我的書,讓我可以盡情放鬆地去享受。導演曾經把劇本的兩個稿本發給我看,不是要我有什麼投入,只是告訴我他的進展及想法,讓我感到倍受尊重。

您有沒有讀過相傳是王爾德的小說《慾海無邊》(Teleny)?它對您有沒有影響?

沃特斯:我讀過這篇小說,到底是不是王爾德寫的,很有爭議,但肯定是男同性戀作家寫的男同性戀的地下生活。此書可以說是較早的一部同性戀情色小說。維多利亞時代給人的印象都是正襟危坐,不苟言笑,更不會談性,其實,當時有很多地下情色作品。情色也是《指匠》中的重要內容。收集情色書的叔叔是有歷史原型依據的,那是一位名叫亨利·斯賓塞·阿什比(Henry Spencer Ashbee)的情色書收藏家,他一輩子研究情色書,孜孜不倦地編輯了三卷目錄。莫德朗讀的那些段落也都確有其書。這些情色書中,會有女同的內容,因為兩個女人的性愛一直是男人的性幻想,所以,男性寫的情色書中,會有不少女同的描寫。但這些都是男人寫的,給男人看的。我就想,如果把這些描述從情色書中拿出來,取消男性的視角,故事又會怎麼樣?這是我想在《指匠》中探討的。

《小姐》

《指匠》中,莫德也與情色作品有一種複雜的關係,她從小就被叔叔禁錮在情色的空間里,她應該對情色痛恨入骨,但是她自己最後成了情色書作家,您為什麼會讓她這樣反賓為主?

沃特斯:我們通常認為,情色作品是為男人服務的,是完全與女權背離的。但我一直感興趣並想研究的是,情色是否能給予女性什麼?它們對女權究竟有沒有意義?一位女權作家是否能寫情色作品,又能寫出怎樣的情色作品?當然,這個問題我在書中沒有回答,我們不知道莫德寫出來的究竟是怎樣的情色作品,但我希望她能用一種新的視角來寫情色。她確實一直被禁錮在情色世界裡,她逃離出來後,又主動回到那個世界並成為情色作家,因為她不是犧牲品,她是勝利者。她的情色視角肯定是女性的、女權的。 書中的兩位女主角貌似都是他人棋盤上的棋子,被別人算計,但最後她們都把棋盤反轉了。而且,她們都是複雜的人物,做了許多壞事,互相傷害,她們都不可信。這本書讀起來好像很誇大其詞,但維多利亞時代言情小說就是這樣。《指匠》也是為了追求那種小說的真實感,那種盤根錯節的複雜性。

您下面的三本書——《守夜》《小小陌生人》《房客》——都進入了二十世紀,但沒一直走到今天,而是停留在二戰前後,為什麼?

沃特斯:寫完三本維多利亞小說之後,我終於覺得夠了,雖然對我來說,繼續寫維多利亞時代的故事會很容易,但我覺得換一個年代。我不想走到維多利亞時代之前,因為之前,現代感完全沒有了,那將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種歷史小說了。我知道我必須進入二十世紀,《守夜》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到戰後,《小小陌生人》是1947年的故事,《房客》是1920年代的故事。為什麼我會選擇二戰前後,因為我對女性在二戰中的經歷很感興趣。戰爭打破了日常生活,男人都上前線了,反而會給女性帶來一種興奮感和機會,特別是年輕女子。而且,也是在二戰前後,同性戀的生活也在改變,他們開始走出陰影,能讓人看見,但也變得更危險。進入二十世紀對我來說是一個有趣的挑戰,因為這是一個很大的變動,整個社會風景線、氛圍感覺都完全不同。我捨棄了維多利亞小說中所用的那種濃墨重彩,那種大於生活的誇張,我刻意地對自己的筆墨有所控制。我讀了許多四十年代的小說:格雷漢姆·格林、伊麗莎白·鮑恩(Elizabeth Bowen)等等。我也對二戰時的倫敦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大轟炸中的倫敦人怎麼感覺,如何生活。《守夜》的寫作對我來說真是挑戰,很不容易,它依然是關於性別、性傾向,我摸索了許久才找到小說的支點,最後的結果我還是很滿意的。

《守夜》

進入二十世紀後,您也寫了一本與同性戀無關的書,那就是《小小陌生人》。您是不是有意識地沒去碰女同的內容?

沃特斯:我一直感興趣的有兩種題材:一種是女同故事,另一種是哥特式故事。《靈契》中就有超自然的內容,《小小陌生人》完全是我哥特式的一面,它是一個鬼屋的故事,涉及的是恐怖、超自然、巫術、黑暗的東西和無法解釋的現象。另外,二戰之後,英國過去的階級結構開始解體,我也想研究這方面的問題。所以,從一開始我就知道,《小小陌生人》肯定不是一個同性戀的故事。我並不是有意識地不去寫同性戀的故事。我當時確實想到:我的這部書與同性戀沒有關係,不知道那些喜歡我的讀者會怎麼想。可能對我的一些女同粉絲來說,這是一個問題,她們會有些失望。《房客》依據的是一個真實的謀殺案,一個異性戀的三角情殺案。當時讀到這個案子,我就想如果是同性戀情殺會怎麼樣,人物關係又會如何。這本書也是一個愛情故事,一個正兒八經的愛情故事。這本書我寫得很累,因為裡面有很多激情、恐懼、危險,但我很喜歡這本書。寫完《房客》後,我感覺我可能也會將女同小說告一段落。

《小小陌生人》

您目前正在寫的作品是哪個年代的?您有沒有想過寫過當代的作品?

沃特斯:目前這本書的時間段是上世紀五十年代,它也不是同性戀的故事,而是一個哥特式的故事。我沒有想過要寫當代的故事,但誰知道呢?我寫《小小陌生人》時,覺得太喜歡寫鬼故事了,我想過是否會寫一個當代的鬼故事,那會是一個有趣的挑戰,我可能以此進入當代社會。關於未來寫作的題材,真的很難說,我可能不會再寫女同故事,但我對女性之間的友情依然很感興趣。友情在我們的生活里太重要了,但是寫的人不多。

您有幾種身份:歷史小說家、女權主義作家、女同作家。這幾種頭銜中,哪個對您最重要?

沃特斯:肯定是歷史小說家,我的小說首先是歷史小說,我希望能夠重現或抓住歷史中的某一時刻、某個故事。特別是當我把故事移到二十世紀後,我希望我的小說能把握英國社會歷史的變遷、家庭生活的變化,從小處著眼,體現社會的細枝末節。當然,婦女、同性戀的地位及生活、階級和階層的關係:這些都是相互關聯著的,仍是我最感興趣的。

您在寫作時,是先有一個故事,再有人物,還是先有人物,再有故事?

沃特斯:最先讓我感興趣的是某個年代,以及這個年代的問題,然後我再去找能夠代表那個時代、反映時代脈搏的故事和人物。歷史小說中的人物必須屬於那個時代,你不能把現代的人物硬塞進那個時代里去。歷史小說不是化妝舞會,不是戴個面具就可以了,必須找到屬於那個歷史時段的心態。《輕舔絲絨》可能不是這樣,因為那是一本幻想小說。那之後的五本書,我都想就那個時代說些什麼,反映那個時代的信息。

除了長篇小說外,您有沒有想過寫短篇小說呢?

沃特斯:從來沒有。對我來說,短篇小說和長篇小說完全不同,是完全不同的寫作技巧。我從來沒有嘗試過寫短篇,我也不經常讀短篇小說。長篇有很多擴展的空間,而短篇,每個字都得有理由存在。我不是一個很精鍊的作家,所以短篇小說不合適我。

除了小說外,您也曾與克里斯多夫·格林(Christopher Green)一起創作了舞台劇《冰凍的尖叫》(The Frozen Scream),您以後還會繼續戲劇創作嗎?

沃特斯:昨天我剛與克里斯多夫見過面,那齣戲是一個實驗性的、全身心投入的舞台體驗。我寫完《房客》後,非常疲勞,想休息一段時間。他問我是否願意與他合作。我從沒與人合作過,因為寫小說是孤獨的工作,所以我就答應了。這也是與他,與演員、舞台設計、音響效果等許多人的合作。很有意思,有些方面是成功的,也有許多環節不成功,有許多差錯。那個劇之後,我就覺得我該回到小說上了。我不知道以後是否會再寫劇本,我是一個完美主義者,更喜歡一個人工作。從內心來說,我是一個小說家,寫小說是最能讓我興奮的事情。

《冰凍的尖叫》劇照

您的小說非常有鏡頭感,你寫作的時候,是不是首先在腦海里有一個鏡頭,有一個畫面,然後才落筆成文字?

沃特斯:謝謝你對我小說的這種體會。是的,經常在下筆之前,我的腦海中會先看到這個場景,可能我從小就喜歡看電視,也曾看過許多電視的緣故。這點我和很多作家的體驗很不同,例如伍爾夫,你能感覺到她的作品就是文字流動出來的。我很喜歡的作家如達夫妮·杜穆里埃( Daphne du Maurie)、派翠西亞·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她們的小說也都很有鏡頭感,所以希區柯克會把她們的小說改編成電影。

除了前面提到的這兩位外,您喜歡的作家還有哪些?

沃特斯:我最喜歡的作家要算安吉拉·卡特(Angela Carter),她也是對我影響很大的作家,我還會經常讀她的作品。女權、性、階級、歷史都是她的話題,她的作品是如此充滿了能量。還有艾瑞斯·默多克(Iris Murdoch),她是一位非常智性的、很有知識分子氣的作家,非常會講故事,雖然我的書與她的書非常不同。還有前面提到的杜穆里埃和海史密斯,喜歡她們也是因為她們講故事、創造氛圍的能力,有一種精靈古怪的特點。當代作家中,我喜歡石黑一雄。他真是一位天才,筆下都是非常有控制的、不善表達的人物,但在控制的表面下充滿了激情。還有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托賓(Colm Tóibín)。現在我在讀伊麗莎白·斯特勞特(Elizabeth Strout),她非常會描寫家庭的日常生活,聽上去很平淡,但也都是充滿了激情和曲里拐彎的故事。

如何描述您的寫作習慣?

沃特斯:我像上班一樣,周一到周五,每天都寫,從早上九點到下午三四點。每天至少寫五六個小時。其他時間和周末我會閱讀其他書,做研究。我完全用電腦寫作,我的字很難看。

《房客》

這次中文版的三位譯者都是您的粉絲、研究者、出色的英語譯者,也都是平權運動的支持者。請對她們說些什麼吧。

沃特斯:非常感謝她們翻譯了我的作品,讓我的書能在中國出版。我感興趣的是什麼樣的讀者會喜歡我的作品,人們會如何看我的作品。

採訪您之前我問過世紀文景的朋友,他們說選擇您書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您很會講故事,您的書很好看。

沃特斯:如果這是出版社選擇出版我的書的原因,那對我來說就很完美了。我希望讀者喜歡我的故事,我也希望書中的政治信息和政治能量能夠被讀者感受到。我希望我的作品是積極的、充滿同理心的,同時,也希望它們是扣人心弦的好故事。

許多同權支持者都把您作為他們的偶像,如何看待您的書給他們的啟發和力量?

沃特斯:雖然年輕時為了同性戀的權利我也上街遊行過,但現在我就是坐在家裡寫書,算不上活動分子。但我知道,把女同的生活描寫得很積極、很陽光,這本身就是比較有政治性的選擇。所以,我還是作出些貢獻的吧。有許多《輕舔絲絨》的讀者會寫信給我,感謝我的書對她們的幫助,說此書說給了她們靈感及勇氣。有些來信很讓我感動,也說明了文學的力量。我年輕時讀了愛麗絲·沃克(Alice Walker)的《紫色》、阿特伍德的《侍女》,以及安吉拉卡特的作品,這些書都充滿能量,都曾給我極大的震撼和影響。我希望我的某些書對年輕人來說,也能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

現在更熱門的話題是跨性別者,是性別的流動性、不確定性,也有年輕人拒絕接受性別的定義,填表時拒絕在「男性」或「女性」的選擇上打鉤。對「流性人」等說法,您怎麼看?

沃特斯:性傾向、性別,一直都是不斷進步的概念。我們能越早走出性別的束縛就越好。現在的年輕人經常毫無顧慮地談論「中性」「性別流動」「性別不確定」,我真有些嫉妒他們。在我二十來歲的時候,這樣公開的討論只能在科幻小說里看到。我記得讀過一本女同的科幻小說,裡面寫了一個超越性別的世界,當時如同天方夜譚。當然,這些對話只是在世界的某一部分進行著,我們在這裡能有這樣的討論,這麼進步,但是在世界的另一邊,越來越多的女性必須用頭巾遮住臉面,世界反而在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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