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器材帶「傷」上崗,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如今,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健身器材已經成為小區、公園必備的公共設施。健身器材給人們健身、休閑、娛樂提供了很多的便利和歡樂。但經調查發現,鄭州市區不少地方配備的健身器材因多種原因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帶「傷」上崗。
【人民路金水河畔健身園】
單杠不夠穩定,市民自發用木塊進行了加固。
部分健身器材超期「服役」:安裝日期2011年4月25日,安全使用年限6年。
【黃委會家屬院】
據該小區業主介紹,10年前,小區裡面就安裝有健身器材,今年年初,相關單位剛剛把健身器材進行了更換。
該小區健身器材整體情況不錯,居民反映,使用起來都很方便、舒適。只有一個2011年安裝的上肢牽引器,表面銹跡斑駁。
【金水路東明路金水河畔健身園】
正在這裡健身的市民普遍反映,這裡的健身器材使用年數比較長,問題較多。有零件損壞的、有底座不牢固的、有運作不靈活需要抹潤滑油的……
兩部腿部按摩器發生傾斜。
鞍馬上的木板缺失、破損。
這台「划船椅」使用時,發出「哐盪筐盪」的聲音,一個手柄缺損保護套、底部軸承也已經損壞。「健身器材老化,鍛煉起來很不方便。」附近一名居民坦言。
【紫荊山公園健身園】
據了解,該健身園建於2001年,每天都有很多市民來此健身、鍛煉。
據現場安裝的標誌牌顯示,這裡的健身器材安裝於2016年,安全使用年限8年。
紫荊山公園的健身器材情況都很好,沒有發現問題。
據了解,當前不少小區的健身器材屬於公益性質的設施,一般為政府採購或者體彩等公益機構捐贈,這些部門往往只負責採購和捐贈,很少有後續的維護和管理。而物業和居委會因不是直接責任方,很少主動參與到健身器材的維護管理之中。
鄭州市體育局設施處一名工作人員稱,小區健身器材是屬地管理,管理單位可能是物業或社區、辦事處。如果器材有損壞現象,可向上級單位反映,也可向體育部門反映,還有就是撥打器材上面的售後電話,都會進行妥善處理。
有市民呼籲相關部門能重視公園、小區健身器材受損的問題,加強對公共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維護。同時,大家在鍛煉的時候也應該規範化使用,文明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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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8《鄭州大民生》
記者:曉冉 若洋
編輯:培傑
TAG:鄭視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