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說今晚月色很美,可霾真的太重了
我很少看未完結的小說,可是有一本例外,而且直到現在都還記得裡面有一句話是這樣的:「陳見夏,你就當路過了我這隻蜻蜓吧。」
或許每個人在感情的世界裡都希望有一個像圍巾一樣的人,冬天戴上,夏天就摘下來,冷暖由你自知,而你確定那個人不會離開,才肆無忌憚。
1.讓我做只路過蜻蜓
喜歡這件事吧,捂住嘴巴,也會從眼睛跑出來。
初見時,彷彿所有的星星和buff都落在你頭上,以至於時隔良久,好友問起來時,我依然說不出喜歡在哪裡,只記得喜歡上時的心情。一開始的興奮和雀躍,和後來長久的酸澀。好像心臟里住了一隻胖檸檬,一呼一吸間擠出汁水,由內而外的淋成絕望的情緒,謹慎的喜歡好像也成了笑料談資,供人下飯,真慘。
2.不寄望會感動誰
又憑什麼流淚。
我一直以為,喜歡是自己的事情,再擴展也就是兩個人的事情。然而不是的,一覺起來,你開始在意別人的看法,甚至是八竿子打不著的路人。那一刻我也想做一隻自由自在的海鷗,即使有懼高症,也想朝著大海飛去,遠離岸邊。不過連我自己都恥於感動,被你嫌棄似乎也不那麼難以接受。
3.為何值得流淚
啊,哭過很多次啊,你不知道而已。
最近一次和好友出去逛街,說起略顯冗長的少女心事,講著講著突然記起了很多已經快忘記了的情節,一瞬間有些委屈,原來你欺負過我那麼多次,我這樣記仇的人居然快要忘乾淨。當我以為沒有什麼值得難過了,那些藏在內心深處的複雜回憶總是一瞬間被置頂,難以忽視,即使具體的事情已經記不得,但當時難過的感覺卻忘不掉,難過之後的鬱郁感更是揮之不去。
4.讓你被愛是我光榮
不笑納也不必掃興。
「當年那些作文,你都看過嗎?」
「啊,其實我都是直接翻過背面做演算紙的。」
誰說結果不重要,成王敗寇的事情,只有結果滿意了,當年不管做過多麼丟人的事情,都可以拿出來當做甜蜜的回憶。
想到這段公案,我掏出厚厚的一疊紙丟進垃圾桶,兩個三百六十五天里寫下的情書,突然想讓它們集體自盡。
可能我喜歡的太過克制,可我的確不願意因為我或者我的感情影響到你分毫,也不想任性影響你的任何決定,哪怕把全部的主動權都交給你。沒關係啊,誰叫我未經允許,喜歡你這麼久,喜歡到就快連偶遇的概率都消失,雖然我遇到你的次數屈指可數,連碰見剛剛認識的同學都比你容易。
不是每個宋青嶼都能遇見余鹿林
更何況我早就明白我沒有主角光環。
2018平安喜樂,萬事勝意。
編者按:本文虛構,如果雷同,是你學我。
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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